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八卦版版主 diefishfish 判決(小組長)

看板About_Life作者 (我要你)時間16年前 (2010/01/06 08:13), 編輯推噓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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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enlyly (請勿拍打與餵食)》之銘言: : 貼新聞這行為不算違規 : 但超貼新聞這部分的確違規 板規第一章第三條有明確規範 : 自刪文原則上不屬違規 但如果刪除違規文章牽涉到板規第一章最後附註 : [ 故意違反本章板規,卻自行刪除文章以避責,經板友提供相關證據檢舉, :  視同鬧板。 ] 則誠屬違規 : 申訴者先發表 : 1712/19 IPJ □ [新聞] 林聰賢告別羅東 小內閣定案 : 這是12/19所發表第一篇新聞,已達張貼新聞的上限。 : 但之後自行刪除後 又再次發表另一篇新聞 : 1112/19 IPJ □ [新聞] 蘇煥智:水庫淤積視同國安緊急事件 : 申訴者是先行刪除才又另發文章,但這並不能開脫於一天不得超過一篇新聞規範。 ^^^^^^^^^^^^^^^^^^^^^^^^^^^^^^^^^^^^^^^^^^^^^^^^^^^^^^^^^^^^^^^^^^^^^ 你確定是這樣?????? 你去釣紀錄 如果不是這樣 po文道歉 心虛勒.........? : 申訴者違反第一章第一條板規與第一章附註,進而以第九條定論, : 這並非組合板規之判例。 : 因此維持原判。 ^^^^^^^^^^^^^^^^^^^^^^^^^^^^^^^^^^^^^^^^^^^^^^^^^^^^^^^^^^^^^^^^^^^ 哪裡有附註兩個字???法規有標明嗎???? 這是完整第九條 附註勒? 附註 你可以標在第十條  第九條:[鬧板]   有故意鬧板茲事者,鬧板文章劣退,滋事之判定由板主群判定。並視狀況 加給水桶三個月處分。 除板主之判定外,以下行為確定視同鬧板: 1.經認定有預謀性之集體違規行動 2.發表無內容文、一行文   3.任意使用公告、回應公告   故意違反本章板規,卻自行刪除文章以避責,經板友提供相關證據檢舉,   視同鬧板。 ╴╴╴╴╴╴╴╴╴╴╴╴╴╴╴╴╴╴╴╴╴╴╴╴╴╴╴╴╴╴╴╴╴╴╴╴ : 最後,如果有其他案子沒有被處理, : 要不就是版主沒注意,要不就是版主還沒處理,要不就是版主怠職, ^^^^^^^^^^^^^^^^^^^^^^^^^^^^^^^^^^^^^^^^^^^^^^^^^^^^^^^^^^^^^^ 這麼多假設???那篇檢舉多久啦 不用懲處版主? 版主是當皇帝嗎??? : 這部分請大家共同督促協助板主。 : 若有明確怠職情況,請向小組長申訴。 ^^^^^^^^^^^^^^^^^^^^^^^^^^^^^^^^^^ 小組長他很忙滴 他只會上訴駁回 理由都不說請楚 你還不錯 : 補充: : 建議GeminiMan組長可與Gossiping板主溝通, : 是否針對GossipPicket的檢舉案,不處理的案子,也能夠推文讓使用者瞭解不受理原因, : 一則讓使用者了解處理進度,二來也避免雙方的誤會。 ^^^^^^^^^^^^^^^^^^^^^^^^^^^^^^^^^^^^^^^^^^^^^^^^^^^^^^^^^^^^^^^^^^^^^^^^^^ 贊成阿 diefishfish應該在板上說明不處理得原因 理由好的話 我也認同 理由爛 就大家公審 : ※ 引述《IPJ (我要你)》之銘言: : : 我想問 : : 1.鬧版的定義是啥? 貼新聞算嗎? : : 2.為何板主以前未用這些組合版規? : : 3.如何判斷我心虛? : : 4.為何我的判決出來後 之後其他沒有按照此案處理? : : 四個問題 : : 如果要這樣搞我可以接受 但是 版主請出來道歉 他執法不公 : : 檢舉板17661 #1BEun8X0 (GossipPicket) : : 檢舉幾天了 都沒處理 這代表什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2.82.109

01/06 09:30, , 1F
好高的姿態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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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09:32, , 2F
把訴求講清楚一點很困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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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12:03, , 3F
已將發文記錄刪文記錄轉至申訴者 本案不另作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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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14:19, , 4F
如果未先刪除就再發文也是違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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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15:21, , 5F
所以說訴求寫清楚是很重要的...
01/06 15:21,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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