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抱怨] 汀洲路上的皇冠漫畫店
※ 引述《Lowin (低音)》之銘言:
: 一、店名: 汀洲路上的皇冠漫畫店
: 二、地點: 汀洲路上 (某個國小對面、豆花店旁邊)
: 三、時間: 2007/3/27
: 四、此店「非好店」的原因:
: 態度極差 歇斯底里 吹毛求疵
: 五、事實經過:
: 跟我姊約在汀洲路上的皇冠漫畫店
: 漫畫才剛還 結果我姊遲到
: 跟老闆說剛剛還的漫畫再讓我翻一下打發時間
: 一開始她很不爽開玩笑說 要再扣內閱的錢喔
: 老闆很機車 但說說笑笑就算了
: 就在等待的這段時間 老闆發現我剛還的書末空白紙被撕了一頁
: 我說「租回去的時候就這樣摟!」
: 老闆以及她母親兩人開始歇斯底里 發狂咒罵這個社會
: 並查出我前兩位借書者
: 本來好像已經開始打電話要去罵人
: 後來老闆母親勸阻說 不過是一片空白 像被小孩子亂畫後撕掉
: 然後他們兩個又開始發狂地罵:不會教小孩就不要生之類的
: 並且大聲的說 以後這位媽媽再來借書要多扣她錢不讓她知道
: 等我姊到了 我把剛剛拿的兩本漫畫還的時候
: 那位歇斯底里的老闆還真的刷內閱!!!
: 書不是我撕的
: 才剛還的漫畫竟又扣內閱
: 當時心想 反正我老早就不想來你們店了
: 剩多少錢你隨便扣吧!
: 請大家告訴大家 這家漫畫店不要去!
: 要不是貪圖一口氣放兩千元租書比較便宜 我在看的量又超大
: 誰還想再去這家店阿!!!
: 大家不要跟我一樣 痛錢又痛耳朵!
: 每次去租書都聽他們母女倆歇斯底里罵人 超痛苦的!!
: 現在還有一千七百多元 已經放了不知道有多久了
: 要不是心痛錢 還真不想再回去租書
: 大家千萬不要跟我一樣... 在這家歇斯底里母女開的店放錢...
我知道你說的那家
我有比你糟千百倍的體驗
當初我是因為我看的書量大所以常去
那家常常老闆都會跟他媽歇斯底里的大罵
有時候是母女吵架,有時候是罵別人
常常去的時候都很吵,選個書也不得安寧
悲劇是發生在有一次,
老闆找人幫忙顧店,結果找上我
因為我以前閒聊時有提到未來也想開租書店之類的
結果他們就緊咬著這點不放,說什麼可以當作未來的實習
我那時候也很笨,想說只是代看店幾天,應該沒關係
結果之後他們就叫我開始一個星期過去3-4天(那時離他們出國還有1個半月)
然後開始學刷書、租書系統、還有對書等等的工作
這些一開始都還好,但是這種情形持續了3個星期多
她們後來就開始把我當免費勞工使喚,還直接把大門的鑰匙給我,
叫我早上10點要準時開門(可是他們之前都12點、1點才來開)
然後還要看她們的貓蝦密的,
有一次貓自己亂跑去別人家還把我罵的狗血淋頭
這些,她們都推說是"實習",所以通通不給錢
我就有點不爽,就不想做了
我就說我再來有點忙,要準備考試,等到他們要出國前我再來
結果出國的前一天,老板拿合約給我簽
說什麼只是做個樣子,只是怕租書的系統被洩漏出去的保密條款而已
結果我非常腦殘的又簽了
結果在她們出國的那幾天,有一對情侶來租書
他們租了3片vcd、5本弘兼憲史的書、兩本愛情小說
我看他們裡面的錢還剩250幾塊,之前紀錄也良好,還蠻常來的,就借了
(因為老闆說金額低於100的,不太常借的不要借太多)
結果那對情侶後來跑了,老闆就叫我賠
還跟我說他就不跟我計較vcd的錢了,叫我要賠漫畫
漫畫5本算一算也500多,我就覺得很不高興
當初他說要注意的我也都注意到了,人跑了卻找我賠
店的錢又不是我在賺的,為啥風險要我賠
結果老闆就拿出' 當初我簽的那張合約,
說上面有寫說萬一有任何損失我要賠償
我就覺得被騙了啊,當初又沒講...
