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代po] 六年條款

看板AfterPhD作者 (robert)時間14年前 (2010/01/08 14:26), 編輯推噓6(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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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ainanuser (南南南)》之銘言: : 六年條款的限制,根據個人所知,目前台灣所有大專院校,應該是全部都是通過升等一次 : 後,就可以豁免於這個條款。而其中不得不提到博士班廣設後的一些症候群,六年條款只 : 是其中目前可以看見的一條。...(恕刪) : 以上為個人淺見,提供您做參考! : ※ 引述《HIbaby (燃燒吧! 嗨~北鼻!)》之銘言: : : 請問各位先進 真的有人六年條款走人嗎? : : 蔽校最近發給全校Email 警告102年開始砍第一批人 : : 可是也有相關的配套 : : 例如以多上課 或兼行政 或找人合掛paper取代 : : 不知道各校的作法如何? 敝校的做法是369條款 即講師3年內必須升等助理教授 助理教授6年內必須升等副教授 副教授9年內必須升等正教授 兼任行政期間得不計算年限 無法達到上述條件者,不續聘 另外專任教師兩年內必須有中央部會級的計畫案或者 發表具審查機制的期刊論文,否則取消年終獎金 這些都明明白白寫在聘書中,新舊教師一體適用。 為了要生存,除了努力寫論文,別無他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70.82.55

01/08 14:34, , 1F
真是辛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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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 15:33, , 2F
請問是私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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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 15:54, , 3F
"兼任行政期間得不計算年限"這條其實還算蠻有人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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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 15:55, , 4F
話說敝校校長也曾經想要提類似條款,不過當場在校務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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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 15:56, , 5F
被幾個見不得別人好的資深教授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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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 15:57, , 6F
我們這些接行政的助理教授,真的是有夠煩、有夠累,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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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 15:57, , 7F
實在蠻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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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 18:03, , 8F
跟原PO應該是同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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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 18:08, , 9F
小的之前跟原po應該同校...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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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01:57, , 10F
講師三年內要升助教授?? 是指已拿到博士候選人的進修中講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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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則這條等於是叫講師走路 除非靠著作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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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02:03, , 12F
兩年至少一篇期刊 好像滿多學校只管量不管質
01/10 02:03, 12F
文章代碼(AID): #1BHj0Hmc (AfterPh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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