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版主以版的名義辦活動
※ 引述《cutesakai (More harder)》之銘言:
: ※ 引述《qsqs (國家從來就不是目的,)》之銘言:
: (刪一下原文、推文與簽名檔,抱歉)
: 講座 是宣傳某個主張以及意見
: 他們是以PTT女性版的名義辦一個
: 特殊主張的活動
: 所以我才會質疑 這有沒有利用PTT女性版
: 來做宣傳廣告行為
: 我只是詢問 並不是認定
:
: ===================================================================
: 就FS板來說,我想上述我留下來的部分應該是你想詢問的重點。
: 其實你往上查到站規,並沒有任何一條條文限制板主不能在所管轄的板於
: 板內以板的名義辦板聚。若侷限更細一點,如果今天FS板板主跑去其他板說
: 他有辦板聚,我個人覺得你所說的"宣傳廣告行為"是可以成立的。但現在衍
: 生第二個問題:
先說好了 我沒有質疑過F-S版主是否有營利行為
先不要把人性質疑到最差的地方
: 喔,對了,另補一點:
: 批踢踢從以前到現在、甚至到未來,都不是公家機構,
: 即使他用了學術網路與政府資源。
: 若照你的邏輯,那麼板主以上管理階層不就是公務員了嗎?
: 那我怎麼沒有被納入編制、沒有存款優惠、沒有薪水、年終和三節禮金?
: 這點,還請你重新去思考一下所謂公家機構的定義。
PTT是 公共平台 公器
版也是(公器)
(可以是共識嗎)?
公共平台(公器)
是不適合以版的名義
去宣傳某一特定理念(尚未經過版上公共討論下的結論)
合不合理???
今天版主辦版聚 主張是自己訂的 受邀者自己決定的
(沒經過版上討論)
號召版友參加
這個公器使用上有沒有正當性??
第二
根據站規 版聚沒有任何的相關規定
那版主(甚至任何人)到版上
以版的名義辦版聚
假設爭議甚大 但又不違反板規 組規 任何法律
例如說 F-S版
某版友
在板上號召版聚
主要主張號召為
"挑戰性底線 旅館百人大會戰"
那我們應該給這樣的活動(主張)
獲得 PTT實業坊中的 F-S版官方背書嗎??
※ 編輯: qsqs 來自: 111.254.35.43 (11/15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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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19:12, , 1F
11/15 19:12, 1F
批踢踢為使用學術網路(公器)
的一個非營利、自由化之公共網路社群
假設定義沒錯他是公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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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19:46, , 2F
11/15 19:46, 2F
假如你有更好的意見請說..........
※ 編輯: qsqs 來自: 111.254.35.43 (11/15 20:19)
推
11/15 20:20, , 3F
11/15 20:20, 3F
PTT是一個只能存活在網路上的物品
你沒有馬路不能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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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20:25, , 4F
11/15 20:25, 4F
※ 編輯: qsqs 來自: 111.254.35.43 (11/15 20:41)
推
11/15 21:06, , 5F
11/15 21:06,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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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7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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