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股份基礎給付

看板Accounting作者 (zero)時間9年前 (2015/05/04 15:0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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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兩個股份基給付概念性問題如下,再麻煩大家幫忙釐清,謝謝 Q1:在計算勞務成本時,在考量流動率的部份,有時要扣當年離職人數, 有時不用,讓我有一點混亂,我以遇到的兩個例子做範例,謝謝 Ex1:甲公司X1年給50位員工,服務三年為條件,給予各100單位認股權, 認股權公允價值=15 三年內估計離職率 當年離職人數 X1年 15% 20人 Ans:勞務成本={50(1-15%)*100*15}/3=21,250 Ex2:甲公司X1年給50員工,100單位認股權,履約價60 X1年初無法可靠估計認股權的公允價值 預估未來離職人數 當年離職人數 標的物股價 行使人數 X1 7 3 63 0 Ans:{(50-3-7)*100*(63-60)}/3=4,000 疑問:在ex1中不用扣當年離職人數,我聽到的說法是要等最後一年才確定實際離職率, 所以前面二年都不用管,但Ex2為什麼不能用(50-7)的人數去比照處理呢,謝謝! Q2:混合交割股份基礎給付概念疑問 甲公司X1/1/1 以3年為服務絛件,給予員工一項權利,可選擇取得相當1,000股票價值之 現金或是1,200股的股票,若選擇股票,該公司給與日股價為50元,選擇股票的fv=48元, X1年年底股價為52, 甲公司預期三年間不發放股利,計算X1年勞務成本 Max(拿現金,拿股票)=Max(50*1000 ,48*1200)=Max(50k,57.6k) 複合商品總價=57.6K L=50k S/E=7600(未來不變動) 疑問:商品的總價是以max(現金 股票)計算,但既然一開始股票比較有益,之後為什麼還 要去區分L和權益為多少呢,而且明明是第三年才要選擇領現金或是股票不是嗎? 混合交割主題的概念我實在有一點搞不清楚,有時都只能用背的,不曉得有沒有生活化的 說法呢?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9.52.7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ccounting/M.1430723342.A.312.html
文章代碼(AID): #1LHniECI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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