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峰迴路轉,「台北捷運地圖」app未必侵權

看板Android作者 (eTag)時間11年前 (2013/01/17 10:30), 編輯推噓4(5176)
留言82則, 1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01/16 15:21,
公務員3個字不是以有無公務員身份論,不然大學教授報假帳也
01/16 15:21

01/16 15:21,
不會牽扯到貪污治罪條例
01/16 15:21

01/16 15:22,
事實上台北市捷運局,捷運公司是執行單位,路線不是捷運公司
01/16 15:22

01/16 15:22,
決定的.
01/16 15:22

01/16 15:23,
^有
01/16 15:23

01/16 15:24,
反正這種刁單位,交給律師去治剛好
01/16 15:24

01/16 16:02,
當然若捷運公司要主張把那些所有路線擺成一個特殊樣式算它
01/16 16:02

01/16 16:02,
的著作權,我也只能說變公司就刁了,有律師去治剛好 XD
01/16 16:02

01/16 16:08,
我沒用過那些軟體,不知道它們用的長什麼樣,不過如果是
01/16 16:08

01/16 16:08,
http://ppt.cc/i44b 這張,是在捷運局網站上,應該可放心用
01/16 16:08

01/16 16:22,
我從新聞突然發現整件事是白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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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 16:23,
並籲民眾下載北市交通局正版「台北好行」App
01/16 16:23

01/16 16:23,
既然是台北市交通局製作之程式,是要民眾使用,那麼裏面的圖
01/16 16:23

01/16 16:23,
就可以公開自由使用 XD
01/16 16:23

01/16 16:24,
律師事務所說的並不可笑,可笑的是捷運公司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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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 18:33,
政府的其它文書既然有法律規定無著作權,那麼做公開軟體時
01/16 18:33

01/16 18:34,
勢必要買斷或委外找人製作.那種內部用的系統不算,這裏講的
01/16 18:34

01/16 18:35,
是依文中著作權法條文所說的其它文書為主
01/16 18:35

01/16 18:36,
「文告、講稿、新聞稿及其他文書」明顯是指對外公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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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 18:47,
01/16 18:47

01/16 18:48,
本文原網址的圖.
01/16 18:48

01/16 18:49,
我相信台北市政府自己都沒管著作權法.所以才會有這個笑劇
01/16 18:49

01/16 18:50,
我幫26寫程式,雖然業主在對岸,我每icon都去找合法授權才用
01/16 18:50

01/16 18:55,
app製作者可以改用上面網址裏的圖,然後有任何著作權爭議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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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 18:55,
留給捷運公司和交通局兩個自己去解決
01/16 18:55
大家的捷運,誰的地圖? http://tinyurl.com/al4xq2k 章忠信 (「著作權筆記」公益網站主持人) 台北捷運公司主張有12款App未經授權,使用該公司的捷運路網圖,構成侵害著作權為理 由,要求Google Play與App Store將這些APP下架,引發使用者不滿,抱怨台北市交通局 自己推廣的《台北好行》App不好用,還不准別人開發好用的App,實在沒有道理。也有人 主張,台北捷運公司的捷運路網圖不受著作權法保護,不能限制他人利用。 一般在侵害著作權的爭訟過程中,依其爭訟步驟,都會集中在三個爭議點上,這可稱為「 著作權侵害爭訟三部曲」,分別是:(1)權利人主張的東西是不是受著作權法保護?(2)利 用人有沒有使用權利人的東西?(3)利用人是不是合理使用? 在本案,被控侵害著作權的利用人有使用台北捷運公司的捷運路網圖,應該已經非常明確 ,無可爭議。所以,台北捷運公司的捷運路網圖能不能受著作權法保護?這12款App使用 這張捷運路網圖是不是合理使用?就成為重點之所在。 持平地說,台北捷運公司對他們所繪製的捷運路網圖可以主張著作權,而這12款App使用 這張捷運路網圖難以構成合理使用。 捷運路網是一個既存的事實狀況,台北捷運公司沒有壟斷權,不能禁止別人繪製捷運路網 圖。不過,捷運路網圖的繪製具有創作性,任何人依據捷運路網的事實繪製的最後圖樣, 即使大同小異,也都各有其創作性,各自受到著作權法保護,互不相妨。正如同美術課時 ,每個學生對著桌上的蘋果素描,蘋果只有一個,每張圖都是每個學生的獨立創作,雖然 內容相近,甚至相同,卻都能享有各自的著作權。甲學生可以自己畫蘋果圖,不能說別人 畫蘋果圖就侵害他的著作權;乙學生也可以自己畫蘋果圖,卻不能未經同意,就把甲學生 的蘋果圖拿來翻印。 台北捷運公司雖然台北市政府官股比重很高,卻仍然是個營利公司,不是政府機關,它所 繪製的捷運路網圖不是公文書,可以受著作權法保護,任何人不能任意利用。 對於未經台北捷運公司授權,使用該公司享有著作財產權的捷運路網圖製作12款App,依 據著作權法第65條第2項所訂的四項基準來認定是不是合理使用,也就是「一、利用之目 的及性質,包括係為商業目的或非營利教育目的。二、著作之性質。三、所利用之質量及 其在整個著作所占之比例。四、利用結果對著作潛在市場與現在價值之影響。」這12款 App都是營利的商業目的,他們把台北捷運公司的捷運路網圖,當作捷運路網搜尋與標記 使用,而且是全圖使用,也對於台北捷運公司自己要製作捷運指南App產生市場替代效果 ,很難主張是合理使用。 台北捷運公司對於捷運路網這個既存事實狀況,沒有壟斷權,大家都可以自由地繪製台北 捷運路網圖,但任何人要針對捷運路網開發App,都應該自己繪圖,要想省事,就要取得 台北捷運公司授權,才能使用該公司所繪製的捷運路網圖,否則就會構成侵害台北捷運公 司的著作權。 【更多著作權議題文章請至章忠信著作權筆記閱讀 http://www.copyrightnote.org/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5.180.66.90

