Re: 關於T大法律楊生的轉錄信。
※ 引述《Jarry (沈穩Bass餘音繞樑)》之銘言:
: ※ 引述《faty (唔,大家畢業了。)》之銘言:
: : 碼的,沒事的人不要亂靠么。
: : 如果你那麼有見地,請直接去找他講,
: : 不要污染我們班版。
: 是啊 是啊
: 之前政大過去的那位研究生言行或有失當
: 貴系的人可是到他們班版大鬧了一番呢
: 這又與他們同學何干?
: 事件已過
: 但請將心比心
若是因為污染班版所以版主砍信,那我就要反對了。
難道事情還不清楚嗎?
政大畢業的台大研究生是因為在BBS上大放厥詞而被包含我在
內的人在他的班版上攻擊。他濫用言論自由,或許傷了一些人的心,
也惹怒一些人,但是至少他沒有犯罪。而該政大班版雖然利用台大的
網路資源(小魚的站是在台大宿網上,而且應該是沒有經過合法核准),
但是版主卻基於「乾淨與污染」的理由,大砍他人的意見。
而楊姓獸行人事件則是數十人有嫌疑犯了刑法三百十條的罪,
再者,也有數人有嫌疑犯了刑法一百五十三條的罪(雖然我不
太喜歡這條)。
懂了嗎?
在sex版發言的人,一直都在提供犯罪證據,自證其罪。
蠢到令人無法相信。刑法一五三條是公訴罪。
三年前我在一年級的班上開罵時,我都不敢提到任何可以
指認當事人的字眼。那時,不知你在哪裡吸奶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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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205.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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