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要素之衡量基礎...是這樣嗎?

看板Accounting作者 ( )時間11年前 (2013/04/08 20:5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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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bieee (^^)》之銘言: : ※ 引述《cpf0119 ( )》之銘言: : : ^^^^^^^^^^^^^^^^^^^ : : 關於這一點, 我參考公報是說 : : (1)現在公司預期現在清償負債所需支付的金額 : : 而我參考林蕙真老師的課本是說 : : (2)現在公司在以相同條件借債所能得到的金額 : (1)和(2)講的都是同一件事,都是指負債的折現值,衡量出來的金額也都一樣, : 惟不同的只是:(1)是站在資產的用途面去看,所以才會用"清償負債"這四個字 : 解釋,而(2)則是站在資產的取得面去看,所以才會用"借債能取得的金額"這幾 : 個字來解釋,不過既然叫"成本",當然以(2)的方法解釋會比較洽當,所以公報 : 用(1)的方法解釋,確實會讓人有些誤解,但也沒有錯,因為要與資產的現時成 : 本相對應,所以公報才會這樣寫。 謝謝你的耐心解答 >"< 不過應該是指未折現金額, 公報有特別強調一下 : : 讓我感到矛盾的點是 : : 如果是(1) 其衡量應該是: : : 清償負債所需支付的金額 + 清償過程中的手續費 : : 如果是(2) 其衡量應該是: : : 現在再以同條件借債得到的金額 - 借債過程所支付的費用 : : 到底....? 實務上何時負債會用到現時成本呢? : 實務上若以舉債方式取得機器設備,那該負債就會以現時成本衡量,即其公平價值 : 或折現值。 我剛好做到這個部分的題目... 應該是現值 :P 不過我還是不瞭, 負債現時成本的衡量 到底是(1)清償負債需支付的金額+清償過程手續費 還是..(2)再以相同條件借到金額-借債過程所支付的費用 >"< 遍尋不著解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3.139.10.142
文章代碼(AID): #1HOhyxFN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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