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版主以版的名義辦活動
※ 引述《ganbaday (低調)》之銘言:
: 我記得我在哪裡好像講過了~"~
: 我使用學術網路架了一個BBS站/FTP站/WEB站,請問我的站是公有的嗎?
算學校官方的
: 糟糕了,同學打GAME連到我的主機都是占用公產。
: 糟糕了,同學傳檔案上我的主機時占用公產。
: PTT仍然是一個BBS社團的站台而已,跟你們學校熱舞社在活動中心練舞是一樣意思
: 學校同意提供空間,給社團使用,就這樣而已。
: 我利用學校提供的空間,架了一個ga小站,上面有A同學約聚會,
無名小站事件已經有結論了
請去查一下
: 這行為基本上跟PTT版主做的事情是一樣的,只是規模放大很多倍而已
依據PTT使用公約 版主沒有以版的名義或號召辦任何活動的權利
: 為什麼PTT規模大了,就會讓人產生他是公產的錯覺?
: ga小站就是我的,PTT就是杜亦瑾的,學校只能選擇不讓學生活動,
當初無名小站管理者主張是他擁有的 記得遭到駁斥
PTT 杜亦瑾有主張過是他所有嗎?? ??
: 但不會因為提供了活動中心給學生用,就把在活動中心的一切都變成學校所擁有的。
批踢踢為 非營利、自由化之公共網路社群
這是他的官方說法
http://www.ptt.cc/news.8.html
那是不是算公共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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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小寶,你是個聰明人,所以我們就用聰明人的方式說話,外面的人就不行。
南:讀過書明事理的人,大多數已經在清廷裡面當官了。所以我們要對抗清廷,就要用一些
蠢一點的人。對付那些蠢人,就絕對不可以跟他們說真話,必須要用宗教形式來催眠他們,
使他們覺得所做的事都是對的,所以“反清復明”只不過是個口號,跟“阿彌陀佛”其實是
一樣的。清朝一直欺壓我們漢人,搶走我們的銀兩跟女人,所以我們要反清!
寶:要反清搶回我們的錢跟女人,說來說去復不復明根本就是脫褲子放屁!關人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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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4.3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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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打錯應該是公共
假設我們都同意PTT 是物品
公共物品的定義是
指的是由行政主體所直接提供,(台大)
供公眾可以自由在該物一般使用的範圍內,無需特別許可就可以使用的公物,(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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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今天大家選出來的圖書館館長
決定 圖書館官方 支持哪個創作才有水準 才有意義
其他都是無用不好的(這才是重點)
※ 編輯: qsqs 來自: 111.254.35.43 (11/15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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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是校內組織 給學校管理的
※ 編輯: qsqs 來自: 111.254.35.43 (11/15 23:52)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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