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別釣魚了...
※ 引述《pigdog (pigdogNNN  )》之銘言:
: 現在正在寫日本共謀共同正犯理論與實務的變遷。
: 與我國這方面的學說與實務相較,再加上對未來的
: 司法人員素質的質疑,看來及早脫離才可以保得一命。
: 逃得晚的話,說不定哪天我就會變成某犯罪的共謀共
: 同正犯而入獄。
忘了提一句。
當時用較為激烈的言詞引發論戰的原因,
除一些表面的事務外,較深層的原因在於
現在的司法官考試及格者,百分之九十必須當檢察官,
法官名額已經日漸減少。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刑法、刑訴沒學好或學習態度有問題,
例如用樹枝圖來學習或用蔡律師、方律師(類似共筆)來學習
的話,那日後的刑事司法將會比現在更糟。
現在的情形已經是「沒大腦」、「正義大纛下的殘暴」了,
以後怎麼得了。
想到應該在還沒有讀刑法前,先來個震撼教育,先打個心理上
的底子。
不料現在的高中生根本就沒有從事這種溝通的經驗,一下子就
情緒化反應。
在這種情形下,也只能縮回烏龜池暫避風頭。
不料還是挨了一個悶棍,說我(們)僅是用專有名詞包裝
簡單的道理而已。
想想近幾年來,我經常被人家這樣說,說到最後,似乎這已經成為
一個共同主觀的客觀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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