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請] ra065311 罷免案相關
不服群組判決
1. 板務站長在
> 25 m 111/24 mousepad R: [申訴] Gossiping 板主 hateonas 解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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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IaRL9PV (BoardCourt) [ptt.cc] Re: [申訴] Gossiping 板主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ardCourt/M.1385280841.A.65F.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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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幾年前審理罷免我的案子有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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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 ra065311 沒有立即申訴小組長判決
所以在罷免成立後 不應該申訴罷免無效
所以本案 我認為罷免應該有效 小組長審核票數公告後,即可拔除ra065311板主職
2.該檢舉案為檢舉板主違反小組訂定之規定,視為板主在小組板違反小組組務板規定,
所以才沒有溝通後檢舉
以上
可以請群組長改判嗎 ?
因為本人還有一個罷免板主案已申請,懇請群組長近日給予回覆
※ 引述《GeminiMan (GM)》之銘言:
: 一、無論是「新增板主」抑或「罷免板主」連署案,
: 皆有其連署門檻,涉及「有效票數的認定」。
: 連署案有效票數通過門檻,亦應公告,續辦解職板主事宜。
: 無法僅因組務板有轉貼連署結果,即拔除板主職務,未於組務板建檔
: 留存板主免職紀錄。
: 板主與板友亦無法明確得知板主遭解職的原因。
: 二、連署案發起人皆以「人」為主體,提出申訴的人需以自身的申訴紀錄
: 及小組長定案,始能申請發起罷免板主申請。若組長為多案合併判決,
: 申訴人可以同一判決文提出。
: 此案使用者 hateOnas 為未經與板主溝通即上訴,檢舉即未符合程序,
: 非後續事項未符合程序。
: (組務調查出板主違規證據,仍應聽取板主的證詞,始作出裁決。)
: 為 L_LifeJob 小組的組規第十五條,非群組對於申訴/檢舉案件的設限。
: 三、群組仍裁定使用者 hateOnas 罷免板主連署案無效。
: 小組長 jobli 若判定板主 ra065311 板務管理屬重大違失,依群組的組規
: 可解除板主職務。然需於板主解職公告明確說明多數板友受侵害權益之情事,
: 以及板主管理失當情形。
: ※ 引述《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之銘言:
: : 申請事由(非申請的項目請刪除)
: : (9)其他
: : 依群組規定
: : #1I1vxxS1 (About_Life) [ptt.cc] [公告] 生活娛樂館組規
: : <刪除板主>
: : 2.若非自願退位:請至小組事務板提出罷免連署申請,再至 LifeRecallBM
: : 板發起連署。
: : 0>提出罷免前必須有組務申訴紀錄及小組長定案判決,
: : 並於小組長定案後七日內於小組事務板提出罷免板主申請。
: : 使用者 hateOnas 於文章代碼(AID): #1OLqcFAI (L_LifeJob) [ptt.cc] [申請] 罷免
: : part-time 板主
: : 經小組同意後實施投票
: : ● 1048 1/04 hateOnas □ [附件] 計票罷免 part-time 板主 ra065311
: : 文章代碼(AID): #1OR4krb6 (L_LifeJob) [ptt.cc] [附件] 計票罷免 part-time
: : 1月4日時投票完成,惟本人因所在地全國網路斷線,無法上網。
: : 1月12日申請之衛星網路開通後始上站,依公投結果撤除ra065311板主職務
: : 復因群組判決,要求小組回復ra065311板主職務,小組依群組判決回覆。
: : 小組問題如下:
: : 1.群組判決理由為小組未公告投票結果,惟無公投結果需由小組公告後始可撤除板主職務
: : 之依據。
: : 煩請群組提供依據,以利修改小組規。
: : 2.群組另案判決:
: : 三、使用者 hateOnas 提出的罷免板主案,程序上確屬無效。除以未
: : 先與板主 ra065311 溝通,罷免發起理由「板主以 s 結案,違反
: : 組長不得鎖定文章的判定」,非屬事實。 (上篇判決文已說明)
: : 使用者 hateOnas 申訴為「板主鎖文」,未包含「板主刪文」部分。
: : 但群組規內,僅要求
: : A.提出罷免前必須有組務申訴紀錄及小組長定案判決
: : B.於小組長定案後七日內於小組事務板提出罷免板主申請
: : 未規定發起罷免應先與板主溝通,煩請群組提供依據,以利修改小組規。
: : 3.群組表示
: : → GeminiMan: 申訴定案就只看發起人,會檢視理由是否為公眾性議題。 01/15 20:15
: : 本案為板主放縱疑似國際詐騙集團於看板徵人,同時經多人檢舉為至海外開戶之違法行為
: : 本案板主限制板友檢舉、刪除提醒板友勿上當文章等行為明顯為公眾性議題
: : 故請群組裁示,是否小組公告後,即可實施撤換板主
: : 因衛星上網並非24小時可使用,
: : 如判決為可公告後實施撤換板主,小組將於下次上站時實施公告
: : 如判決為可公告後,仍不可實施撤換板主,煩請板友代轉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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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社會一直在談家庭、教育,以及工作間的平衡,我辭職之後回家帶小孩,
我沒想到這個社會是如此的不安全。
我真的很希望政府、各級單位,能夠做些事情讓媽媽放心帶小孩,
或者是讓媽媽放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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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_Life/M.1484529588.A.AD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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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ateOnas (220.136.173.45), 01/16/2017 09:4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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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ateOnas (220.136.173.45), 01/16/2017 09:5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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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eminiMan:轉錄至看板 BoardCourt 01/16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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