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高會關於側流交易
假設甲公司對乙公司及丙公司分別持股80%及40%
乙公司賣給丙公司的未實現利益或是
丙公司賣給乙公司的未實現利益,80,000
GAAP的規定,要投資收益80,000*0.8*0.4
但IFRS好像是只要乘上賣方的持股比例
對嗎?因為教材好像不同解釋,那到底要
用何種計算?拜託幫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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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2.28.85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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