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原文] 寄到疾管局信箱的發言

看板Aves作者 (沈澱心情,沈靜)時間14年前 (2010/04/08 18:24), 編輯推噓9(9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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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iafim (beckham)》之銘言: 請問你搞得清楚討論的議題在哪裡嗎? 原本是開放的,因為禽流感而交通部做了函示來限制 那時候討論這個議題,當然很不合時宜,公益上也說不過去 現在疫情減緩,僅以一紙公文陳述國外仍有疫情來說明,有便宜行事之虞 是否能考慮「逐步」重新開放,或是「有限制」重新開放,在種種配套措施之下 而非一味的要求開放 懂嗎? 現在還僅流於板上討論階段 就已經連養鳥的人都連聲反彈,僅是因為政府說不行就不行,「不行」看不懂嗎? 豈有不心寒之理? 拿重型機車爭取路權的例子來看 當初開放了重型機車進口,稅金費用等等還比照汽車 結果卻只能擁有低一階的機車路權 既然政府肯開放,就不該只是有肇事之虞,交通上難以管理,違規不好取締等理由 手段與目的間非有完全正當合理之關連 政府要這樣做,那不如乾脆不要開放,反正只是顯示出開放時完全沒有準備 完全沒有考慮過各種情行就貿然開放,那收取等同汽車稅金也非正當 於是重機族群團結起來,發出聲音發出力量,向行政機關請願 (再次聲明,請願是憲法上賦予人民的權利,基本權之一,憲法第16條) 你要說會吵的有糖吃也可以 對!會吵的有糖吃,但是真的只是無端的吵嗎?不吵有辦法凸顯出不合理的地方嗎? 況且重機族群也是退了一步,並非強勢只要政府單方面讓步 騎士間的自律公約、督促,還有同意幾年內情況不佳,政府可再收回路權等等 最後獲得逐步開放,依使用者狀況逐年評估 今天,同樣的狀況 最初交通部考量民眾飼養寵物情況漸多,有使用上的需求 於是訂定「公路汽車客運班車旅客攜帶小動物限制及收費要點」 開放可以攜帶寵物上客運 而後因為禽流感事件 交通部以94年10月21日交路字第0940011982號函 「為免禽流感疫情蔓延,鳥類禁止上車」 當時來說還算具有手段目的間的正當合理關連,且為了公益的必要性 然而現在,疾管局的公文也說了 是以國外仍然有零星疫情而加以禁止,此與國內旅客運送之需求關聯何在? 實際上,政府往往才是帶頭違法的大宗 這也是為什麼要有種種原理原則,憲法保留、法律保留、比例原則、正當法律程序等等 來限制政府之行為,避免越權越法、日益膨脹 政府是為人民服務而設,其權利之正當性來自國民,而非對抗人民 所以也才會有大法官來做違憲審查,確保憲法、法律、命令之位階 君不見釋字六百多號中,超過一半皆是撤銷行政機關之違法行為或是宣告違憲 甚多是以不合理之手段來限制人民 無法通過比例原則之適當性、必要性、狹義比例性,正當合理目的關連之檢驗 今天,當初公益之考量於現在仍復存在嗎? 多少行政機關裁量怠惰、裁量濫用之行為,僅是用低位階之函示而已 (函示是機關依其職權做成之解釋,應該與時並進,考量人民之需求,函示被宣告 違反法律的一堆,被廢止的也一堆,因為不合時宜) 來檢驗看看公路汽車客運班車旅客攜帶小動物限制及收費要點 一、本要點依據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五十九條規定訂定之。 二、公路汽車客運業者對旅客攜帶小動物,得比照半票價格收費,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經 車人員勸阻無效者,得拒絕其攜帶乘車,並退還票價全數: (一)患重疾、劣疾者。 (二)未用籠、簍、網盛裝者。 (三)不清潔或易於污損他人、他物者。 (四)足以妨害公共衛生及其他旅客安寧或具有侵害性、危險性者。 (五)不適宜隨客車運送者。 三、旅客攜帶小動物,須自備籠、簍、網盛裝,每位購票旅客以攜帶一件且其體積以不超過 二十七立方公寸為限。 四、旅客攜帶之小動物,應就近置放身邊妥慎照顧,不得置放於座位或行李架上或車廂通道 ;盛裝小動物之籠、簍、網,須加防水膠布包紮,並隨時清除其排洩物,以免妨害公共 衛生;旅客違反上開情事經站車人員勸阻無效者,得勒令下車其所持客票即行作廢。 五、為維視障者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之基本權益,不得拒絕視障者攜帶導盲犬,且導盲犬不予 收費。 上面第二點的五款情形,我相信想以客運運送的主人都絕對不會違反 最有疑慮的第四款,說過了,在合理的限制內絕非問題 相關的衛生檢驗證明,不具傳染力的證明等等就足以排除,剩下叫聲問題是主人責任 以此做為籌碼,有使用需求的主人也願意配合政策來做出讓步 豈不收兩全其美之效? 說了這麼多 再次重申現在還只是處於討論之階段 重機的例子也是經過大家的串連,回應、回響,形成一股力量 而目前柔性的訴求,也是尋求板上的支持 為何我們要偷偷摸摸的帶,好像養鳥是很可恥、見不得人的事,與疾病劃上等號? 偷帶發生了事情,反而更成為機關的理由,壓垮駱駝的稻草 既然都有人肯出來做了,如果最後獲得開放,你不也是受益者之一 不出聲,覺得靜靜的養鳥是最好的選擇,那也就算了 若憑依著「不行」的大旗,是做何等想法? 是覺得反正我有車、有直昇機,你們這些沒車沒直昇機的,誰叫你們該死,不會開車開直昇 機,沒錢買車買直昇機,憑你們這樣還想養鳥? 那恕我再直言,此非晉惠帝,而是晉惠帝的加強版! 以後是不是要養鳥、買鳥,要先附上財力證明,檢驗有無動產不動產、銀行存款 最好還要已經有車有直昇機,鳥快死了也要有錢能化療,不然就是沒有基本能力。 「你怎麼沒錢呢?」「何不有錢乎?」 難怪有時後常覺得不是機關限制了人民,反而是人民在限制人民 機關也樂觀其成,省了心力 反正政府最佳的打手,宣傳者不請自現 你的理由經得起一一檢驗嗎? 精簡版:在公益性需求已相對沒有這麼高的今天,是否仍有絕對禁止之必要? 是否可逐步或有限制、有條件的開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3.13.168 ※ 編輯: bbrret 來自: 61.223.13.168 (04/08 19:10)

