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同一投資標的是否可分列長、短期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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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fallher (funny guy)時間14年前 (2010/04/03 22:4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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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上課在討論一個問題,想在這裡問問大家的意見,謝謝大家。. 甲公司為一非公開發行之專業投資公司,分別設有長期投資部門及. 短期投資部門。長期投資部門之主要業務為投資未上市(櫃)公司股票,. 因該類股票無明確市價,且甲公司對其有長期持有之意圖及能力,. 故於取得時帳列長期股權投資。之後若此部分未上市
(還有366個字)

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annt (我在夾縫中生存)時間14年前 (2010/04/04 18:3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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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首先,上文的非公開發行之專業投資公司是可適用此解釋函令的,. 因其會計處理需依財會公報及其它規定處理。. 其次,這號解釋令重點在於若依其特殊情況可舉證必須先處分.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方可先除列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否則需先除列交易目的金融資產,. 解釋令舉的兩個例子都是公司本身不能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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