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桃園 林口長庚醫院眼科
※ 引述《fu900 (阿ㄚ)》之銘言:
: : 驗光本來就是自費項目,健保不給付,去年在美國驗光還被收約2000元台幣,等了一星期
: : 才知道結果,我覺得準確最重要。
: : 如果你是有近視或老花等等造成模糊,醫生卻因為沒做詳細的視力檢查而誤診
: : 那他才有資格被稱為黑店
: : 自費的事也充分告知你,你也當場應允,就不要放炮,不知道啥叫形勢比人強
: : !600元還好啦!台灣幾家有名的眼鏡公司驗光都收500到1000元了
: 依據健保法規
: 健保身份的病人至健保局合約醫療院所看診
: 除了掛號費及部份負單自附額外
: 醫療院所不的另外向病人收費
: 既然是健保不給付的項目表示為不必要的檢查
: 醫院為了多賺錢
: 醫生為了績效
: 巧立名目來剝削病人
: 然道是對的事嗎
: 雖然醫生事前有告知
: 並要求簽結同意書
: 沒錯
: 病人可以拒絕
: 就像開刀前
: 醫院會要求家屬簽麻醉同意書般
: 你可以拒絕
: 可是
: 那就代表你放棄治療
: 有人敢拒簽嗎
: 醫病關係本來就是不平等
: 相對於醫生的強勢
: 病人永遠處於絕對弱勢
: 至於驗光收費
: 我不曉的小林 寶島算不算是大眼鏡行
: 這兩家驗光是不收費的
今天閣下的文章乍看好像言之有物,但是細思一下,
閣下的論理很武斷的將兩個本來在黑店很重要的爭點給略過,
一是閣下未將原PO的情形是否需要做驗光略過不論,逕推論他不需要做驗光。
如果今天原po的案例是需要經過驗光方可以作為診療判斷的話,
這項服務倘若健保不給付,要員po自行吸收,自屬理所當然,
今天如果本案例是本人所述之情形,這與強勢弱勢間的對立何干,
今天閣下立論為何可以逕推論到這項服務無關緊要,本人甚不解。
二是閣下斷然的把醫生提供的驗光服務比擬做一般眼鏡行程度的驗光,
是否把台灣的醫療體系看得太過不堪了?
一般眼鏡行的驗光服務,素質參差不齊,甚至操作儀器者有無驗光師資格認證,
難謂殊無爭議。今天如果長庚醫院敢放任無驗光師或醫師資格者進行驗光,
大概這下子會被告不完,但是去眼鏡行做那種驗光,做出來的數據你會相信嗎?
以本人家人為例,舍妹近日內去某知名連鎖眼鏡行配眼鏡,
結果配完回來總覺得看東西有異狀,放假回家去他熟稔的眼科醫師那驗光,
方才知道他的散光被少驗了150 度,散光差個100度已經算是蠻重的,
看東西不只會有稍許昏眩感,長時間看書對於眼睛也是重大傷害,
本人家人不像觀音大士般有千手千眼,所以在下寧願花個幾百塊去醫院眼科仔細檢查,
自己的眼睛再怎麼說也只有一對,省小錢把自己眼睛弄壞了更得不償失。
最後,這篇文章跟黑店版有什麼關係?健保不給付本來就只能鼻子摸著乖乖掏錢,
除非今天原PO有說他不需要做這樣檢驗,但是去看眼科不先做驗光者,
大概除了結膜炎角膜炎那種病症,只需要點點藥水就可以解決外,
其他如果涉及到視力方面的診斷,大多得驗光,如果這種必要驗光的情形,
醫院要求你做驗光,以方便他做診療判斷,和推銷一些不必要檢驗者自屬無關,
何來有上黑店版發文抱怨投訴之理,余甚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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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名詞修正為散光,感謝L大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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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波呂歌]
花開溢香,然而不日也會凋謝
我世之人生又豈有終此不變?
如今將超越此生,渡無常之深山,
速從淺夢中醒來,莫沉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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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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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ettery 來自: 210.69.124.41 (06/10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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