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dgc 檢舉 Paulnewman (2017/04/07-1)
本人於3/28檢舉leonardoyeh版主一案在Magic_Center版。
Paulnewman小組長於4/7做出以下判決 #1OvpCMNV (Magic_Center):
查leonardoyeh,違反#1OqUK2kk (Magic_Center)組規一案,
經由去信了解,他並沒有在4/7之前看到此公告,在看到此公
告後,也已主動撤下網頁。
本組公告,對於沒有常來此版的網友的確會缺少告知之情況,
確實有不夠周延之處,因此,此案僅以告知違規處理。
raio案,因其於公告後主動來信,確認其於公告後,並本組執
行處置前三日都沒有更改網頁之舉動,當時才有該處置情況。
若有疑議,可上訴之Aboutborad版。
檢舉理由如下:
一、按 #1GJsqyZZ (Magic_Center)公告:
命理小組《禁止廣告營利法規》
本小組禁止一切營利行為,或任何以營利為目的所從事之活動,包括廣告招攬、
募集團購、資金借貸、諮詢服務等其他相關情事,違者除不公告直接刪文水桶,情節
重大將列為國家研究院不受歡迎之使用者。
【附註】包括任何諮詢服務,貼一個連結過去,連結的網站內容裡,明寫著諮詢服務項
目,或收費字樣即是。
恕略...
若版主個人違規,視情結輕重,即刻刪除版主資格,並將該看版則列入違法看版,
情結重大者,列為水桶並不受歡迎之使用者。
此公告為2012年所寫,leonardoyeh版主沒有理由不知道。
二、3/22公告#1OqUK2kk (Magic_Center)至4/7,已有十五日。
leonardoyeh版主在這段期間內,並無「請假」之一事。
故leonardoyeh版主「無證據」證明其不知此公告。
三、按 #1OqUK2kk (Magic_Center) 公告:
此水桶為永久水桶,除非其網頁或廣告宣傳有更改,則列為水桶一年以觀察之。
雖然leonardoyeh版主已經撒下網頁,
Paulnewman小組長至少要判「水桶一年以觀察之」,
但是,Paulnewman小組長怎麼能僅以「告知違規」處理?
Paulnewman小組長有避重就輕之嫌。
四、本人於3/28檢舉此案,
Paulnewman小組長於3/29日已知此案,卻文風不動。
直到本人於4/5檢舉Paulnewman小組長,當日才處理。
Paulnewman小組長有無心判此案之嫌。
證據如下:
http://i.imgur.com/KjnzOrL.png

五、本人於3/28檢舉此案,引用3/22公告 #1OqUK2kk (Magic_Center) ,
Paulnewman小組長於4/5回應 #1OsbYepl (Magic_Center),
Paulnewman小組長卻引用3/25公告 #1OrZMPcP (Magic_Center),明顯文不對題。
Paulnewman小組長有推託、不願處理此案之嫌。
六、從以上可知,Paulnewman小組長難以公正立場來判決此案。
本人希望群組長暫代小組長職務來判決此案。
證據和引用公告如下:
由於leonardoyeh版主已經撒下網頁,
本人引用wearewinner在九天前拍下的照片,
此為leonardoyeh版主違規之證據:http://imgur.com/a/5GU8V
感謝gkc提供證據:
http://imgur.com/a/1gdeg
http://imgur.com/a/a3Wj2
● ★ ! 1 9/12 Paulnewman □ [公告] 命理研究院組規:廣告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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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GJsqyZZ (Magic_Center) [ptt.cc] [公告] 命理研究院組規: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gic_Center/M.1347382588.A.8E3.html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
● 234 m 3/22 Paulnewman □ [公告] 命理組群禁止網頁宣傳在本組從事命理生意
┌─────────────────────────────────────┐
│ 文章代碼(AID): #1OqUK2kk (Magic_Center) [ptt.cc] [公告] 命理組群禁止網頁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gic_Center/M.1490150658.A.BAE.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20 Ptt幣 │
└─────────────────────────────────────┘
麻煩群組長處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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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4.32.6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Boards/M.1491554425.A.13C.html
※ 編輯: dgc (49.214.32.68), 04/07/2017 17: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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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人於3/28檢舉此案,
Paulnewman小組長於3/29日已知此案,卻文風不動。
直到本人於4/5檢舉Paulnewman小組長,當日才處理。
Paulnewman小組長超過一星期不處理組務。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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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提供資料。
※ 編輯: dgc (49.214.32.68), 04/07/2017 17:4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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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LlDa4-c (AboutBoards)
一、國家研究院板務人員職勤規範
1. 請假規定
a. 小組長七天以上無法上線,請至群組組務板請假。
板主七天以上無法上線,請至小組組務板請假。
除非小組長有請假,
要不然,小組長超過一星期不處理組務,就有違「職勤規範」。
※ 編輯: dgc (49.214.32.68), 04/07/2017 19: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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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交給群組長認定。
※ 編輯: dgc (49.214.33.78), 04/08/2017 05:40:34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