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hateOnas之[申訴]本人回應
※ [本文轉錄自 L_PTTAvenue 看板 #1INVwrya ]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看板: L_PTTAvenue
標題: Re: [申訴] 不服CCRomance / rocfrank 判決
時間: Wed Oct 16 10:49:21 2013
小組長你好:
回應使用者 hateOnas 水桶一案
其一是板主群的多次判決的部分
1.初判 #1IDxYa_f (CCRomance)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看板 CCRomance
標題 [公告] #1ID3qk2V hateOnas 水桶六個月
時間 Tue Sep 17 10:04:17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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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判 #1IDyvTx2 (CCRomance)
作者 Kay731 (K少) 看板 CCRomance
標題 [公告] 水桶改判
時間 Tue Sep 17 11:36:58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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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判 #1IESMwL_ (CCRomance)
作者 Kay731 (K少) 看板 CCRomance
標題 [公告] hateOnas警告一案
時間 Wed Sep 18 23:24:39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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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終判 #1IIn4jcA (CCRomance)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看板 CCRomance
標題 [公告] #1ID3qk2V hateOnas 水桶六個月
時間 Wed Oct 2 02:15:06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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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初判 -> 二判 是板主群討論後改判為警告
理由為:切勿以斷章取義引起板內糾紛
詳見二判公告 #1IDyvTx2 (CCRomance)
5.二判 -> 三判 是使用者 hateOnas 來信申訴不服 由警告改判為 取消hateOnas之警告
Kay731:並對該使用者致上本人的歉意!
理由為:接受其說法,考量目前尚無檢舉管道
詳見三判公告 #1IESMwL_ (CCRomance)
hateOnas來信 #1IINWpGo (L_PTTAvenue) 時間: Wed Sep 18 21:34:00 2013
7.三判 -> 終判 是使用者 hateOnas 於組務申訴被駁回
(1) 三判 -> 終判 的部分
hateOnas 申訴案 #1IINSO75 (L_PTTAvenue)
申訴事由:不服rocfrank 處理 及雙重標準
要求 :所以我不服水桶及警告 並 rocfrank 道歉
本人 回應文 #1IIQCyBt (L_PTTAvenue)
(4) 回應要求:申訴案若駁回 即表示申訴人不滿Kay731板主之改判 而申訴人hateOnas
觸犯板規鬧板成立 則本人將恢復原判決
小組長判決文 #1IImXH_8 (L_PTTAvenue)
裁判案件:#1IINSO75 hateOnas 檢舉 rocfrank 雙重標準
裁判主因:overseaking 與 tnfsh810124 兩案判決不同
判決結果:檢舉案件不成立
判決說明:
本案當非申訴案件,而屬檢舉案件。
(2) 終判 -> hateOnas 再提申訴案 #1IJKUVmJ (L_PTTAvenue)
申訴事由:不服rocfrank 判決水桶 及雙重標準
本人回應文 #1IJKWPyF (L_PTTAven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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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只是針對妳申訴案中的要求 #1IINSO75 (L_PTTAvenue) 重新審理
妳對本人判決妳水桶一案之處置不能接受並要求本人道歉
小組長駁回妳的要求 道歉一事 且 內文中並無對妳所指控本人處置不當的判定
即 本人回應妳之要求再次重新審理後 仍判定妳有觸犯板規
而妳申訴信中也不見為自己說明之詞 僅為形式 為非有誠意之溝通
故溝通至此 不再回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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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小組長於定案判決文中 對hateOnas其申訴案是由初判 -> 二判 -> 三判 申訴部分
予以駁回不成立 即板主Kay731改判案中 hateOnas要求本人 rocfrank 道歉一事之
申訴案無效 並就其申訴文中部分事證以他案改為檢舉案而判決
但本人仍視其為 hateOnas 對三判之判決結果不滿意下 對板主群的申訴行為
在溝通中 本人回應文說明 若 hateOnas 不滿意三判之結果 在溝通下將交還
本人重新檢視審理 10/01 #1IIQCyBt (L_PTTAvenue)
而hateOnas於定案判決文 10/02 #1IImXH_8 (L_PTTAvenue) 前並無表示異議
且有發文於組務上 10/01 #1IIiZ6E6 (L_PTTAvenue) 故hateOnas不可抗辨不知
組務板上有本人的回應文
對hateOnas其不行使其權力的責任在於已方 可視同行使緘默權對不利於己之
實體事項有不為陳述之權利
總結:除了二判是板主群決議改判外 其餘皆是回應hateOnas或來信或於組務板之申訴下
所做的判決
其二則是針對使用者 hateOnas 之懲處是否適當的部分
理由一 #1IIQCyBt (L_PTTAvenue) 人身攻擊之定義請自行參考 謬誤挑釁
都以經點明本人而非板主群 針對性明確
又對本人未說的言論剪輯拼湊下的不當推論或疑問 已有傷害本人名譽之實
理由二 本案也適用於當時板規中 挑釁引戰
5. 嚴禁在他人文章中對特定對象以不雅言論(謾罵嘲諷、挑逗猥褻、挑釁引戰)
或惡意攻訐言論(仇恨威脅、誹謗侮辱、不實指控達到妨礙名譽、抹黑造謠)
,經原發文者檢舉人身攻擊屬實者 (經判決後原發文者可消除該推文)
違者之推文判處水桶一個月,累犯加倍水桶。
違者之回文劣退,另可判處水桶三個月~六個月,累犯加倍水桶。
說明:參見所轉錄之證據文中 歷屆板主群皆有對 hateOnas 此行為定有罰則
因CCR看板歷久以來處於長期的鬧板 癱瘓板面 對此行為經三位前後任板主一貫宣達
僅為避免有心人士撩撥操作此敏感議題
而前板主missface的置底公告文並未在本人就任板主後有所更動 一樣有效
hateOnas 確實以回文有挑釁引戰之行為 以開放板務公告文之精神
違者之回文劣退,另可判處水桶三個月~六個月,累犯加倍水桶。
輕判為刪文不劣退 另判處水桶六個月
本人引用板規三-1而不以二-5來判定 是因為其明確有以本人名義試圖引導板友
以不當類比達到誤導視聽之舉 並爛用板務文做為掩飾下的明顯鬧板行為
小組長對本人若引用法條有錯誤 可另行更條改判
若定案判決為 hateOnas 勝訴 無異於違背本板歷任板主群長期以來對核心爭議
管制的努力 更造成板友對現任板主群有縱容鬧板行為傷害看板的不信任感增加
的印象
又 二-5 需要指向特定對象方可提出檢舉 會出現即便有此推文也無法可法
故 已將挑釁引戰規範到新板規中二-6的意圖製造紛爭與對立中的對立該項
不論是文章或推文形式 均可拘束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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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50.140.143
※ 編輯: rocfrank 來自: 118.150.140.143 (10/16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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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1:11, ,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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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在檢舉判決文下的陳訴 以做為重新審理之參考 但 因犯行明顯
故 當視此舉為試圖影響板主自由心證 並不能任由妳意去左右其要件成立後判決結果
※ 編輯: rocfrank 來自: 118.150.140.143 (10/16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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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2:30, , 4F
10/16 12:30,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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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2:31, , 5F
10/16 12:31, 5F
※ rocfrank:轉錄至看板 About_Life 11/13 15:21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rocfrank (118.150.140.143), 時間: 11/13/2013 15: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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