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附三] Re: 檢舉台中板水桶無公告

看板About_Life作者 (又被talk桶了 好大的淫威)時間9年前 (2015/04/02 19:03),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5 (看更多)
※ [本文轉錄自 goodman 信箱] 作者: talk520 (透可520) 標題: Re: (talk520) Re: 檢舉台中板水桶無公告 (fwd) 時間: Wed Apr 1 22:41:51 2015 組務已回信通知組規相關內容, 若為申訴或檢舉板主之案, 應依據組規規定將相關文件轉錄於看板之上, 然檢舉人漠視組規所敘明相關內容, #1L0RvJ5H (L_TaiwanPlaz) 三、申訴/檢舉流程 (2) 檢附文件需由使用者或板主轉錄至本板做為判決依據 #1L0RzK7M (L_TaiwanPlaz) 八、於本板累積警告二次以上者將水桶一週以上, 被處份者於處分期間內,將因無法發文而喪失其 組務申訴權利。 (註:此為本板板務處分,警告有效期限為六個月。) 依據站規使用者可檢舉他人,於本板違反板規之違規行為, 然檢舉看板板主之事由應依據申訴流程, 檢附文件至本板做為判決依據, 而非組長信箱。 請使用者仔細詳閱組規暨組務板板規相關公告。 組務已針對本項回覆兩次以上, ●3284 3/31 [備.忘.錄] ◇ (goodman) Re: 檢舉台中板水桶無公告 作者 talk520 (透可520) 標題 Re: 檢舉台中板水桶無公告 時間 Tue Mar 31 23:14:10 2015 ─────────────────────────────────────── 三、申訴/檢舉流程 (1) 申訴需檢附被處分文章備份、板主公告、溝通信件記錄 (熱線水球記錄),     檢舉需檢附相關證明文章、溝通信件記錄 (熱線水球記錄), 本組非常不歡迎未經溝通之申訴/檢舉文,申訴/檢舉前請先確實溝通, 未附溝通證據者視為程序不符。 若經該板板主證實未與板主溝通過而逕行申訴/檢舉, 除不予受理外,判處水桶一週。 (2) 檢附文件需由使用者或板主轉錄至本板做為判決依據 (如涉個資可寄給組務), 請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轉錄,未依此方法而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板主超過 72 小時未回應方可直接提出申訴/檢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15.88 ●3298 4/01 goodman R: (talk520) Re: 檢舉台中板水桶無公告 (fwd) 作者 talk520 (透可520) 標題 Re: (talk520) Re: 檢舉台中板水桶無公告 (fwd) 時間 Wed Apr 1 21:32:33 2015 ─────────────────────────────────────── 請使用者自行詳閱組規暨組務板板規相關申訴規定, 組務已回覆完畢組務板組規申訴規定內容。 若使用者再次重複詢問相同內容, 或於文內補充無必要之稱謂、頭銜及與組務或看板無關之文字內容, 將設定使用人黑名, 以防騷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15.88 另使用者屢次以組務無關之稱謂及頭銜 如: 作者 goodman (又被talk桶了 好大的淫威) 標題 ㄟ天才 時間 Thu Mar 26 17:53:47 2015 ─────────────────────────────────────── ㄟ天才 有事想問你一下 台中板新板規 要禁止板友轉錄各種組務的申訴文與判決文 這是否有違站規? 禁止轉申訴文還說得通 因為案件還在審理 但禁止轉「已宣判結果」的宣判文 感覺有點不合理 請天才提點一下 謝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3.106.221 作者 goodman (又被talk桶了 好大的淫威) 標題 Re: 檢舉台中板水桶無公告 時間 Wed Apr 1 20:18:32 2015 ─────────────────────────────────────── 剛才轉寄的三封 第一封 21日的水桶公告 第二封 23日的水桶公告 第三封 本人在推文中告知台中板板主:請發表22日的水桶公告 NKB285回覆:「有問題請22號當事人來詢問」 之後就不再理會本人 以逾三日仍未公告 故檢舉其瀆職 該附的附件都附了 請天才過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3.185.156 作者 goodman (又被talk桶了 好大的淫威) 標題 (talk520) ㄟ天才 (fwd) 時間 Wed Apr 1 20:35:14 2015 ─────────────────────────────────────── ㄟ天才 這封信你不打算回我嗎? 行政中立呢?跑到哪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3.185.156 然使用者依然故我,持續寄信騷擾, 並於組務寄信宣告不受理予組務無關之稱謂信件內容, 並說明若有相同事由,將不再回應此類信件後, 然使用者再次來信冠予不必要之稱謂, 作者 goodman (又被talk桶了 好大的淫威) 標題 高風亮節智慧過人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L_TaiwanPlaz組務您好! 時間 Wed Apr 1 21:05:47 2015 ─────────────────────────────────────── 高風亮節智慧過人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組務您好! 有事想問您一下 不知是否打擾到您優閒的生活呢?若有打擾到,草民實在是罪該萬死 但仍冒死求問,懇請智慧過人的組務播空回答一下,萬分ㄍ 感謝 台中板新板規 要禁止板友轉錄各種組務的申訴文與判決文 這是否有違站規? 禁止轉申訴文還說得通 因為案件還在審理 但禁止轉「已宣判結果」的宣判文 感覺有點不合理 請 高風亮節智慧過人前無古人後無來者 的組務 提點一下 謝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3.185.156 其行為已違反站規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第二款 故設定使用者黑名,並向 Violation 提出檢舉。 ※ 引述《goodman (又被talk桶了 好大的淫威)》之銘言: : 總之我已經提出檢舉了 : 就算我被禁言無法發文檢舉 但我仍有檢舉權 : 相關文章、事證也已告知組務 : 若組務不想處理、或是不想受理本檢舉 : 本人只好依相關規定來自行救濟、往上呈報talk520瀆職 : 以上 : ※ 引述《talk520 (透可520)》之銘言: : : 請使用者自行詳閱組規暨組務板板規相關申訴規定, : : 組務已回覆完畢組務板組規申訴規定內容。 : : 若使用者再次重複詢問相同內容, : : 或於文內補充無必要之稱謂、頭銜及與組務或看板無關之文字內容, : : 將設定使用人黑名, : : 以防騷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15.88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goodman (61.223.185.156), 04/02/2015 19:03:50
文章代碼(AID): #1L7I8OTp (About_Life)
文章代碼(AID): #1L7I8OTp (About_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