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關於T大法律楊生的轉錄信。

看板B873012XX作者 (pigdog)時間21年前 (2002/12/24 00:2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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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arry (沈穩Bass餘音繞樑)》之銘言: : ※ 引述《faty (唔,大家畢業了。)》之銘言: : : 碼的,沒事的人不要亂靠么。 : : 如果你那麼有見地,請直接去找他講, : : 不要污染我們班版。 : 是啊 是啊 : 之前政大過去的那位研究生言行或有失當 : 貴系的人可是到他們班版大鬧了一番呢 : 這又與他們同學何干? : 事件已過 : 但請將心比心 若是因為污染班版所以版主砍信,那我就要反對了。 難道事情還不清楚嗎? 政大畢業的台大研究生是因為在BBS上大放厥詞而被包含我在 內的人在他的班版上攻擊。他濫用言論自由,或許傷了一些人的心, 也惹怒一些人,但是至少他沒有犯罪。而該政大班版雖然利用台大的 網路資源(小魚的站是在台大宿網上,而且應該是沒有經過合法核准), 但是版主卻基於「乾淨與污染」的理由,大砍他人的意見。 而楊姓獸行人事件則是數十人有嫌疑犯了刑法三百十條的罪, 再者,也有數人有嫌疑犯了刑法一百五十三條的罪(雖然我不 太喜歡這條)。 懂了嗎? 在sex版發言的人,一直都在提供犯罪證據,自證其罪。 蠢到令人無法相信。刑法一五三條是公訴罪。 三年前我在一年級的班上開罵時,我都不敢提到任何可以 指認當事人的字眼。那時,不知你在哪裡吸奶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205.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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