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國家研究院規則
※ 引述《asteroth (剖破藩籬即大家,自勉之)》之銘言:
: 個人對於國家研究院公權資格部份有幾點質疑
: 第一,公權資格多增註冊需達半年,如須擔任版主還需註冊達一年,這比現行規定
: 上站次數200跟發表文章200的規定還要嚴格,對目前註冊半年或一年內的使用者
: 形同"褫奪公權",我認為並不公平;如定要做此規定,應該不能剝奪現有公權。
其實這樣對於開分身多年的人比較有利。
如果要預防這一點﹐有人就會先註冊多幾個 ID﹐反正要用到前﹐把文章灌到足夠數目。
如果你沒有預先註冊﹐要用的時候就用不到。
另外﹐這個邏輯的問題是﹐如果一個賬號我打算停用﹐我必須重新累積半年才能夠獲得
我本來就獲得的權限。
解決方案就是﹐事先就註冊幾個 false ID﹐有備無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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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11.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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