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本申訴撤回)
申訴對象:Paulnewman
申訴事由:
複決規定不合既有規定,小組長在群組版說可以提出來。
雖然我有回文,但畢竟非申訴人,所以現在提出申訴。
請求判決:
撤銷並重新開放投票資格,以排除故意排擠特定人士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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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仔細看了下規定,Paulnewman新增版主複決的規定的確是不合群組規沒錯。
1.(依據群組規定)
六、新增板主
1. 已有板主之看板,由現任板主推薦具擔任板主資格之板友擔任板主。
推薦程序由小組長訂定,並由小組長進行審核。
推薦之必要流程由小組長於小組組規訂定。
a. 該板板友若對新任板主之適任性有異議,可於新任板主上任一個月內,
於小組組務板向小組長要求複決投票。投票方式由小組長於小組組規訂定。
若小組組規並無規範,則依下列規則進行複決投票。
(1) 小組長於小組組務板舉辦投票。
(2) 投票選項為 (a) 贊成 (b) 反對
(3) 新任板主所得之贊成票小於反對票,則不得續任板主。
新增此項複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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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群組規寫得很清楚,投票方式由小組長在""小組規定""內訂定清楚。
不然就必須依照群組規所寫的(1)(2)(3)項來辦理。
然而~閱讀("""所有的命理小組組規"""),根本沒有任何一條規定是有關於新增版主
複決投票的相關規定。而在沒有相關規定的情況下,Paulnewman竟想跟MRZ一樣,僅
用一篇公告,就自行決定需登入次數180次的標準才能投票。
而剛好,在版上反對版主群的人中卻不乏有登入次數離180有段距離的人,此外~如其他
版友所說小組長的這個設定還是無法保證來投票的究竟是(本版發過言的使用者)還是登
入次數多的不相干人士??
新版友不是人嗎?
但最重要的是,既然依照群組規所說:
若小組組規並無規範,則依下列規則進行複決投票。
(1) 小組長於小組組務板舉辦投票。
(2) 投票選項為 (a) 贊成 (b) 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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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2)
那麼依照規定,小組規裡完全沒有任何一個字是有關新增版主的規範。
既然這樣,就必須按照群組規給的三個條件來複決,然而群組規的3個條件,
""""根本就沒有限制登入次數""""~~~~~~~!!!!!
既然如此~之前選版主也沒有設登入門檻,這次既然登入次數不能保證是否為版友,
那就更不該設限,不然以後就只會變成投票的門檻完全沒有法規標準,純看小組長
認為那種限制比較有利,就採用哪種方式。
而且也會變成同樣是複決或投票沒有一個具體規定標準,同樣的投票換成別版,
可能標準又變了。所以結論是,既然小組規沒有相關具體規定。那就按法規走,
依照群組規的三個條件重新舉辦複決。而群組規並沒有設定限制。
讓其他復版後對新版主施政有印象的新版友,也有表達意見的權力。
所以,真的建議這個不合法規和程序的投票真的應該重新弄的周延點,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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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9.20.18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Magic/M.1493996205.A.A71.html
※ 編輯: gkc (36.229.20.187), 05/05/2017 22: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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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是回覆別人的申請文,不是申訴喔。
群組長說如果不合規定可以申訴。
※ 編輯: gkc (36.229.20.187), 05/05/2017 23: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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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點你說的有道理,那我撤回訴求,不然你可能又會認為我難溝通堅持己見,
聽不進別人的建議。甚至認為因為這樣而不受歡迎。
※ 編輯: gkc (36.229.20.187), 05/05/2017 23: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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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因為我發現其實e大也未必不知道整件事情的合理性,但也許是我
在申訴時有時大家爭論難免上火,就會有摩擦,其實我也不是硬是要爭辯
或如何,爭辯難免就會引發成衝突。所以,雖然是責罵,但e大的說法,倒
是提醒了我這部分。
※ 編輯: gkc (36.229.20.187), 05/05/2017 23:3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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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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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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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言論不僅不實,又涉及人身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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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gkc (36.229.20.187), 05/06/2017 02: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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