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心得]桂圓話題...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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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0(10推 0噓 9→)留言1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iloveannasui (誰有會計工作可介紹~~)時間19年前 (2006/12/09 09:4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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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著文章不是要指名點姓些什麼. 只是最近非好店板的一些回文推文,讓我有感而發. 如果我們對什麼事的來龍去脈不了解,我們就不說話. 那麼請問,我們還能對什麼發表意見?. 你家的小狗,我家的小貓?除了這些,我們真的了解別人發生的事情嗎?. 我們發表意見,也就是想討論討論,出個意見,講講自己的看法和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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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madisyeh (小葉)時間19年前 (2006/12/09 09:0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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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不瞭解一件事的來龍去脈以前 不要對這件事發表感想. 很可能 造成一些誤會 , 言者無意 ,聽著有心. 這事就好像所謂的爆料文化 , 補風捉影 看到黑影就開槍, 開錯槍了就很抱歉. 如果每個人都用 所謂的直接聯想的話.... 我想很多人都會很受傷莫名其妙的. 被扣上帽子. ~~~ 抱歉刪掉了一些文

推噓5(12推 7噓 28→)留言4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alacow (空洞正義與平庸之惡-鄉民)時間19年前 (2006/12/09 05:5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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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對於兔小姐肯跳出來跟北醫小姐澄清且道歉,感到十分敬佩. 很多人罵人、噓人的理由,後來被推翻了,也不道歉. 別人欠你的嗎?就應該被你罵好玩的?. 每個人可以有自己的觀點,這個大家應該認同,但是不是自己的觀點就可以天馬行空?. 隨便亂講?這個就很值得懷疑了!. 法律上有所謂的「信賴原則」跟「比例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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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8(8推 0噓 19→)留言2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issrabbit (我愛兔妹妹)時間19年前 (2006/12/09 01:5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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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第一篇在文章中提到用公司電話的人. 從妳的文章中意思好像是告妳狀的人是這個板上的人. 雖然妳沒指名道姓 但一直強調是板友做這件事. 不管妳會不會說我是對號入座 不過因為我在文章中提過這件事. 所以我看妳的文章覺得很怪. 我自己覺得該澄清一下. 第一 公時公共資源的確和黑店板無關. 這點我在文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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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22推 0噓 22→)留言4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nares (雪娃娃)時間19年前 (2006/12/07 12:2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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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會覺得也許是因為原po的想法或心態並不是太好(或許也該說原po太誠實?). 所以被批的嚴重,. 但我看下來,並不會覺得原po這樣的要求有多過份,. 很多版友說,他應該只能要求店家再賠一杯他原本的飲料給他,. 我認為,假使該店家,是原po一打電話去詢問的時候,. 就老老實實承認錯誤,道歉並且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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