04/08 19:27, , 1F
推~團結齊心 其利斷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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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 19:40, , 2F
大推XD b大太強了X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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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 21:57, , 3F
不愧是念法律出來的...好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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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 01:13, , 4F
我養鳥愛鳥 所以蠻多都覺得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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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 01:13, , 5F
內容字好多 其實沒看 顆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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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 02:24, , 6F
推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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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 07:18, , 7F
推,好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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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 18:37, , 8F
首先我沒有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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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 18:38, , 9F
我針對推文跳針的部份做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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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 18:40, , 10F
為何針對我回答餓死(跳針的議題)來攻擊
04/09 18:40, 10F

04/09 18:41, , 11F
推文跳針的部份(餓死) 非有條件開放的理由
04/09 18:41, 11F

04/09 21:52, , 12F
我有牡丹,也愛牠,但不會想帶上車去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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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 21:52, , 13F
別人
04/09 21:52, 13F

04/11 02:16, , 14F
我養白文,聽小鳥叫OK~但我狠不喜歡鸚
04/11 02:16, 14F

04/11 02:18, , 15F
鸚鵡的叫聲,像吸蜜,叫聲可穿透牆壁...
04/11 02:18, 15F

04/11 02:19, , 16F
養在3樓我在1樓都聽的見(去朋友家時)
04/11 02:19, 16F

04/11 02:20, , 17F
如果上了車又一直亂叫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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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02:21, , 18F
連有養鳥的我都受不了所有鳥叫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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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02:21, , 19F
民眾接受度會多高!?狗貓還好控制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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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02:23, , 20F
而且,鳥真的是有辦法旅行的動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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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02:24, , 21F
會不會一驚嚇,哭哭找鳥的鳥友們反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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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02:26, , 22F
變多...換環境的壓力寶貝們受的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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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0:58, , 23F
樓上搞錯!外出一定有外出箱~旅行不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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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1:00, , 24F
放飛!亂叫的控制?寶貝亂叫主人就不該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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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1:00, , 25F
上車~這是基本公德心!亂叫就該就近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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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1:24, , 26F
我們不是要強迫大家接受~而是我們的鳥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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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1:25, , 27F
也可以受控制~他們很可愛~他們不可怕
04/11 11:25, 2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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