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抱怨] 台北 MOMO小桃娘日貨

看板Anti-ramp作者 (放學後的魔術師)時間15年前 (2008/12/25 01:0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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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okus (kokus)》之銘言: : http://0rz.tw/ae5gk這是賣家部落格的福袋販售公告, : 裡面有一句話<桃不希望有任何 代排代買 的情形發生>>, 開店要立規矩並非不可,重點是要公告周知,讓顧客有所遵循 例如巷口飲食店內掛著「小本生意,恕不賒欠或接受刷卡」的牌子 某甲飽餐一頓之後,藉口身上現金不足而要刷卡或賒帳,大家只會認為他是奧客 以本案而言,賣家若能在賣場懸掛「嚴禁代排代買」及「限自用者購買」 之類的牌子並在部落格公告,那麼賣家當天大可落實身份查核,逐一詢問動機 把那些「男友」「媽媽」「厚片人」或看起來不愛日貨的人請出賣場也是合情合理 畢竟買賣是雙方當事人合意訂立的契約,彼此都有締約與否的自由 : 相同的公告內容可以在e-shopping板17587篇(也是小桃娘事件首po文章)找到, : 我的解讀,男生去排隊就是"代排代買", : 至於媽媽也被排除.... : 我不認為媽媽會買那種衣服自己穿,所以我也認為是代排代買, 很多爭論起因於對事物本質的不瞭解,本案中面臨的問題, 就是事先沒有對「代排代買」下定義,事後賣家又以極其自我的主觀態度 來決定誰有購買權(說難聽點就是不賣給某人),這點應該沒幾個消費者能接受。 既然是採排隊模式購買,依一般消費習慣應當解釋為「先到先贏」 如無事先特別約定,則購買者之身份或動機等內在因素,不應成為限制之條件 即使排隊者願意出示身份證件,至多也只能證明他就是排隊者「本人」 對於如何認定所謂的「代排代買」,一點幫助都沒有。 : 剩下的爭議就是厚片人了,這部分的確有討論的空間, : 因為沒辦法完全認定是代排代買 : 當天現場秩序混亂,店家當然有責任 : 但是我不認為這完全是店家的錯 : 如果消費者"善意"遵守禁止代排代買的規定 : 我想事情不會搞的這麼混亂 個人認為本次事件中之賣家,自以為沒人存證糾紛當時的情況 覺得有相當大的操作空間,態度才會先軟後硬,一直針對某位版友 也不過是想從他口中套出「賣家當場沒說過那些話」這句話來自清而已 說實在話,該賣家的危機處理能力及應變措施大有問題 -- 平生不見陳近南 便稱英雄也枉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0.6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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