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nCoV2019 暨檢舉版主swattw 濫權怠職

看板ActService作者 (平民階級)時間2年前 (2021/11/16 22:07), 2年前編輯推噓0(0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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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人ID:szdxc17 被檢舉板主:swattw 文章代碼: #1XY3jekO (nCoV2019) #1X4KCC3g (nCoVPicket) #1X9kSm4D (nCoVPicket) 違規內容: 作為nCoV2019暨nCoVPicket使用版眾 按本版檢舉功能並引述版主swattw 於nCoVPicket版的回覆對版主之管理行為進行檢舉 swattw之回覆 : 檢舉我的行為應該要到活動部組務板 所以自此篇回覆(註1)之後,請不要在本板(註2)檢舉板主的管理行為。 來源 : https://www.ptt.cc/bbs/nCoVPicket/M.1636915451.A.ED5.html 註1 : 本文為回覆airua於nCoVPicket的檢舉 註2: 指nCoVPicket版 不當之管理行為如下 一、濫權-無視版眾建議 未經公告而濫用重複推文等版規 令版眾無所適從 二、怠職-承諾會就nCoVPicket之多篇建議文討論卻閒置數月而未回覆 茲分述如下: 一、無視建議,未經公告濫用重複推文之版規 (1)nCoV2019版有關重複推文之版規如下: 第 10 條 推文不得有下列情況: 二、 跨文章重複相似推文。 三、 同文章大量相似推文。 查與該版規關連之公告僅一篇,節錄如下: 2021年7月12日 核釋板規第十條第一項說明如下: 1. 原則上同一篇文章五分鐘內之推文連續違反規定視為一行為。 2. 跨文章重複相似推文,兩篇文章相似視為一行為,第三篇文章起加算為一行為。 3. 同時跨兩篇文章並在其中一篇文章重複或大量相似推文,算兩行為,跨第三篇起或第   二篇文章繼續重複或大量相似推文起各加一行為。 4. 一行為同時違反多款規定,以最重者處分之。 從上述公告觀之,該公告僅解釋違反規定之“行為定義”,未解釋“重複推文”及“大量相 似”推文之定義 (2)查nCoVPicket版曾有版眾就該版規發兩篇建議文: 第一則(2021/7/9)-#1WvywIfh (nCoVPicket) 第二則(2021/8/26)-#1X9kSm4D (nCoVPicket) 第一則建議板主於板規明確定義重複的推文類型、字數、次數等。 儘管時任版主Bignana表示視個案決定,swattw仍於7/12發布上述公告釋疑,但該公告仍未 就次數等型式回覆 第二則再度建議制定固定標準(例如一天/幾小時之內重複幾次)。 此時版主Bignana改口”S板主整頓好我們再討論” 然而8/26後截至今日(11/16)為止,swattw不但安頓好了還逍遙休假去,仍未見任何公告o r回覆 (3)僅管以上兩則建議文顯示版眾對重複推文之版規定義需求越劇,然swattw除不予理會 外,仍持續執行相關判決(舉本版申訴文為例如下) #1XHqZTlF (ActService) #1XUel5up (ActService) (4)從本版申訴文可知,swattw明顯心中對次數有明確定義(大量=2-3次)卻從未在公告 中解釋或修改版規,致版眾不知定義而遭罰 (5)自相關判決持續進行後,版眾因不明版規之定義而產生的疑惑/討論漸增, 節錄部 份如下: #1XUNoPov (nCoV2019)- → mybfgf: 論點都相同的時候,推文內容不就都重複相 10/28 12:08 → mybfgf: 同,這判決標準也太自由心證了 10/28 12:09 #1XY3jekO (nCoV2019)- skbb2553: 這部分我覺得就很難寫明 11/08 13:50 → skbb2553: 討論的時候要強調論點就容易重複推文 11/08 13:50 → JimParsons: 同文章2次吧,只有這個有大量2個字 11/08 13:50 → JimParsons: 難寫明一回事,判了也沒說明就比較難 11/08 13:51 → JimParsons: 捉摸了 11/08 13:51 → JimParsons: 上次那位同文章沒事的看不出來在強調 11/08 13:52 → JimParsons: 論點啊XDD 11/08 13:52 另查前任版主Bignana亦曾以“兩則”推文重複即予以水桶如下,底下推文也曾有所質疑: #1XNoUkr_ (nCoV2019) → totenkopf001: 兩次就算重複會不會太嚴 10/08 09:55 → totenkopf001: 又不是同一篇文章 10/08 09:55 承上5點,綜觀如今各大版版主,要讓版眾就判決內容揣摩上意,自行推敲版規定義,這種 行為可謂相當罕見。 前任版主Bignanna既已提“再討論”,swattw身為現任版主,理當先就版眾建議內容予以充 分說明,並公告後再執行判決。如今做出幾項爭議判決,令版眾申訴無門,是謂濫權 二、閒置nCoVPicket之數篇建議文而未處理 nCoVPicket版雖無規範版主須在一定時限內回覆建議文,然而當建議之內容牽涉版眾之檢舉 案例或發言權限時,版主應有所回覆。 尤其在承諾過“會討論之後”食言而肥,是謂怠職 舉兩篇建議文為例如下: (1)重複推文定義 -#1X9kSm4D (nCoVPicket) 承上,8/26前任 Bignana版主已承諾會與swattw討論,然swattw身為現任版主除置之不理更 持續上述一、的行為 (2)限制檢舉篇數 查nCoVPicket曾有兩篇類似的建議文如下: #1WbOGnCS (nCoVPicket) #1X4KCC3g (nCoVPicket) 第一篇,針對報復性檢舉希望予以規範,版主群當時不予回覆 第二篇,swattw片面認定含我在內之檢舉人有惡意大量檢舉之情事,曾就此發公告限制,故 我提議乾脆限制檢舉篇數,當時swattw的回覆如下: → swattw: 我們版主群內部討論一下。 但截至今日為止swattw仍無回應,而此結果就是放任nCoVPicket的濫訴、報復性檢舉持續發 生 近期最明顯之例子為airua之判決案 檢舉人qoo53895在被airua檢舉水桶後於10/31起一連檢舉3篇後失敗,至第4篇方才檢舉成功 查上述一、之內容,若swattw認為3次=大量,此行為當符合swattw以下公告之定義: 其他使用者基於非正當目的之大量或惡意檢舉,板主群得基於修正板規第15條 、第18條,綜合討論後予以一定期間之檢舉板水桶。 swattw應當按公告及該第4篇檢舉案將在水桶airua後一併於nCoVPicket水桶qoo53895 檢視nCoVPicket今年檢舉文約一千多篇,當中60篇以上就至少3位,破百篇至少2位,40篇以 上2位 小小一個檢舉版7人就佔了本年近5成檢舉。 而這些檢舉成案率也非100% 若隨便挑出一個連4篇的ID就有惡意檢舉之嫌疑,要版眾如何相信這少數檢舉人的“大量” (60以上我相信應該是相當~之大量)且“非100%成功”檢舉當中毫無濫訴之情事? 近3個月過去,另一個版主都卸任了,請問這位休假的swattw版主,你討論的“結果”是什 麼? 結合以上二大點,建請站長對swattw予以適當處置,尤其nCoV2019版現在僅swattw一位版主 ,觀本版申訴文擱置時間稍長,swattw應更確實回覆版眾建議文內容(不論否決與否) 並就目前顯著爭議處修改版規,明訂規則,令版眾有所依歸,避免自檢自判,徒惹爭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2.24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ctService/M.1637071623.A.E79.html

11/16 22:19, 2年前 , 1F
很好 我被CUE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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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22:20, 2年前 , 2F
會逛相關檢舉版的人本來就是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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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22:22, 2年前 , 3F
不過關於惡意檢舉的部分個人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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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22:23, 2年前 , 4F
只用"檢舉文數量"和"檢舉人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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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評估方面是否有所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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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22:24, 2年前 , 6F
有關於惡意檢舉的部分還需要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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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檢舉事由"才能判斷是否惡意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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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22:26, 2年前 , 8F
單憑限制單一檢舉人數量不一定能夠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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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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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22:29, 2年前 , 10F
正想著你一定會逛這裡呢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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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22:30, 2年前 , 11F
既然被CUE了我一定要來的啊=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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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qoo的檢舉歷程都附上了 拿這當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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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22:30, 2年前 , 13F
