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Politiclaw版 有法律之前,非人人平等的 …
※ 引述《mathbug (頂娃子 VS 哈巴子)》之銘言:
: 個人認為
: 如果我從前有違反版規,應該都被處罰了,
: 小組長可以更明確的將我沒被處罰的部分提出來
: 或是能夠就事論事討論
: 小組長的做法彷彿是只要我開口,就是挑釁
: 完全違反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原則
: 事實上這樣的作法,個人認為已經延伸至KMT版了(請參考以上的例子)
: 請群組長定奪
1.只要是被我刪除的文章,都可以在該板的刪文目錄區裡找到
2.為何我開始認為mathbug惡意針對KMT板或是該板板主???
a.身為一個2006年7月中就懂得跑到政治小組組務板申訴的使用者
到了2007年的11月中還會不曉得政治板不准使用者在那邊扯其他看板???
還把我逼到非在政治板警告他別拿其他板的事來我那邊開戰不可(#17F4qMAl)???
b.mathbug曾在認為板主處置其他人的方式有爭議時未依程序與板主溝通
直接將板主公告轉到組務板代人申訴接著又在組務板與KMT板板主展開一場大戰
該板板主群中曾有人因為與他在該板及組務板的論戰而感到疲憊不堪
政治組務板裡有兩篇文章就是我的相關判決:#18-fnxWH跟#191fNaQ-
c.政治組務板z-11-176,mathbug因KMT板推文水桶事件來發表一篇標題很酸的文章
我將其視為申訴處理,他的回應是不用麻煩我來處理,但接著又大喊文字獄
不要小組長處理,又取個極酸的標題,然後在回文繼續酸,我認為這類文章無存在價值
在我刪文後mathbug便開始糾纏,直到3月19還不肯罷手
加上一堆我懶得繼續列舉的事件,我當然認為mathbug是在針對或挑釁KMT板
因此,若mathbug因其他事件申訴KMT板板主群,判決結果無非是成立與不成立兩種
但若mathbug因這推文所引發的水桶來找我申訴,除敗訴外我還會將其視為找碴式申訴
其中找碴式申訴的認定與否跟敝組的看板不受歡迎使用者條款有關,稍後再說明
3.敝組在去年年底訂立看板不受歡迎使用者條款
其中"被小組長視為在組務板發動找碴式申訴或亂入"乃是板主向小組長提報的要件
我在政治組務板#19mQdM6Y說過使用者能針對這次KMT板板主雙重標準的部分發動申訴
如果我不事先說清楚,mathbug一定會申訴他的推文水桶,我也一定會如此判決
為了不讓不受歡迎條款的首例出現也為了不浪費我的時間,我直接把話點明
4.相關事件裡該被注意到的是使用者mjh在政治組務板#19m5p8br提及的板主發言問題
板友質疑為何語氣類似的發言,板主沒事使用者卻要被水桶
我已要求板主日後不得再犯,並請板主日後在討論時注意自己用詞
: 附註:
: 1.在這次推文事件前,
: 我最後一次在KMT板Po文是Nov 10 2008 (四個月前)
: 我最後一次在PoliticLaw板Po文是Oct 31 2008 (四個半月前)
: (而我一直都存在ptt其他版,我不認為我有惡意對待KMT版或其他人)
: 2. 我提出F版主的言論做比較,是因為以前的經驗是提其他人的言論
: 會被要求先去該版檢舉,無法提出該版主〝無視〞的證據
: 小組長說我惡意針對KMT版的說法,我無法同意
--
我...喜歡過你唷y^_^y
但是...請不要再出現在我夢裏了
夢見你讓我真的覺得很幸福
可是...夢裏多幸福,醒來之後就多孤獨
不過,還是要謝謝那段日子你給我的笑容跟謝謝你給我這場好夢
別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23.6
※ 編輯: Iamaidiot 來自: 61.216.23.6 (03/21 10:58)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