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學生有學習障礙 表達希望該科必能及格

看板AfterPhD作者 (Pm)時間9年前 (2016/10/03 13:33), 編輯推噓5(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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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某些學校實在無法避免這些無奈的議題,一堆鳥事....) ※ 引述《winchin (撼動宇宙的第一小步)》之銘言: : 針對這種學生 : 最好的做法就是:在考試給予通融,但成績絕對不保證及格 : 身為老師,可以體諒學生,但不用當爛好人 : 爛好人只會被軟土深掘,而且為其他老師帶來麻煩 : 這要怎麼說哩? 順便請教w大及各位網友: 我另外有個班,時段約是下午兩點半至四點半。 有兩個學生說他們必須打工,「四點」就必須先離開,請不要記曠課。 註:重點是:主任在期初座談會曾經說過,要體諒家計困難必須打工的學生 (但主任對細節也沒多說,我跟主任不熟,又是兼任,且主任也不常在辦公室)。 由於這跟考試比較無關。我更加猶豫,關於「四點」就必須離開學校準備去外地打工, 以板上有後段學校任教經驗的網友而言,算是合情合理的「時間點」嗎? (學生的說詞是,打工地點很遠,必須很早就出發,而家境困難,薪水夠高又願意錄取 他們的公司,近的沒有,只有遠處某公司才有) 如果是在前段大學,就公事公辦即可。但那些「有報名、繳費就有得念」的「大學」, 該怎麼做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1.196.18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fterPhD/M.1475472804.A.4B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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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就通融啊,不然怎麼辦。不過可以要求期末交多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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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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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來講就是有尊重了。很多連講都不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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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作業考試都過 早退也沒差吧 大家以前都直接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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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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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7:32, , 6F
謝謝說明 我補充一下 因為主任同時也宣達過要確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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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7:45, , 7F
點名 不然學生翹課且出意外 教師需負法律責任~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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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讓我很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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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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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點名 但不送教務處(或是上傳次數不要達扣考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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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率可以視為成績的一部分 但還是以考試或報告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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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是評分要有憑有據,以免學期結束後學生來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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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在南部某靈界大學進修部,遇到職業軍人,有的要留守,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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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受訓,最猛的一個說學期中要去受訓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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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作業都有交,考試就是我把檔案寄給他,限時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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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體來講,除了沒來上課外,其實他比起一半的學生表現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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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樓上 先把條件講白 大家按規定來是最保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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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切忌太好心,無條件通融到最後卻發現這學生故意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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爛,到時就沒辦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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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09:28, , 20F
好像發生過學生在正常上課時間在校外發生事故 家長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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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理論的事情 希望這大學的家長有萬一的時候夠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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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只說體諒 沒說具體的 意思就是到時候出事 那是任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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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自己處置有誤 與主任無關 當然更與學校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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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大說的沒錯,讓學生提早走,萬一出事,家長鬧到學校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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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 17:13, , 25F
肯定又是兼任老師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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