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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viation ]
討論串[閒聊] 勞動部說機師沒有超時,班表真的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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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知道什麼是勞基法84-1條嗎?. 航空相關從業人員 一般在勞動契約中. 都有被資方要求簽署同意依此條法規執行相關業務.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30001&FLNO=84-1. 第 84-1 條. 經中央主管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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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多說我們直接看法規 (有部分是講國際線的我就刪掉了). 第三十七條 飛航組員之飛航時間限度如下:. ㄧ、標準飛航組員之飛航時間限度如下:. (ㄧ)連續二十四小時內,國內航線其飛航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於執勤完畢後. 應給予連續十小時以上之休息。. 飛航時間:指為計算執行飛航任務及登錄飛航時間限度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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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會這樣想 是因為你沒搞懂飛行員的值勤時間跟飛行時間的定義跟限制. 最普遍兩個飛行員搭配 國內線值勤時間不可超12小時. 報到起至最後一趟任務結束後加30分鐘. 第一趟金門起飛0730起飛 算一小時前報到. 0630+12小時 當天組員是可以值勤到晚間1830(航機必須在1800關車). 飛行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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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聯合報打電話問我,對於兩位機師2/3、2/4的「剛剛好都工作八小時」,於是勞動部認定「沒有超時」的看法。. 我於是看了勞動部的新聞稿,不看則已,一看快吐血,. 兩位復興機師2/3、2/4都是從0604工作到1405,一分一秒不差的「剛好工作八小時」。. 我決定發揮柯南的精神揭密,以下推論只是拋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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