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大法師法會開始囉
抱歉,因為家裡臨時有事,所以趕回屏東......
假設大家都有寫,我附上提示重點:
※ 引述《tzama (I Love Dan!)》之銘言:
: 請附理由,簡要回答以下題目:
: (一)某甲喜好風雅,經常自費自黑市購買名畫,並於自設公開藝廊中展出。
: 某乙得知此事,假扮官員至某甲藝廊,宣稱某名畫係贓物,要扣押。某
: 甲不知所措,以為反抗無益,故同意某乙取走該畫。試問:某乙刑責為
: 何?
這題的爭點基本上很簡單,就是某甲同意某乙取走該畫,這個「同意」本身在刑
法上的意義是什麼。
基本上,回答詐欺罪的,就是錯的!
: (二)某甲係排灣族某部落大頭目,未受教育並長居部落中,深信排灣族傳統
: 規範。該部落某乙偷竊某丙之物,經發現後扭送至某甲處理。某甲依傳
: 統規範判命某乙歸還某丙之物,並為部落服公共勞務。某乙服勞務過程
: 中屢遭部落族人羞辱,心生不滿而向警方自首,並控告某甲恐嚇取財及
: 妨害自由罪,某甲被捕後宣稱他僅是依傳統規範行事,不知此係違法。
: 試問:某甲刑責為何?
這題爭點更容易,就是某甲對他的行為,欠缺違法的意識,也就是「不法意識欠
缺」實應如何處理的刑法問題。
: (三)某甲心情不好,飲酒買醉。正處泥醉狀態中,某乙為扶助某甲起身,而
: 作勢協助時,某甲忽起勃谿,出拳將某乙擊傷倒地,某乙倒地頭撞桌腳
: 而身亡。試問:依據現行刑法與新修正刑法之規定,某甲刑責各為何?
這是比較新舊法的基本題目,今年律師高考有類似題目。
沒有想到「原因自由行為」的人,基本上就拿不到分數!
: (四)中秋夜,甲、乙、丙等數名同性戀在宜蘭海邊烤肉,期間因玩遊戲,聲
: 音過大,並有同性間親密舉動,引發其他異性戀遊客不滿,而發生衝突
: 。某甲驍勇善戰,持烤肉架砸傷他人,成重傷。乙在參加混戰中,遭不
: 知名人士刺傷,傷重身亡。某丙因身材嬌小,躲至附近圍觀人群中,有
: 人眼尖發現,對其丟擲石塊,擊中圍觀者某丁,某丁重傷。衝突結束後
: ,警察「終於」出現清點「戰果」,才發現圍觀群眾中,老翁某戊因觀
: 看械鬥,太過刺激,心臟病發身亡。試問:某甲刑責為何?
這題基本上希望大家都要寫出書面,所以下次請把書面解答交給我!
基本上,沒有寫到客觀可罰性要件的,就沒有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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