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IOE心得文 與 MA TESOL
┌──────────┐
│ 網誌板: │
│ http://0rz.tw/IiwFZ│
先說說IOE。 └──────────┘
IOE在學術界的聲望真的非常高,身為教育研究院,所有的科系都繞著“教育”打轉。
有博士班、碩士班,還有PGCE (有點類似台灣的教育學程,是成為正式老師的訓練)。
但是除了PGCE有在校實習的部分比較偏重實務之外,碩士班跟博士班都非常學術。
我在申請之前就已經被好友嚴正警告過了,但是當時抱著我真的想進修,
不是只來玩耍的心態,毅然決然的選了IOE。 來了之後才知道,所謂"很學術"是甚麼意思:
大部分的科系申請門檻都要求要有工作經驗。我覺得這件事情很關鍵。
強烈呼籲沒有相關工作經驗的人不要輕易嘗試,因為課程中多半是要閱讀該領域的理論,
然後要你用自身的工作經驗去反思。因此,有工作經驗的人可以比較輕易進入狀況,
也比較能夠在課堂或是作業當中侃侃而談。
課堂中不是教你理論讓你好拿去應用( to practice the theory),
而是反向的要你用實務經驗去反饋探討理論 (to theorize your practice)。
所以如果你是真的想要做研究IOE或許才會適合你,
對於想要多方面觀摩別人如何經營班級,如何授課,
這種實務經驗必須要透過跟同學長時間的討論與聊天才有辦法窺探一二。
但是礙於課堂時間有限,除非你跟同學發展出深厚的私交,課後還很熱中討論,
否則實務面的input非常有限。
另外,因為IOE要求實務經驗,Mature Student比較多,
同學的組成當中有1/3左右是英國當地的Home Student。
不過這些人多半是Part-time,有家庭,有工作,總是來去匆匆,
跟國際學生少有互動。大部分的時候都是國際學生跟國際學生Hangout的狀況比較普遍。
因此,IOE在眾多的學校當中,算是社交活躍度比較低的學校。
比較適合想要專心做研究,或是比較能夠獨樂樂 很會自己找事做的人。
如果你幻想著要結交許多異國朋友,社交活動頻繁,
課業輕鬆可以兩三星期就跑一個歐洲國家,
那麼選擇IOE就必須要自己非常努力去追求 很刻意的去經營安排,
比較無法像有些學校那樣有渾然天成的優良環境讓你輕輕鬆鬆的擁有以上所述。
異國戀情更是可遇不可求,簡直就是女人國 (冏)
有些人很在意師生人數比例,以及Supervisor跟Personal Tutor給予指導的問題。
我想除非你很幸運遇到佛心來的教授,不然整體而言各地應該狀況都差不多。
我們的狀況是:
一入學系上就會先分配一位personal tutor,
但是除非你主動跟他們聯絡,或是剛好上了這位教授開的課,
否則基本上他們也不太跟你有交集。
論文的Supervisor跟Personal Tutor不一定會是同一位。
有些系所是要自己拿著proposal去找指導教授,
有些系所是交完proposal後系上會幫你媒合適合你提目的指導教授。
英國的老師普遍公私分明(私人時間不喜被擾),
除非遇到佛心來的不然他們不太會用私人時間回覆你的信件。
因此 自立自強 是必然的生存之道。
英國碩士強調Student Autonomy,不要期待有很多的個別指導。
不過也不用太慌張,因為IOE有很完善的Academic Writing Center資源相當豐富的,
小班制的課程而且都是免費的,只要你願意花時間,AWC對於論文寫作有相當大的助益。
善加利用的話 到是不需要一直去煩supervisor的。
最後,我要說的是 IOE 絕對是個良好的研究環境,
但是適不適合自己比學校名氣似乎更重要些。
而對我而言,課程與教授都是其次,IOE的附加價值是我覺得更珍貴的。
以倫敦市區為campus,各種重要meeting, seminar都常在學校舉行,
Academic Writing Center還有 IT Center的免費課程選項蠻多的,
還有最重要的:『人』。 你能不能結交到誌同道合的人。
只能說 It's all about what you make of it. :)
今天先醬,收工
MA TESOL 分享文..to be continued...
--
Francina 交朋友‧
Susan老師教英文‧
(^_^)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94.81.72.130
※ 編輯: Susanita 來自: 194.81.72.130 (06/17 10:18)
推
06/17 10:51, , 1F
06/17 10:51, 1F
推
06/17 11:15, , 2F
06/17 11:15, 2F
→
06/17 13:58, , 3F
06/17 13:58, 3F
推
06/17 19:08, , 4F
06/17 19:08, 4F
推
06/17 19:33, , 5F
06/17 19:33, 5F
→
06/17 19:33, , 6F
06/17 19:33, 6F
推
06/17 20:20, , 7F
06/17 20:20, 7F
推
06/17 23:49, , 8F
06/17 23:49, 8F
推
06/18 00:09, , 9F
06/18 00:09, 9F
→
06/18 00:45, , 10F
06/18 00:45, 10F
推
06/18 01:52, , 11F
06/18 01:52, 11F
推
06/18 06:45, , 12F
06/18 06:45, 12F
推
06/18 08:29, , 13F
06/18 08:29, 13F
推
06/18 11:48, , 14F
06/18 11:48, 14F
推
06/18 15:00, , 15F
06/18 15:00, 15F
推
06/18 15:35, , 16F
06/18 15:35, 16F
推
06/18 18:11, , 17F
06/18 18:11, 17F
→
06/18 18:12, , 18F
06/18 18:12, 18F
推
06/18 18:35, , 19F
06/18 18:35, 19F
→
06/19 08:26, , 20F
06/19 08:26, 20F
→
06/19 08:27, , 21F
06/19 08:27, 21F
→
06/19 08:28, , 22F
06/19 08:28, 22F
→
06/19 08:28, , 23F
06/19 08:28, 23F
推
06/19 14:36, , 24F
06/19 14:36, 24F
推
07/10 21:38, , 25F
07/10 21:38, 25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