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L_TalkandCha的小組長gogin判決
沒選擇不受理
(檢附之相關證據,請先行轉錄至組務板,再修改文章標題。)
8. 組務板檢舉、申訴案
(此項請先與小組長溝通)
申訴人:arsonlolita
申訴之小組長:gogin
申訴事由:
本人認為八卦檢舉板板規牴觸站規#1bq_JtF_ (L_TalkandCha),故要求作廢該規定,
小組長gogin認為可以再到小組申訴,因為仍有保障使用者檢舉權,該板規不算違規。
#1br0sARP (L_TalkandCha),
#1br1Y_aQ (L_TalkandCha),
#1br2UYEI (L_TalkandCha)。
我不服的理由是
1.該案為侵害檢舉人之檢舉權,站規對於無效檢舉並無此規範,站方或現實也好,
沒有這種片面有利官方而不利檢舉人之吃案條款。
2.該板為匿名檢舉板,要求另外發文申訴無異侵害檢舉人匿名性質,藉此抓檢舉人。
過往前八卦板主,現任群組長bignana在本人同為八卦板主任內,
即有2次惡意退錯檢舉人文章,要求當事人申訴才願意修正的惡意作法。
在板主的不作為,甚至板主犯錯的前提下,
另要求檢舉小精靈實名,本人實在無法苟同。
3.gogin小組長表示,因有小組可再申訴仍有保障使用者檢舉權,
我認為這是兩碼子事。
板主不作為,導致小組長收到申訴幫擦屁股是一件事,
但板主設定幾天內,若板主跳案子,檢舉人又沒發現板主沒結案就可視為無效檢舉,
該板規也未規範超過幾次檢舉未結,板主對此沒有任何罰責,
所謂保障使用者至少有一次申訴的權利,並不是這樣用的,
這只是最基本要求板主執行板務而已,而且是寫明在板主的權利義務上。
4.#1TCLr4Wo (GossipPicket)
這篇是我第一次上任當板主結掉的案子(2019),
各位觀眾,檢舉第32次,
時任板主就是已擔任多次的前八卦板主,現任群組長bignana。
為什麼可以一直壓案,甚至演變到現在的板主還想吃案合法化,
吃案合理,壓案合理,我認為看板的最高管理者應該提出一個說法。
以下轉錄gogin小組長溝通文。
#1br2ATNS (L_TalkandCha)
推 gogin: #1br2UYEI (L_TalkandCha) 部分結案 49.158.78.8 02/20 12:17
推 gogin: 因本人與您看法無法一致 如有需要 49.158.78.8 02/20 12:17
→ gogin: 可至群組方逕行申訴 本人回應可視為 49.158.78.8 02/20 12:18
→ gogin: 溝通信 49.158.78.8 02/20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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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87.18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_Life/M.1708409930.A.64C.html
※ 編輯: arsonlolita (1.160.87.183 臺灣), 02/20/2024 14:4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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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 之 5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