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有關航權的一些問題想請教板上的達人

看板Aviation作者時間11年前 (2013/02/21 21:41), 編輯推噓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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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航空方面的知識有興趣 於是google了關於航權方面的資訊 進而發現自己尚有許多不解之處 因此想在板上請教航空方面的前輩一些問題 首先我想釐清的是技術經停權的問題 以下是複製維基百科的資料 技術經停權(第二航權)或稱技術降落權,容許本國航機因入油的技術上需要, 如添加油料、機件故障、或氣候之因素,可在協議國降落,但不得作業務性 之上下乘客、貨物或郵件。 問題1.若某國只給予我國技術經停權的話 班機上的乘客是否完全不能離開班機? 問題2.若該國給予了我國技術經停權外 還同時給予了目的地卸載權及裝載權 那該班機的乘客是否就可以離開班機? 例如長榮有台北飛倫敦的航班(中停曼谷) 若泰國只給我國技術經停權的話 那原班機只停留曼谷作補給油料的動作 若同時給了目的地卸載權及裝載權 那麼是否就可以從台北就搭載部分只到曼谷的乘客? 還是說必須得到泰國給予我國中間點權(延遠權) 才得以在台北飛倫敦(中停曼谷)的航班搭載只到曼谷的乘客 中間點權或延遠權(第五航權)指容許本國航機在前往乙國時,先以甲國作為 中轉站上落客貨,再前往乙國。亦可在乙國上落客貨再返回甲國。航機最終 以本國為終點站。 問題3.我記得華航有班機是從台北飛泗水(中停新加坡) 所以新加坡應該是有給予我國中間點權 我想問的是該班機到泗水後 是否一定要再經新加坡才能回台灣 能否直接從泗水就飛回台灣(排除掉經濟效益等問題) 問題4.假設印尼也有給我們中間點權 那麼華航是否就可以飛台北到新加坡 新加坡到泗水 接著從泗水飛另一個國家 最後再飛回台灣 圖示台北→新加坡→泗水→某國→台北 橋樑權(第六航權)容許一國航機分別以兩條航線,接載甲國和乙國乘客及貨 物往返。舉例來說,國泰航空之班機不能直飛倫敦及澳洲,但可由香港飛澳 洲上客和貨,在香港停留再飛往倫敦。 我不能理解的是既然國泰航空的班機不能直飛倫敦 那麼國泰為何不先飛到給予香港中間點權的國家 進而再飛往倫敦就好 問題5.英國不給國泰航空直飛 那麼國泰先飛給香港中間點權的國家再飛倫敦 這樣的方法可行嗎? 問題6.橋樑權跟中間點權之間的差別在哪呢? 且香港→澳洲→香港→倫敦這整段航程來看 其中香港→倫敦這段不就代表香港直飛倫敦了嗎? 問題7.若我是國泰航空香港到倫敦的乘客 那麼我必須先飛到澳洲再飛回香港 然後最後才到倫敦嗎...? 若不需要的話 以乘客的觀點看 那不就等於是香港直飛倫敦了嗎? 一次發問那麼多問題 真的很不好意思 同時也謝謝各位前輩耐心的看完篇幅如此長的發問文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139.239 ※ 編輯: gonna318 來自: 118.167.139.239 (02/21 21:48)

02/21 21:48, , 1F
34航權就包含了2,另外6航權是轉運,CX不能直飛TPE-LHR
02/21 21:48, 1F

02/21 21:49, , 2F
一定要經自家HKG,其實就是兩條不同的航線/航約啦
02/21 21:49, 2F

02/21 21:51, , 3F
5航權是本國→外國→外國,6航權是外國→本國→外國
02/21 21:51, 3F

02/21 21:53, , 4F
所以台北到泗水(中停新加坡)算是中間點權的意思囉?
02/21 21:53, 4F

02/21 23:06, , 5F
台北到泗水是使用新加坡的第五航權
02/21 23:06, 5F

02/22 14:28, , 6F
也就是所謂的「延遠權」 在國外延伸到另一國 :p
02/22 14:28, 6F
※ 編輯: gonna318 來自: 118.167.140.220 (02/23 03:26)
文章代碼(AID): #1H9YGKDC (Av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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