01/17 10:37, , 1F
所以簡單講 自己依樣畫葫蘆畫張捷運圖就沒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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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10:38, , 2F
之前討論也差不多那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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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10:46, , 4F
已經有人重製台北捷運路線圖了,如果有認識相關開發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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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轉給他們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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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10:51, , 6F
我相信這篇的作者應該不清楚什麼是國工局和高公局模式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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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實質投入的是公有資源,但卻以公司化來主張著作權,簡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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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倒車的行為.舉個例子,美國政府公開資料都有檔案可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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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台灣的實價登錄卻反其道而行.其實這些都在複製政府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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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會保障肥貓模式,就是把公有資源讓少數人能掌握利用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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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其實捷運公司只要一句話,把這個圖捐給政府做為公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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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10:55, , 12F
,所有爭議就解決了. 該做的不做,不該做的做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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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10:57, , 13F
這張圖如果授權免費,就表示賺不到錢,那花一堆心力在顧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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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29 則推文
還有 3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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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告訴我google在全球都在play,而台灣出包,難道是台灣宇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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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的優秀?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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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機關本來就沒有解釋法律的權力,法條怎麼寫就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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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補救措施是什麼? 法的解讀不同就是行政訴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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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北韓也可以繼續執行它的法令,很好啊!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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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本來就不能什麼都不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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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的畫一張新的圖不就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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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別人的圖真的沒啥好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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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13:47, , 51F
我不浪費時間耗了,看起來是無意義,反正倒霉的也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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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概念還不用到比較深入的法科,最基本的法學緒論就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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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13:48, , 53F
你學法的? 難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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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不是欸,我本科是學企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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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概念不是很基礎的東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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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我告訴你國家快要爛掉了,大官違法證據會不見,人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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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小民芝麻小事而必訴之以法,我反正是沒差,保好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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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好.維護法治的精神的重責大任就交給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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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13:51, , 59F
恕我要拚經濟去了,不浪費時間陪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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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13:52, , 60F
你說的東西到底跟剛剛在談的東西有什麼關係阿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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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13:53, , 61F
沒關係. b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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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16:15, , 62F
#1GzKE4Xq (MRT) 這篇有講到侵權 看一下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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態度超差,貼個新聞而已 你發表了啥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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態度的確挺差的..若對法律沒概念就可以謙虛點, 也請就事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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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亂扯一堆有的沒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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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17:08, , 66F
XD 真是有趣,開了眼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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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搞不懂行政立法分權的人不少,教育失敗實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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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此彼此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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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台灣想成真正的先進國家,真的是教育失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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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專利著作別家就搞出山寨GOOGLE也沒機會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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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軟沒有著作專利權他還抓啥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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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20:36, , 72F
你舉的都是得益於專利著作權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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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對微軟怎麼長大的歷史顯然完全沒經歷過.另外一點,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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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長大後得利於專利權法的公司.事實和你單純的想法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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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ky,建議你google[富比士:微軟要用專利把 Android 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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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21:49, , 76F
成一個悲劇」,你會對專利在軟體業實際運作方式多些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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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22:07, , 77F
推本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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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11:43, , 78F
微軟怎長大還是一樣靠著作權沒有著作權誰要付微軟授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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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11:44, , 79F
大家就都拿去改拿去用你連看到她長大的機會可能都沒有
01/18 11:44, 79F

01/18 11:45, , 80F
就連linux/android都是受著作權保護沒有著作權幹麻改了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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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11:46, , 81F
放出SOURCE來...你所看到的軟體世界發展都是在專利著作保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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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11:47, , 82F
差別只是在權利人對於"再利用"的限制不同
01/18 11:47, 82F
文章代碼(AID): #1Gzs8mxY (Android)
文章代碼(AID): #1Gzs8mxY (Andro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