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桃園 萊爾富桃縣桃高店 & 黑貓宅急便
一、店名:
萊爾富桃縣桃高店
二、地點:
桃縣龜山鄉文化一路某號
三、時間:
6/19(四)約晚上10點30分
四、此店「非好店」的原因:
員工素質不佳、告知消費者不實資訊
五、事實經過:
以下為代PO 以第一人稱撰文
我趕著要交寄一件對我而言很重要的物品,
關係到能否順利畢業
所以在6/19(四)約晚上10點30分到萊爾富桃縣桃高店寄宅配,
當時店員問我要交寄哪間,有黑貓跟大嘴鳥可以選,
我當時跟店員表明說,這件東西很重要必須要在隔天中午之前就要到,
店員就說那就寄黑貓吧!因為可以指定時間到達,
(但有經驗的板友應該知道這時不管寄什麼都來不及送達,
但此時我並不知道,也因此導致事件的發生)
到了隔天(6/20)下午大約4點多時,
我打電話跟對方確認是否收到,對方說沒有時,我當時想該不會寄丟了吧!
就打到黑貓的客服中心去確認,結果客服人員跟我說,電腦裡並無任何資料,
客服跟我要了店名後去確認,
並跟我說那個時間點(6/19晚間十點半)交寄的話,
應該是6/20下午5點收件,也就是6/21才會寄到,
我當時很緊張,我跟客服表示,我要至郵局確認,
若用郵局寄快捷能直接到的話,那我就要撤件。
於是客服幫我打至萊爾富那邊確認是否件已被收走,
並和我約定10分鐘後再來電,我立刻衝到最近的郵局詢問。
由於郵局表示太晚了,即使現在寄還是會明天才到,
客服來電詢問是否要撤件,我表達不撤件,
並且我很生氣,氣到發抖地詢問是否能夠幫忙今天一定要送達,
客服表示如果我早點打電話去的話還來得及處理,
我回說:那我損失的信譽怎麼辦?現在不管你道歉或退我錢之類的,
都沒辦法補償我的損失跟解決我的問題,你們應該要告知清楚啊!
早知道是這樣,那我就等隔天一早至郵局寄快捷就好啦!
當初就是相信你們的服務跟速度才會寄宅配的,
結果客服跟我說:您等我一下,立即播放了音樂
(我後來想真是高招,是想讓消費者冷靜一點吧),
之後又接起來,問我是否要直接跟他主管溝通?
我說:跟你主管溝通的話能讓我的東西今天到嗎?
客服說:沒辦法。我就說:那不用了。
客服:網站上其實都有寫明收件時間的,
我說:你的意思是說,我的錯就對了!
當時那麼緊急,怎麼還會上網先看呢?
當然是直接到超商,直接寄直接問店員阿!(事實證明店員沒有受過專案的寄宅配訓練)
那我的那件東西確定明天中午前會寄到嗎?
客服:我已經有聯絡他們特別注意此件物品,原則上沒意外的話會到。
我說:什麼叫做原則上沒意外的話,
你的意思該不會是說颳颱風、下大雨的話就不會到吧!
客服:如果路況不好的話,是會拖延到。
我說:那你們網站上有寫明嗎?
客服:沒有。
我說:那你們單子上應該要說明這項除外責任阿!
當時我在填單時,單子上有寫到當日寄達的話,只限台北縣市和基隆市,
那我當然就勾中午前啊!
客服:那個部份是方便我們分辨什麼是急件?什麼是緩件?
我驚訝地說:那幹麻要勾選,我那們信任你們,你們這樣欺騙消費者,
反正我之後有重要的東西不會交寄宅配了,我直接寄郵局就好。
客服:有連絡那間店的店長,會再請他撥電話給我。
六、 備註:
雖然過程中,客服有道歉,後來超商的店長還是副店長有打電話來道歉,
但我覺得黑貓的態度不願意去改正這些部份,也不覺得自己有錯,
客服也有表示先前有過類似的案例,但一直到現在還是沒配套措施。
萊爾富那邊有表明會更注意員工的訓練,
基本上整個給我的感覺就是算我自己衰就對了。
我覺得宅配僅適合郵局沒開時,且有東西一定得今天交寄。
想說PO上來讓大家不要再像我一樣發生類似的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1.166.49
→
06/21 09:46, , 1F
06/21 09:46, 1F
→
06/21 10:41, , 2F
06/21 10:41, 2F
→
06/21 11:52, , 3F
06/21 11:52, 3F
→
06/21 11:53, , 4F
06/21 11:53, 4F
→
06/21 12:12, , 5F
06/21 12:12, 5F
推
06/21 12:30, , 6F
06/21 12:30, 6F
推
06/21 12:35, , 7F
06/21 12:35, 7F
→
06/21 12:49, , 8F
06/21 12:49, 8F
推
06/21 12:51, , 9F
06/21 12:51, 9F
→
06/21 12:52, , 10F
06/21 12:52, 10F
→
06/21 12:52, , 11F
06/21 12:52, 11F
→
06/21 12:53, , 12F
06/21 12:53, 12F
→
06/21 15:42, , 13F
06/21 15:42, 13F
→
06/21 15:42, , 14F
06/21 15:42, 14F
→
06/21 15:43, , 15F
06/21 15:43, 15F
→
06/21 18:07, , 16F
06/21 18:07, 16F
→
06/21 20:26, , 17F
06/21 20:26, 17F
推
06/22 01:03, , 18F
06/22 01:03, 18F
→
06/22 01:04, , 19F
06/22 01:04, 19F
→
06/22 01:05, , 20F
06/22 01:05, 20F
→
06/22 01:06, , 21F
06/22 01:06, 21F
→
06/22 01:07, , 22F
06/22 01:07, 22F
→
06/22 01:08, , 23F
06/22 01:08, 23F
→
06/22 02:45, , 24F
06/22 02:45, 24F
→
06/22 20:53, , 25F
06/22 20:53, 25F
→
06/22 20:55, , 26F
06/22 20:55, 26F
→
06/22 20:56, , 27F
06/22 20:56, 27F
→
06/22 20:57, , 28F
06/22 20:57, 28F
推
08/15 10:22, , 29F
08/15 10:22, 29F
→
08/15 10:23, , 30F
08/15 10:23, 30F
→
08/15 10:24, , 31F
08/15 10:24, 31F
→
08/15 10:25, , 32F
08/15 10:25, 32F
推
09/02 15:18, , 33F
09/02 15:18, 33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3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