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Merica 水桶兩週撤消 警告維持

看板AdvEduUK作者 ( 繁華落盡 )時間15年前 (2009/02/28 00:54), 編輯推噓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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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頭先聲明,此篇非正式公告。 ※ 引述《Merica (美加PTT幫幫忙)》之銘言: : 謝謝版主! : 但是還是有一點希望說明... : British Council英國文化協會是官方組織, 很抱歉,它不是。敝人知道您很想說它是,也很想讓它是,但是它依然不是。 您找了BC的台灣網址,請問您是否查過BC的英國官網? http://www.britishcouncil.org/history-when-1930s-1940s.htm Although set up and partly funded by the Foreign Office, and working closely with it, the British Council had its own Chairman and Committee, and was responsible for its own policy and activities. 另,附上wikipedia定義。http://en.wikipedia.org/wiki/British_Council The British Council is a Quasi-Autonomous Non-Governmental Organisation (quango) based in the United Kingdom which specialises in international educational and cultural opportunities. 部份由英國政府贊助,不代表它就是官方,這點請您一定要認知清楚。 (與台灣外交部取得協議,也不代表它在台灣屬官方組織。) 為什麼我們認定BC依然屬補習班及代辦規範? 因為他們還是有開辦語言課程,有開辦、有教學,就有營利。 再者,下面文章有板友提到,現今之BC應是有補習班證照的。 坊間其他補習班等業者,亦偶爾會聯合開辦類似展覽, BC及其他補習班皆為有營利行為之機構,故所屬活動皆需先行報備。 此並非個人認定,而是板主共同討論所取得的共識。 另,正如AllenHuang板主所說,亦有許多板友從其他補習班、代辦獲取重要留學資訊, 本板板規執行並非單憑"重要性",若是僅憑藉重要性,那也不用對補習班及代辦另做規 範了。因為每個人的"重要性"定義都不同,若是認為其重要就可任意發文,試想英留板 會變成如何商業充斥的板面? 不論重要性,以先行報備做為第一道關卡,以有效控管本板之文章,進而取得資訊流量 之交換平衡,這才是我們的初衷。 : 而我只是單純提供教育展資訊,就被警告,而且並未違反本來的規定. 本板板規自管理辦法公告以來,便是屬補習班及代辦範疇類文章,便需先行報備。 您的文章未有先行報備,因此才會被判警告,現警告處份仍維持, 很抱歉的必須告訴您,您的確是有違反本來板規。 : 只是因為"版主個人覺得British Council英國文化協會是補習班/代辦" : 當然因為是"版主權力"所以可以懲處,這我能體諒, : 但是網路本來就是一個分享的平台,如果今天被侷限個人觀點來判定分享與否, : 那這平台就不是公器,而是私器了,而PTT它是公器不是嗎?! 是,批踢踢是公器,但不代表使用者可以濫權。 板主具有權利制定規範及懲處,同樣也有義務要花時間瀏覽及維持板面秩序, 並非只是一面獨大,背後也有花心力的。 另,本板板規由三位板主共同協議制定,若您要爭論三位板主之觀點為"侷限", 是否過度偏頗?且將我們的想法以您的觀點套之窠臼,貌似未符合您的看法便為 侷限。那麼,誰才是侷限的人?更甚者,本板在板務管理上並非僅靠板主制定板規, 亦有舉辦過投票讓板友對板務管理共同參與,故,何以侷限之有? 再論公器、私器之分。 您對敝人之處份不服,進而寄信申訴,此符合批踢踢之申訴規範。 然而,您於02/26 16:15:25發信至敝人信箱,接著於02/26 16:45:00至小組板對敝人 進行檢舉,宣稱敝人處份不公,並聲稱"已經站內寫信給版主,但是一直沒有得到回應"。 試問,您給敝人足夠時間回覆了嗎? 再者,在AllenHuang板主之前的公告上,業已有說明是否違反板規仍在商議中。 試問,您有等到本板三位板主做出進一步裁決嗎? 是,批踢踢是公器,且有一定的申訴規範程序。先與板主,再至小組。 但您如此的作為,不禁讓敝人想請教您同樣的問題:如果今天對板主處份不認同, 發信不到三十分鐘,便至小組板檢舉板主一直不回應,那使用者的權利是否被過度 誇大?若果,這平台就不是公器,而是私器了,而批踢踢它是公器不是嗎? :) : P.S 另外版主之一missface的文章14902怎麼還是存在呢? 您的水桶處份因未及累犯,故已另公告撤消。原先之公告文章之存在並不會影響您 水桶已撤消之事實;且亦有撤消水桶之公告於板面上。以關鍵字文章搜尋將可得到 判處及撤消之所有文章,並不會對您所關心的"名譽"造成影響,您大可放心。 很抱歉本板板規之執行讓您對敝人及Duarte板主之處份有所不滿,但違規仍屬違規, 且板規之後將抱持同樣標準。敝人只能建議您在發文前記得多作先行報備之動作, 應可有效避免被處份一事再度發生。 謝謝! -- ※ 編輯: missface 來自: 129.234.38.210 (02/28 00:56)

03/02 11:20, , 1F
當初的板規是補習班/代辦的主協或參予活動
03/02 11:20, 1F

03/02 11:21, , 2F
這個並沒有列入,所以根本沒有違反版規
03/02 11:21, 2F

03/02 11:21, , 3F
現在才加上去的..而且很多資訊有時效性
03/02 11:21, 3F

03/02 11:21, , 4F
今天之所以要抱怨純粹因為矯枉過正....
03/02 11:21, 4F

03/02 11:22, , 5F
況且真的是只有missface個人立即做處分
03/02 11:22, 5F

03/02 11:23, , 6F
還是說開放投票好了...
03/02 11:23,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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