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板規修訂討論

看板Arashi作者時間4年前 (2019/07/23 23:25), 4年前編輯推噓17(18148)
留言67則, 15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各位好,此篇文章主旨為提出板規補足動議。 徵求各位意見張貼滿一週後、開啟投票投票將為期兩週,視投票結果修訂或不修訂現版本板規。 大家可以先參照上一次修訂板規的經驗 #1PzB1EJU 。 此次修訂只討論一件事:針對「改製/自製官方販售之周邊等版權物」能否於板上分享 ——無論以原文貼文或外連結分享(又,網誌分享文依照板規四、4, 應至少有50字原內文—— 討論是否修訂、如何修訂,或,不修訂、維持目前現行板規。 #1T8IzztE#1TC9UNa3兩篇貼文並未違反現行板規, 然而ptt.cc為學術公網域,過去討論讓售票券等議題時也多次強調本版面的特殊性。 此次修訂板規可從兩個層面討論: 第一:常見的「改造週邊物」, 例如改造尺寸過大或因不符個人使用需求的托特包化妝包等情境; 第二:「自製週邊物」,也就是自己找尋材料仿製官方發行的週邊物, 例如第二篇文章中的電繡,以及,翻閱板上過去的文章, 找到2011年8月30日一篇以分享自製週邊髮圈經驗為內容的文章 #1ENG5Jh7 (網誌有密碼但我想只要有心都能答對)。 另外,板上常見的同人作畫分享與明信片交換分享不受此次板規修訂規範, 此前提延用於此次討論及修訂後的板規。 以下列出現階段可能的修訂方向, - 若各位認為有不妥、不足之處,請推文或來信給予建議, - 欲新增選項,推文後獲得三位(含)以上板友覆議即列入投票選項。 - 投票辦法將於投票時一併說明, 首先是:將以絕對最高票作為投票結果,若同票則同票之選項進行第二輪投票。 1. 允許「改造週邊物」與「自製週邊物」之分享 2. 允許「改造週邊物」之分享,禁止「自製週邊物」之分享 3. 禁止「改造週邊物」或「自製週邊物」之分享 4. 不需調整現行板規 1.與4.的差異在於, 現行板規沒有提到「改製/自製官方販售之周邊等版權物」的分享規範, 若最後是1. 通過,將會寫進板規作為未來發文參考。 懲處方式:違反此條板規,不勸告刪文及警告一支。 以上內容供板友討論,於7月30日23:59截止,投票屆時隨即展開。 希望大家都能保持冷靜與彼此尊重的態度,推文、來信提供意見。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80.94.11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rashi/M.1563895525.A.ED3.html

