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債務整理
七賢公司X0年初向兆豐銀行借款3,000,000,利率固定為5%,每年底付息,
X4年底到期。X2年1月2日因財務困難無力依約付息,
情況1:債權人同意利率降至4%,到期日不變,
並免除積欠利息$150,000。七賢公司另發生債務協商相關成本10,000。
若X2年1月2日市場利率10%。
情況2:債權人同意利率降至2.4%,到期日提前至X3年底不變,
並免除積欠利息$150,000。若X2年1月2日市場利率10%。
情況1
120,000*P(3,5%)+3,000,000*p(3,5%)=2,918,303
(3,150,000-2,918,303)/3,150,000=7.4%<10%
→非實質修改,原借款仍存續,因支付大於債務,應重算有效利率
情況2
72,000*P(2,5%)+3,000,000*p(2,5%)=2,854,966
(3,150,000-2,854,966)/3,150,000=9.4%<10%
→非實質修改,原借款仍存續,因支付小於債務,無須重算有效利率
X2年1月2日
應付利息 150,000
長期借款溢價 144,000
債務整理利益 6,000
請問情況1和情況2的支付大於小於債務要如何判斷,
我怎麼看都是支付小於債務,
因為以前學不是這種什麼實質修改的,自己看都不大理解。
還有想問情況2的債務整理利益或是長期借款溢價如何算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34.128.228
※ 編輯: sevenamy 來自: 218.34.128.228 (04/05 16:55)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