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八卦版版主 diefishfish 判決(小組長)
※ 引述《penlyly (請勿拍打與餵食)》之銘言:
: 貼新聞這行為不算違規
: 但超貼新聞這部分的確違規 板規第一章第三條有明確規範
: 自刪文原則上不屬違規 但如果刪除違規文章牽涉到板規第一章最後附註
: [ 故意違反本章板規,卻自行刪除文章以避責,經板友提供相關證據檢舉,
: 視同鬧板。 ] 則誠屬違規
: 申訴者先發表
: 1712/19 IPJ □ [新聞] 林聰賢告別羅東 小內閣定案
: 這是12/19所發表第一篇新聞,已達張貼新聞的上限。
: 但之後自行刪除後 又再次發表另一篇新聞
: 1112/19 IPJ □ [新聞] 蘇煥智:水庫淤積視同國安緊急事件
: 申訴者是先行刪除才又另發文章,但這並不能開脫於一天不得超過一篇新聞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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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確定是這樣??????
你去釣紀錄 如果不是這樣 po文道歉
心虛勒.........?
: 申訴者違反第一章第一條板規與第一章附註,進而以第九條定論,
: 這並非組合板規之判例。
: 因此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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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裡有附註兩個字???法規有標明嗎???? 這是完整第九條 附註勒?
附註 你可以標在第十條
第九條:[鬧板]
有故意鬧板茲事者,鬧板文章劣退,滋事之判定由板主群判定。並視狀況
加給水桶三個月處分。
除板主之判定外,以下行為確定視同鬧板:
1.經認定有預謀性之集體違規行動
2.發表無內容文、一行文
3.任意使用公告、回應公告
故意違反本章板規,卻自行刪除文章以避責,經板友提供相關證據檢舉,
視同鬧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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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如果有其他案子沒有被處理,
: 要不就是版主沒注意,要不就是版主還沒處理,要不就是版主怠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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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多假設???那篇檢舉多久啦 不用懲處版主?
版主是當皇帝嗎???
: 這部分請大家共同督促協助板主。
: 若有明確怠職情況,請向小組長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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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組長他很忙滴 他只會上訴駁回 理由都不說請楚 你還不錯
: 補充:
: 建議GeminiMan組長可與Gossiping板主溝通,
: 是否針對GossipPicket的檢舉案,不處理的案子,也能夠推文讓使用者瞭解不受理原因,
: 一則讓使用者了解處理進度,二來也避免雙方的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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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成阿 diefishfish應該在板上說明不處理得原因
理由好的話 我也認同 理由爛 就大家公審
: ※ 引述《IPJ (我要你)》之銘言:
: : 我想問
: : 1.鬧版的定義是啥? 貼新聞算嗎?
: : 2.為何板主以前未用這些組合版規?
: : 3.如何判斷我心虛?
: : 4.為何我的判決出來後 之後其他沒有按照此案處理?
: : 四個問題
: : 如果要這樣搞我可以接受 但是 版主請出來道歉 他執法不公
: : 檢舉板17661 #1BEun8X0 (GossipPicket)
: : 檢舉幾天了 都沒處理 這代表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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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2.8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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