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申訴不服lianpig5566之判決

看板About_Life作者 (狂)時間3年前 (2021/03/26 10:40), 3年前編輯推噓3(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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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選擇不受理 (檢附之相關證據,請先行轉錄至組務板,再修改文章標題。) 8. 組務板檢舉、申訴案 (此項請先與小組長溝通) 申訴人:simonjen 申訴之小組長:lianpig5566 申訴事由: 簡介:經溝通後小組長仍認為自身行為無濫權亂判,故本人來此申訴。 詳述事由如下: 1.本人經u板友檢舉高雄板板規6-1規定,依程序應由先檢舉於高雄板再由高雄板 轉錄進組務板辦理,但u板友之行為明顯已違反程序,然組務小組長仍受理之。 明顯為程序不公。 2.經查依組務板板規規定檢舉規定應為以下格式: (5) 申訴/檢舉 案相關證據,請轉錄至組務板後,以大 T 更改文章標題, 格式如下: [申訴] 不服 BigBanciao 板主 talk520 水桶之判決 [證據] 不服 BigBanciao 板主 talk520 水桶之判決 (原文) [證據] 不服 BigBanciao 板主 talk520 水桶之判決 (公告) [證據] 不服 BigBanciao 板主 talk520 水桶之判決 (信件 / 水球) [檢舉] talk520 違反組務板板規 [證據] talk520 違反組務板板規 (文章 / 推文) 顯然u板友之檢舉行為屬不符合檢舉格式,但小組長仍受理之,相較於過去有明顯 差異 3.經詢問小組長判決依據規定,原先是回覆依"組長權力義務規範"中(2)(7)條, 再經詢問後再改為依據 [公告]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判決前明顯無查明判決之規定 而判決。 4.經查板主權力義務規範所引用之規定 與 看板警察局業務受理相關,非屬組長之判決 範疇之中,再查相關板為高雄板與八卦板,明顯八卦板非屬lianpig5566之管轄,應 無調查權,經查閱如若小組長引用之規定成立需以下要素 1.實質號招內容 2.實質 亂板結果,經查檢舉內容並無 2 之實證。無調查權之小組長在對方不附證據之下卻 有此判決實為濫權 與 侵害到看板警察局之業務。 5.在查組務規定明確可知相關並無相關"聚眾鬧板"之規定,小組長於無組務規定之下 以"之嫌"作為相關判決因子實亦為濫權。其因為下: 5-1.所謂"之嫌"應為預見未來之動盪防患於未然者所使用之判決 5-2.迄今已時隔多日無防範患未然之必要,如同拋硬幣拋出前能說正面的機率是 0.5,而拋出後正面就是正面,反面就是反面無所謂拋出後正面為0.5之可能。 最後以一個故事為本點之結:(釀酒之嫌) 遇上大旱,蜀漢下令禁酒,釀酒有罪。官吏從民家搜得釀酒器具,朝中有人主張要他們與 釀酒的人同罰。簡雍隨劉備一同外出時,看見一對男女走過,簡雍對劉備說:「他們就要 做淫亂之事了,怎麼不將他們抓起來?」劉備問道:「你怎麼知道?」簡雍就回答:「他 們都有可以淫亂的器具,和那些有釀酒器具的人一樣。」劉備聽罷大笑,就不再追究家藏 釀酒器具的民家了。 6.在查八卦板文章內容#1WM37-D2 (Gossiping)明顯有許多人贊同我之發言,如果八卦 板板主認為我言為虛,那為什麼迄今認同我發言者無一因此被桶?也無刪除發言之 紀錄,那我的發言到底是虛假之謠言還是具有一定證據力之謠言?還是說八卦板謠言 部分可以在推文使用,只有發文章不行,那麼不就更證實本人所言"容忍度比較高", 因為依高雄板規定推文謠言者證實為假,無涉及負面或公眾利益者刪除,涉及負面或 公眾利益者 水桶 或 退文。 7.經以上諸點要求撤回判決,靜待警察局之判決結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7.212.24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_Life/M.1616726437.A.EE4.html 改錯字 ※ 編輯: simonjen (180.177.212.242 臺灣), 03/26/2021 10:51:32

03/26 11:03, 3年前 , 1F
蠻合理的啊 高雄板板主是你 申訴可迴避該板
03/26 11:03, 1F

03/26 11:04, 3年前 , 2F
直接到小組務 沒錯
03/26 11:04, 2F

03/26 11:10, 3年前 , 3F
簡單來說,小組長在組務版的行為違反了高雄版版規?
03/26 11:10, 3F

03/26 12:41, 3年前 , 4F
兩種都是符合規範 應該受理的
03/26 12:41, 4F

03/26 12:54, 3年前 , 5F
#1WM_Abg1 (L_TaiwanPlaz) 你這篇都知道跟你有關要迴避了
03/26 12:54, 5F

03/26 12:56, 3年前 , 6F
去去跟simonjen檢舉simonjen 聚眾鬧板 會不會很搞笑
03/26 12:56, 6F

03/26 13:09, 3年前 , 7F
檢舉高雄板規違規 跳過高雄板檢舉區 結果小組長判決跳
03/26 13:09, 7F

03/26 13:10, 3年前 , 8F
過高雄板規 用一個自己都不知道的規定 判決?
03/26 13:10, 8F

03/26 13:11, 3年前 , 9F
就算我程序上結果就是這樣做 也是要跑這一個程序
03/26 13:11, 9F

03/26 13:12, 3年前 , 10F
程序正義要求的不就是這麼一回事?
03/26 13:12, 10F

03/26 13:14, 3年前 , 11F
這篇第五點對照你在Board-Police發的檢舉文
03/26 13:14, 11F

03/26 13:14, 3年前 , 12F
實在是幽默到不行呢
03/26 13:14, 12F

03/26 13:17, 3年前 , 13F
不同的板 不同的規定 就不同的發文風格 就是我的風格
03/26 13:17, 13F

03/26 13:22, 3年前 , 14F
這個風格我懂 就是與高雄版歸牴觸 以高雄版歸為準
03/26 13:22, 14F

03/26 13:25, 3年前 , 15F
而且那個還是站務警察認定的 小組長判罰有什麼問題?
03/26 13:25, 15F

03/26 13:26, 3年前 , 16F
回樓上的 本申訴第3.4.點
03/26 13:26, 16F

03/26 13:27, 3年前 , 17F
1.組務無此規定 2.濫權判決
03/26 13:27, 17F

03/26 13:31, 3年前 , 18F
我還看過拿八卦版規在台灣群組辯護高雄版的文章的呢
03/26 13:31, 18F

03/26 14:55, 3年前 , 19F
ㄟㄟ 人家管的不是八卦板 是高雄板耶
03/26 14:55, 19F

03/26 14:57, 3年前 , 20F
人家警告的也不是他組八卦板主 而是本組高雄板主的行為
03/26 14:57, 20F
文章代碼(AID): #1WNKcbxa (About_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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