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業界現職與國立科大專任之選擇消失
前輩,我的建議是選擇待在原單位。至少薪水遠高於助理教授。生活品質也不錯,不會太操!
現在教職的問題很多!
第一,少子化的問題,不要說學生素質整體下降,能收不收的到學生,也是一大問題!這多你研究有大大的關連。
第二,升等與申請經費比以前難很多!升等所要求的論文與水準,比以前高多了,質與量都要,還有不能得罪人,不然很有可能不會過。
第三,助理教授升等沒過,就是踢掉。原公司還退休的可能,不用被review。學術界討厭的地方就是一直被Review。就連升請經費,如果
中間有沒產出,就斷糧了。所以生活就是要一直寫論文,然後寫計畫。
第四,教學會被學生評量,這真的是教師很沒尊嚴的地方,要做到合乎"觀眾"要求,不然就考績不好,這影響你的生計。
第五,最令人喜歡的退休金,未來可能大不如前,現在85制,以後可能90制,再來現在有6成到8成的月退,未來可能只有3~4成,然後可能要做到70歲,
你是可以領多久?
夢想要隨著年紀與現實,不斷的修正。你學生時代,教授美好的日子,到現在與未來比以前大大的貶值了,過去的過好日子的老教授,把規矩弄到
讓年輕人很難生存了。
三思三思! *
s
※ 引述《commi (累)》之銘言:
: 各位先進好,
: 手機打字排版較差去,請見諒。
: 小弟目前獲得某中前段國立科大電機相關科系專任助理教授的聘任,
: 目前則是在某間相當穩定的大型半國營事業擔任研究人員。
: 最近在提離職時,公司高層強力慰留,
: 也向我提出一些建議,讓我不禁猶豫了起來。以下列出兩方比較,希望各位先進能給與建
: 議。
: 現職:
: 1. 工作時間: 每天上班8小時,準時下班。
: 2. 待遇: 去年超過140萬年薪 (薪水+獎金)
: 3. 地點: 離家騎車30分
: 4. 性質:產品開發,工作壓力不大
: 5. 隱憂: 產業景氣起伏大,公司老人多; 如果獲利不佳,則獎金及年薪會縮水。
: 雖然公司按所佔職等會給與調薪,但滿等後就不再調。除非公司獲利不錯,才有全公司性
: 的調薪機會。
: 隱憂是未來不確定性高。
: 6. 升遷: 公司很看年資和輩分,雖然有些老人快退休了,但因為研發單位組織扁平,主
: 管缺少,年輕人很難有機會當主管。很多人都不是以主管職退休的。
: 7.其他: 公司主管及高層都對我相當好,但礙於公司體制也無法給與特別的待遇。因為公
: 司很看年資,吃大鍋飯,表現突出者,頂多獎金稍微比別的同事多一些。
: 教職:
: 1. 工作時間:一開始恐怕很長,需授課加上做研究等等
: 2.待遇: 因為有業界(都是大企業)6年多相關工作經驗,應該起薪會比一般助理教授多一
: 些。雖然跟業界現職相比,以後有月退俸,但也不知道能領多少。
: 3.地點: 騎車15分
: 4. 隱憂-1: 有8年條款升等壓力。加上已經離開學術界很久,在學術界人脈及資源少。
: 5. 隱憂-2: 一開始實驗室未建立,沒設備及相關資源,做研究恐怕會很吃力。這是最擔
: 心的一點。
: 因為下週公司高層還要再找我去面談慰留一次,再加上以後如果要去教職也還希望能與現
: 在公司有合作機會,如果要走希望走的漂亮,但因為高層一直認為我的現職比去教職還來
: 的好,我本身也找不到充分的理由拒絕主管。
: 這幾天被多次慰留後,讓我有點動搖了,去教職是以前剛畢業時的夢想,但當初剛畢業
: 時沒機會,所以進入業界。經過主管們這樣一說,他們說我去教職會沒前景待遇也差,加
: 上本身對於上述隱憂的擔心,讓我很徬徨 ,近期就需要做決定了,請大家能給與我建議
: 。
: 謝謝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3.42.181.21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fterPhD/M.1467989067.A.9D1.html
推
07/08 22:53, , 1F
07/08 22:53, 1F
→
07/08 22:53, , 2F
07/08 22:53, 2F
→
07/08 22:53, , 3F
07/08 22:53, 3F
推
07/08 23:00, , 4F
07/08 23:00, 4F
→
07/08 23:00, , 5F
07/08 23:00, 5F
→
07/08 23:23, , 6F
07/08 23:23, 6F
→
07/08 23:23, , 7F
07/08 23:23, 7F
→
07/08 23:23, , 8F
07/08 23:23, 8F
→
07/09 02:38, , 9F
07/09 02:38, 9F
推
07/09 15:01, , 10F
07/09 15:01, 10F
→
07/09 15:01, , 11F
07/09 15:01, 11F
推
07/09 17:12, , 12F
07/09 17:12, 12F
→
07/09 17:24, , 13F
07/09 17:24, 13F
→
07/09 17:26, , 14F
07/09 17:26, 14F
→
07/09 17:26, , 15F
07/09 17:26, 15F
推
07/09 17:28, , 16F
07/09 17:28, 16F
→
07/09 17:30, , 17F
07/09 17:30, 17F
→
07/09 17:34, , 18F
07/09 17:34, 18F
→
07/09 17:35, , 19F
07/09 17:35, 19F
→
07/09 17:37, , 20F
07/09 17:37, 20F
→
07/09 17:37, , 21F
07/09 17:37, 21F
推
07/09 17:48, , 22F
07/09 17:48, 22F
→
07/09 17:48, , 23F
07/09 17:48, 23F
→
07/09 22:21, , 24F
07/09 22:21, 24F
→
07/09 22:22, , 25F
07/09 22:22, 25F
→
07/09 22:23, , 26F
07/09 22:23, 26F
→
07/09 22:23, , 27F
07/09 22:23, 27F
→
07/09 22:23, , 28F
07/09 22:23, 28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3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