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實務(3)

看板Agronomy-84作者 (果子狸^^)時間18年前 (2006/06/08 01:12), 編輯推噓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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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實務(2)打完後 就整個給他忘記了 經由lili的同學好心提醒後 現在決定打完這法庭實務(3)--完結篇 這裏先說的是 判決結果已經下來了 不過留待最後再說 ============================================ 中堂休息時 其實我認為我已經被問完話了 所以在東晃晃、西晃晃 (休息的理由其實很特別 因為公辯還有其他庭要趕 所以先暫停 讓他去其他庭告知一下這裏會delay) 過了二十分鐘繼續開庭 我和那個莊主(雪霸的替代役主管 不過他現在已經調單位到台中某區公所了) 坐在証人席 結果法官一劈頭就說:那個xxx証人,請上來吧? 我:不是問完了嗎? 法官:還沒,還早啦............. 我:(還早?...........哇靠............) 拉哩拉雜又問了一堆 其實在前一天睡前我有稍微演練一下 法官究竟可能問什麼 我要回答什麼 不過到了現場 除了被現場的氣氛所感染 大概前一天想到的一半都講不出來外 法官問的非常的細 一堆問題我連想都沒想過 只好一直努力回憶 然後一直努力的說:我忘了..........@@~ 經過這一連串的問話下來 我體認到一個"可能的"情況 要很完美的串供真的很難 如果剛好法官問的問題你沒想到 也許和你串証的某人也沒想到 很容易露出馬腳 所以如果要事先講好的話 大概要演練個好幾天 所有的問題都要走過一遍 不過我和被告沒有串証啦 (我也不知道怎麼串) 被告只有跟我說:阿狸,盡量幫我講好話好不好? 我只說:我只說我知道的,是不是好話我不清楚。 我知道法庭上作偽証的後果,我可不敢亂來。 大概又問了半個小時多吧 忘了時間了 只記得問完話我下去時 已經是四點四十分左右 (從二點四十分開始問 中間休息二十分鐘) 接著換這位莊主上陣 莊主在中間休息時 還很臭屁的跟我說 他常常上法庭,這都很熟,還說我太緊張了,廢話講太多。 結果一上場 要簽証人切結時 他就漏洞百出(這裏有被法官小罵一下) 接著問話時 也是一堆牛頭不對馬嘴 也被法官訓了好幾次 如: 法官:這個xxx有吸毒你知道不知道? 莊主:他平常都乖乖的,很好呀。 法官:他到底有沒有吸毒?你到底知道不知道? 莊主:他很乖,平常沒事就回宿舍了。 法官:(怒)你到底知不知道他有沒有吸毒?你不要回答一些有的沒的。 乖不乖不是重點,我是問你他吸毒你是否知情?什麼時候知情。 莊主:他平常很乖的。他常常被欺負,但是他真的很乖,他本性善良。 法官:(怒中帶有ORZ).................. 其實在台下 我也完全聽不下去 這比趙中鋒全盤否認還糟(至少他還有針對問題在回答) 這就好像 檢官問趙:你有沒有內線交易? 趙中鋒說:昨天的魯肉飯不錯吃。 一樣的蠢 看上面的三位法官 除了陪審法官好像快睡著外 另外二位法官的表情是在爆炸邊緣 大概過了半小時 這位莊主就被問完話了 (法官也受不了了吧 哈哈) (這裏補充一下 這位莊主本來就是答非所問型 他不是故意的 我懷疑他有點老人痴呆) 接著就是被告上台問話了 這裏是法官問完公辯問,公辯問完檢官問、檢官問完法官問 輪番上陣 就這樣又持續了半個小時 其實頭已經聽的有點昏了(我還沒吃午餐) 不過最後公辯的結辯 個人認為結辯的很好 有條理而且都有切中要點 我在下面時 自已也有想過 如果以後有機會作律師 我要怎麼幫他辯護以及結辯 不過這位公辯 我100%肯定他比現在的狸強上數百倍 如果是當時的我作他的辯護律師 我想輸到脫褲子了吧 (經驗才是王道) 結束時 我和被告邁出法庭時 已經是五點四十分了 (我晚上六點半台北還有課 而我現在在苗栗地院門口 ORZ) 不過和他聊天的結果 我的推測是--你輸的可能性很大 他也說 公辯剛才也私下跟他說 接到判決書趕快打電話給他 還要上訴 因為輸的可能性很大........... 為什麼輸的可能性很大呢? 這被告在法庭上一直被法官罵 還被法官說:你還絞辯!!還不承認犯行!!! 你還在避重就輕!! 是你作的你還不說~~~ 當時看起來 法官已經有心証了 心証認為--被告有罪 如同上一篇所說 檢察官求刑二個罪名 吸毒--六個月 販毒--八年四個月 ==================合併是八年十個月 因為吸毒的部份被告也坦承 所以上面的罪是躲不掉了 重點是下面那個八年的............. 當時我們在等客運時 他也蠻難過的 他說被關個半年就算了 他有吸毒、他有錯、他甘願去坐半年 但是如果要坐八年多的牢 他會很不甘心 宣判結果是五月二十四日 我當時跟他說:如果真的被判重刑的話,我再幫你找找有沒有其他替代役願意 幫你出庭作証的。 五月二十五日 他打電話來............... 吸毒--法官判刑四個月 得易科罰金(三百抵一日) 販毒--罪不成立 【裁判字號】 95 , 訴 , 7 【裁判日期】 950523 【裁判案由】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裁判全文】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95年度訴字第7號 公 訴 人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陳XX 指定辯護人 本院公設辯護. 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 94年度偵字第2801號、94年度毒偵字第1620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陳XX施用第貳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參佰 元折算壹日。 被訴販賣毒品部分無罪。 事實...................................... (後面balabala一堆 刪除) ======================================================= 最後還算是不錯的結局 而且他也說要請我吃飯(我是說 不用了啦) 希望他能好好作人.................全系列畢 -- 『茶的香郁,是仰賴水的平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7.218

06/08 04:36, , 1F
其實,我對你當大盤,可是逃掉被抓的過程,比較感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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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他到底有沒有販毒呢?是不是太便宜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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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一算吸毒只要交36,000就打發了,看樣子我們的法官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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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外開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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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可是就我的經驗裡面 很多人被告吸毒都會順便被告販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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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05:45, , 6F
毒.... 我猜是檢察官的問題??還是警察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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