很足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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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沒tag你 你怎會知道這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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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22:32, 2年前 , 15F
airua用我的檢舉去檢舉版主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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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22:33, 2年前 , 16F
所以我看到airua的檢舉後就會來了=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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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22:34, 2年前 , 17F
原來是這樣啊 是說他引用你的文 你又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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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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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不巧的是我對那個檢舉處理沒異議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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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這裡的不是要申訴就是對現任版主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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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 你兩者皆非 為何而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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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22:35, 2年前 , 22F
檢舉都要附檢舉什麼文吧=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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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22:35, 2年前 , 23F
動到無異議的檢舉文我一定得出來說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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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22:35, 2年前 , 24F
原來ptt被引用還有提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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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22:36, 2年前 , 25F
不過我批判的是s版主處理建議文章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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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你推文講的是兩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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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個好問題呢...說不定沒有=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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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就提供另外一方的說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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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你沒事追著那位某a跑...嗯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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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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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假設你的說法是對的(雖然我一點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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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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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s版主也要回覆 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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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差 我也只是要打掉airua的申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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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今日心情好順手要砰擊版主的擺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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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申訴建議還是拿自己的檢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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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推文用錯心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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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邊我回完了=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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燒點人品值希望可以多趨吉避凶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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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44 則推文
還有 1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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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不知道這邊檢舉會怎麼樣 謝謝你的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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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話都跟那些小粉紅高度相似,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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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這邊不是防疫版,不需要對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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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仔客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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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如此 那你可以盡情的不演了 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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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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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更落實我檢舉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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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本篇即便抽離你的部份 依然不會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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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我的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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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00:57, 2年前 , 94F
