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rehoboth水桶1天

看板AboutBoards作者 (你快樂我也快樂)時間22年前 (2003/04/26 01:13),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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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inshop (乖,小T跟我回家)》之銘言: : 請問,發生了什麼事? : 一般來說浸人水桶應該會留下言論記錄吧 : 請問一下在哪裡?我在精華區中看不到 本來就沒有硬性規定要這樣做 不過既然你提到 我認為你的想法很對 所以下一次我會改進 感謝你的建言^^ : 另外,這邊本來就是要討論組務的 : 你資料也沒留,也不知道對反應者質疑內容的回應是什麼? : 單就「不好聽的話」來做為「水桶」標準 : 這個標準會不會太寬鬆了一點 若我今天的身分只是一般的普通使用者 我就不會用這種柔性的字眼了 相信我不需要說明何謂" 不好聽的話 " 我會使用這種句子 是因為我今天身為小組長 這裡又是處理公共事務的板 我的責任是處理群組的組務 能避免掉的糾紛我當然不會自己去找麻煩 : 之前請你就組務交代不是沒道理的 : 你所說之前的文章,說難聽一點,那是政見 : 我比較希望知道你將來實際執行的方法 : 不是說你不能浸水桶,你覺得該浸的就浸 : 那是你的職權,但請不要讓別人無法支持或反對你的決議 : 我是認為你想好好做事才投你票的 : 我想其他支持你的人也是 : 請你讓我們覺得對的起另一個候選人 : 我想你大概是需要時間,但這件事你做的真的很不「漂亮」 我不知道做事情怎樣才算" 漂亮 " 我能所做的就是盡我所能 對於你的批評 我下次會改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4.215.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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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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