07/24 02:24, 4年前 , 1F
把「自製」改成「仿製」是不是比較好?如果是完全自己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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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 02:24, 4年前 , 2F
計的應可享有同人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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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 02:58, 4年前 , 3F
覺得改製可以 仿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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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製可以但是內文推文不能涉及任何金錢;可以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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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不能侵權製作仿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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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製可以,但自製(仿製)覺得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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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嵐王子的商標似乎是有版權的,所以有嵐王子的圖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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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都要算是仿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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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但不能涉及商業買賣行為及揪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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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製ok(但不可涉及金錢交易),仿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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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 08:11, 4年前 , 12F
可改造周邊及自製周邊,不能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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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 09:00, 4年前 ,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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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可以參考一下這篇章忠信老師對於類似案例的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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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歸納就是純粹的「自製」且「自用」,即使是仿製官方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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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仍屬於著作權法合理使用的範圍;但如果是付費請商家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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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因為有營利行為,所以收費代製的「商家的重製行為」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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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成立合理使用。以本文中「自製週邊物」所舉的兩個例子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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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其實可能應該算是兩種不同的狀況。以上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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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就是「付費請商家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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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根本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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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 12:25, 4年前 , 26F
哎呀!正義魔人又在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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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自制周邊如果私下製作自己使用大家看不到我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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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還好,但公然在網路上發表其實就不行,因為會有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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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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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也有看到有人說推特上也很多日本人在貼,但是社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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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體(FB.噗浪.推特.ig之類)其實除非是被分享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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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一般是有追蹤你的人才會看到發文,而且通常可以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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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追蹤可見或好友可見,所以界線較模糊,PTT貼文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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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都可以直接看到的論壇類網站,嵐板畢竟是嵐飯在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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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門面,還是要有所規範我覺得是比較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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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 12:51, 4年前 , 36F
改造ok,自製不ok(私下怎麼做沒人管,但不建議發表在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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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 12:52, 4年前 , 37F
提供一個日本網站也是寫的跟meow0大一樣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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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改製因為是用原本的周邊修改,並非無中生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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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不存在大量複製的疑慮,所以只要不涉及交易我覺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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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 12:53, 4年前 , 41F
享自己的改造是沒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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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 12:54, 4年前 , 42F
自用基本上算合理使用,但全手作自製是比較無疑慮的,但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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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 12:55, 4年前 , 43F
託製作,涉及有金錢交易,比較會有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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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 13:38, 4年前 , 44F
一直有人在生氣氣 很惱羞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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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 13:40, 4年前 , 45F
不管在台灣日本 違法就是違法 一直拿其他人來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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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 13:40, 4年前 , 46F
自己 不會顯得自己很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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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 14:30, 4年前 , 47F
希望大家可以理性討論這件事不要流於意氣用事的互相指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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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 14:30, 4年前 , 48F
委託代製的例子微妙的點是其實比較有侵權疑慮的反而是收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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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 14:30, 4年前 , 49F
代製的商家而不是委託的人;不過現實上單純個人的重製或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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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 14:30, 4年前 , 50F
託代製的行為,對著作潛在市場和價值的影響真的太微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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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演變成訴訟案件之類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是否構成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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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 14:30, 4年前 , 52F
不是我們這些路人說了算,是要看權利人是否有提出侵權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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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張,最後還要看法院如何判斷。我們路人沒有必要自己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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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 14:30, 4年前 , 54F
官,但板規稍微做一些規範我覺得是好的,因為這樣可以讓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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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分享的板友有個事先自行檢視的依據,也可以自我保護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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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 14:30, 4年前 , 56F
招惹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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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 14:43, 4年前 , 57F
理智的人就能理性分析,不像有人只會在那邊說別人腦羞,自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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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 14:43, 4年前 , 58F
為審判別人就是正義,而沾沾自喜,大家理性提出來討論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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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 14:43, 4年前 , 59F
嗎?
07/24 14:43, 59F
希望大家一起營造更合乎法定規範與能因應時代變遷的環境, 我們的目的是討論如何修訂板規而非鎖定目標互相攻防喔, 很感謝提出相關案例與細則參考的板友,我晚上再來整理:)

07/24 15:05, 4年前 , 60F
推meow0 覺得分享人沒獲利就無妨 但訂定板規或許可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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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 15:05, 4年前 , 61F
分享人避免招惹有心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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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 17:30, 4年前 , 62F
也覺得自製周邊在自己的小圈圈分享還可以接受 但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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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 17:30, 4年前 , 63F
開的批踢踢就不太o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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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 20:35, 4年前 , 64F
意見同上,官方週邊改製分享在沒有特定受眾的PTT可以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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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 20:35, 4年前 , 65F
受,但有侵權疑慮的自製週邊還是在自己版上覺得比較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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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 20:35, 4年前 , 66F
當(無論是否是委託店家的,因為可能會碰到有人本身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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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 20:35, 4年前 , 67F
是相關職業,自己就是店家,同時也有宣傳疑慮
07/24 20:35, 67F
=====討論摘要(暫不修改內文)===== - 文字調整:「自製」改為「仿製」 - 「改製」可以分享但不能涉及金錢交易(商業買賣、揪團) 若為註冊商標、圖樣(如嵐王子),則與其相關之自製、仿製產品都構成侵權行為 - 「仿製」若非涉及商業行為(委託、重製)則應屬於法律中之合理使用 - ptt為論壇類網頁,屬公開形式分享管道 ※ 編輯: aini6323 (219.80.94.115 臺灣), 07/25/2019 00:35:34
文章代碼(AID): #1TDoRbxJ (Arashi)
文章代碼(AID): #1TDoRbxJ (Arash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