就找我同學跟他理論,然後就是類似原po所講的情形
母女連手開始歇斯底里的破口大罵,也不管店內還有非常多的客人
從我的祖宗十八代,然後到我的學校,然後連鄰居都罵進去了
又說什麼要告死我,說我忘恩負義蝦密、人渣之類不堪入耳的字眼
還說什麼以前有帶我去吃涮涮鍋,都給豬吃了什麼的
(那是因為那家店三人同行一人免費)
總之就罵的很兇,最後我同學就勸我不要鬧大
畢竟我簽了合約,雖然那合約不合理,但是還要花律師費不划算
結果還是賠錢了事....
我覺得這家真的很糟糕
也許老闆為了做生意會假意對顧客很好
但是他們常常客人前腳走,後腳就開始大肆批評
我覺得我以後都不會想再踏入這家店了
勸原po快點把錢花完快點換家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174.1
※ 編輯: xxshoxx 來自: 61.224.174.1 (03/28 03:40)
推
03/28 03:40, , 1F
03/28 03:40, 1F
推
03/28 03:49, , 2F
03/28 03:49, 2F
推
03/28 03:51, , 3F
03/28 03:51, 3F
推
03/28 05:04, , 4F
03/28 05:04, 4F
推
03/28 05:25, , 5F
03/28 05:25, 5F
推
03/28 06:06, , 6F
03/28 06:06, 6F
推
03/28 08:11, , 7F
03/28 08:11, 7F
推
03/28 09:39, , 8F
03/28 09:39, 8F
推
03/28 09:58, , 9F
03/28 09:58, 9F
推
03/28 11:35, , 10F
03/28 11:35, 10F
推
03/28 12:03, , 11F
03/28 12:03, 11F
→
03/28 12:03, , 12F
03/28 12:03, 12F
→
03/28 12:04, , 13F
03/28 12:04, 13F
→
03/28 12:05, , 14F
03/28 12:05, 14F
→
03/28 12:06, , 15F
03/28 12:06, 15F
推
03/28 14:25, , 16F
03/28 14:25, 16F
推
03/28 15:36, , 17F
03/28 15:36, 17F
補充一下好了
當時她是有給我薪水
不過只有給我她出國的"那四天"的薪水
之前的"實習期"其實我後來也有想說要去要
可是因為那對母女實在很兇,又歇斯底里,後來就想說算了
不然到時候他知道我住哪,搞不好追上門來報復
(因為有一次我租影片逾期,她媽媽追上門來討)
當初其實也沒想到最後會變成這樣
只是因為總覺得答應了別人又推掉好像不太好,所以才一直做到最後,
畢竟當初雖然覺得她們很歇斯底里,但也不知道她們最後會變這樣
只能說大家以後打工或幫忙代班要小心
不要像我一樣蠢
至於那對騙書騙vcd的情侶,
當初賠錢給老闆的時候有說如果她們有追到書就要把錢還我
不過後來一直沒消沒息,我也不想再打電話去那家店
反正我想就算對方有還,老闆應該也不會還我錢了
因為我後來在漫畫店的熟客口中得知老闆常常把我拿出來罵
所以應該是沒指望了
※ 編輯: xxshoxx 來自: 61.224.175.248 (03/28 16:15)
推
03/30 14:34, , 18F
03/30 14:34, 18F
推
03/30 17:08, , 19F
03/30 17:08, 19F
推
03/30 21:44, , 20F
03/30 21:44, 20F
→
03/30 21:45, , 21F
03/30 21:45, 21F
→
03/30 21:47, , 22F
03/30 21:47, 22F
→
04/01 01:04, , 23F
04/01 01:04, 23F
→
04/01 01:05, , 24F
04/01 01:05, 24F
推
05/18 12:11, , 25F
05/18 12:11, 25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