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公告] 命理研究院:廣告、宣傳、營利管理規章
※ [本文轉錄自 Magic_Center 看板 #1OwtfNPY ]
作者: Paulnewman (子玄) 看板: Magic_Center
標題: [公告] 命理研究院:廣告、宣傳、營利管理規章
時間: Mon Apr 10 20:28:04 2017
命理研究院:廣告、宣傳、營利管理規章 (2017/4/10)
1. 本小組除 Magic_Info 板外,其餘所有看板禁止任何以營利為目的所從事之活動(以
下簡稱為營利活動),違者由板主認定並公告理由後,依嚴重程度處以刪文、退文、水桶
和/或列為本小組不受歡迎使用者等處分。若本小組之一般看板因板面性質需要,另外訂
定規定,在相關規定報備小組長獲准後,從其規定。【註一】
本條所述的營利活動,包括但不限於在文章內文、推噓文或簽名檔提供收費諮詢服務、廣
告招攬、資金募集與借貸等,亦包括但不限於在本小組中發佈文章、推噓文或簽名檔作為
名片檔、外部網站或書籍所撰寫之營利資訊的相關佐證。
由於營利活動相當多元,無法以正面表列的方式列舉完全,若欲在本小組從事之活動有與
營利相關之疑慮,可能涉及本條所限制之事項,可事先將完整相關資訊提交於本板,由小
組長進行審核以確認是否合乎規範。
2. 若板主在看板管理上,未盡職責適當處理第一條所述之營利活動,致使看板上存有營
利活動,而被作為營利廣告之工具,依嚴重程度可給予警告並限期改善,和/或將該看板
列為違法看板暫時隱板,隱板時間以一個月為限。若期限內未改善,則依嚴重程度對板主
處以暫時停職或免職處分。
3. 若板主違反第一條,於本小組禁止營利活動的一般看板,進行營利活動,除應以第一
條依嚴重程度處以刪文、退文和/或水桶等處分外,亦依嚴重程度給予警告或免職處分。
4. 若使用者於其名片檔、外部網站或書籍的營利資訊中,宣傳其於本組一般看板所發表
之文章與貢獻,作為營利資訊之相關佐證,經檢舉並由小組長認定後,將公告給予警告與
限期改善,該公告將轉寄予該使用者。若期限內無改善則會將該使用者列為本組之不受歡
迎使用者。
5. 若本組之不受歡迎使用者於本小組之一般看板發表文章,則會被視為違反第一條之規
定,並在該板處以水桶。若本組之不受歡迎使用者欲解除其不受歡迎狀態,可在移除所有
本組內的營利活動,以及以本組內文章、推噓文或簽名檔作為佐證之營利資訊後,向小組
長提出申請。小組長接到申請後,應公告說明一個月至一年的觀察期,並在觀察期中確認
該使用者無進一步的違規行為後,於觀察期結束時公告解除該使用者之本組不受歡迎使用
者處分。
6. 對於不受歡迎使用者先前在本組所發表之文章,若有作為其它營利資訊之佐證的情況
,為避免本組之資源持續被營利活動所利用,將在宣告不受歡迎使用者的一個月後請各板
板主將這些文章統一整理並收錄於精華區特定目錄並刪除板面文章。並在該使用者仍為本
組不受歡迎使用者時,將該目錄切換為僅有板主可閱讀。該使用者之不受歡迎使用者處分
被解除後,可另行提出申請,由板主將該目錄切換為公開。
若該不受歡迎使用者於被宣告為不受歡迎使用者後的一個月內,已移除利用本組所發表之
文章作為其佐證之營利資訊,可於清除完畢後通知小組長,待小組長確認本組之資源不會
持續被營利活動所利用後,則不執行上述整理文章之處置。
若該不受歡迎使用者於被宣告為不受歡迎使用者後的一個月內,對受宣告為不受歡迎使用
者一事向群組長提出申訴,則在申訴結果確定前,不執行上述整理文章之處置。
命理研究院組長 Paulnewman
註一:目前命理群組Mind、Sign板,因板面性質關係,開放網頁連結及測驗說明,唯各種
廣告、宣傳情況,若涉及在命理組群之生意行為,仍請板主督察之,請此兩板板主於2017
年5月31日之前,跟小組方討論板務方向與規範開放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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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46.47.1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gic_Center/M.1491827287.A.662.html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Paulnewman (122.146.47.18), 04/10/2017 20:4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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