笑死,我的叫大量?airua發幾篇了?我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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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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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09:13, 2年前 , 96F
在s版主的眼中 你的3次行為恰等於大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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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就這個標準來看 你應當與我站在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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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 要版主好好解釋他迴避版規定義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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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是故作姿態的說"會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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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於本版用"誰跟你講建議一定要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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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近乎獨裁的語氣來侵害你的權益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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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zdxc17 (165.225.102.64 菲律賓), 11/18/2021 09:29:01 ※ 編輯: szdxc17 (165.225.102.64 菲律賓), 11/18/2021 09:29:47 ※ 編輯: szdxc17 (165.225.102.64 菲律賓), 11/18/2021 09:30:44 ※ 編輯: szdxc17 (165.225.102.64 菲律賓), 11/18/2021 09:32:29

11/18 11:24, 2年前 , 102F
我幹嘛跟你站同一陣線?airua你直接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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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11:24, 2年前 , 103F
略還要我跟你同一陣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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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11:27, 2年前 , 104F
怎麼啦,看到airua被桶就開始找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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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11:27, 2年前 , 105F
標準以打抱不平的名義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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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11:28, 2年前 , 106F
而且IP怎麼一下子跑到菲律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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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 07:59, 2年前 , 107F
我沒有忽略airua啊 本文寫得是就案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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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 07:59, 2年前 , 108F
看希望“你二位”一起進桶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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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 08:01, 2年前 , 109F
你沒提IP我倒還真不知道 不過我po本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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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 08:01, 2年前 , 110F
用手機 修文時使用外地的Wi-Fi 我是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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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 08:01, 2年前 , 111F
道這是不是有關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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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 08:03, 2年前 , 112F
如果我這檢舉成功 按理來說被桶的依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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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 08:03, 2年前 , 113F
airua 你反而會倖免於報復性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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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 08:03, 2年前 , 114F
而且就如我下篇文提的 我舉例之申訴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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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 08:03, 2年前 , 115F
乏與你同立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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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 08:06, 2年前 , 116F
我想被這版主害到的人各種立場皆有 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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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 08:06, 2年前 , 117F
各位排除立場 好好看下本文內容 看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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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 08:06, 2年前 , 118F
底是不是這版主的管版行為失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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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3:56, 2年前 , 119F
totenkopf001經勸告無效 無關的推文將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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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3:56, 2年前 , 120F
數刪除 只保留與本案相關之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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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3:57, 2年前 , 121F
totenkopf001與skbb2553如果喜歡聊政治
11/22 13:57, 121F

11/22 13:57, 2年前 , 122F
可以去swattw的文底下聊得開心~
11/22 13:57, 122F
文章代碼(AID): #1Xaxi7vv (ActService)
文章代碼(AID): #1Xaxi7vv (ActServ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