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業外收入等觀念一問
1.公司非營業收入 的相關支出應認列在 "非營業費用"還是"營業費用"
如:
公司主要業務買賣商品,但在店面有賣飲料、冰等產品
一個月收入可能不到1,000元(單純吸引人潮,無成本費用考量)
既非主要收入來源又無法做成本、且金額不大所以放在業外收入
那賣飲料的費用像是冰塊、茶葉、飲料機..等
應認列在"非營業之支出"還是"營業支出"?
有相關查準或是解釋函令嗎?
2.以實務來說費用的歸屬有什麼影響?
不是說成本(製造費用)及營業費用的差別
以純營業費用下來看
如:
修繕費-營、勞務費-營、文具費-營 列在雜費做申報
最終計算出來的稅賦是一樣的
那歸屬在營業費用的哪一個科目有什麼差別影響?
像交際費跟職工福利、租金、薪資、捐贈等這類科目就比較容易區分
歸屬錯科目也有影響
以上個人小小的矛盾求解觀念~謝謝^^
--
你說!我要你說!你給我說! 不管!我要你說!你說!你說! Q不!我不聽!我不聽!我不聽(掩耳)
◢ ◣ ◢ ◣ ◢ ◣ ◢ ◣S ◢ ◣ ◢ ◣
╲】我都說了╰◥ +╲】 好!是你 ╰◥ W ╲"╱ ╰◥
˙ 我沒有嘛!˙ ˙ 要我說的,︶ E ◢|> <|◣ = …
▲ ⊿ ◤ 我說! 0? ◤E ◥ ▲ ◤ -? ◤ 靠杯
◢ ◣ ◢ ◣ ◢ ◤ ◢ ◣T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2.155.13.88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