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板主罷免的討論

看板AboutBoards作者 (漣漪)時間23年前 (2002/12/15 15:19), 編輯推噓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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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aosCreator (到底借誰高統課本)》之銘言: : ※ 引述《Iamaidiot (呢喃者)》之銘言: : : 以前就為這事在好幾個板吵過了 : : 有些板主或板友不希望在板上討論相關事情希望能挪到組務板 : : 原因是會妨礙其他板友的討論 : : 可是反對者說與該板相關的討論又為何不能在該板討論而非得拿到外板 : : 因為雙方都有他們的道理 : : 能否請站方訂定出相關的遊戲規則,這樣至少可以少一點爭吵 : =>>你怎麼可能訂個規定去規定所有使用者在什麼情況下要哪裡PO文章? : 訂的模糊一堆漏洞,訂的詳細還是一堆漏洞可鑽,重點是,所謂標準的判定, : 依舊是管理者對於法條的解釋。很多人都有一堆法治的理想,不過法治的推動, : 事實上依舊諷刺的極度依賴人治。 =>>又來了,CC大我真是受夠了你這種"很多人都有一堆法治的理想,不過法治的推動, 事實上依舊諷刺的極度依賴人治。"的遁詞。所以照妳這樣講因為極度依賴人治所 以一切規則都不用訂定了?因為這是管理者對於法條的解釋,所以組規版規的設 立本來就毫無意義?妳可能要說我扣妳帽子了,不過你這種消極的態度正是得過 且過的官僚思想。難道妳就那麼懼怕你所曾經訂立並使用的組規被修改嗎?難道 妳就那麼認為妳之前所使用的組規就那麼盡善盡美嗎?增修組規,並不代表你之 前秉行的那一套是錯誤的,也不等於否定你的能力,就如同一國的憲法一樣,隨 著時代跟環境的改變,本來就有不斷修正更新的必要,我不認為你應該一概抗拒 任何可能有所幫助的改革。訂的詳細還是有一堆漏洞可以鑽,那又如何?至少我 們有個依據的"規則",因此版主或版友都不能恣意的胡來而必須按照一定的規則 行事,這絕對好過於所謂自由心證,普世價值的混亂場面。 : =>>看版的文章標準由版主認定之,倘若看版內討論版務文章過多, : 版主受不了時可以請看版使用者移駕至組務看版討論,他盡到告知責任就好了, : 他可以利用砍文水桶的方式來迫使這些討論文章移到組務看版, : 卻沒有辦法阻止想PO的人繼續PO,或者是真的讓他們到組務看版來PO文。 : 這是目前的狀況。我也不認為有什麼規則需要訂,要站方去處罰那些 : 不照站方管理階層自由心證遊戲規則的使用者,第一技術上有問題, : 第二自由心證的認知反而又會是爭吵的焦點。 =>>告知責任?砍文水桶?這不是造成更大的反彈?在沒有法源依據下,這只會造成 版友認定版主箝制言論自由,恐懼批評,並落人口實,造成混亂的擴大,一場爭 端自然難以避免,若組規真有這條,那麼版主砍文可以理直氣和,一切照規定走 ,自然可爭議點就更少了,你所說的"照站方管理階層自由心證"是大大的謬誤, 一個國有國法,組有組規,自然組裡的組規訂立方式比較簡便,但是一個很重要 的是:當一切明文規定時,就比照辦理。不寫出規則,才真正是自由心證認知的 濫用! =>>妳可能會說這樣小組長的權力太大,不過在更動規條時,自然應該要公正公開, 其餘細節在此不必贅述,這不是本文的重點,做的天怒人怨自然可以將其罷免下 台,這點基本的權力制衡倒還是有的。不要忘了,即使極端的惡劣失衡狀況發生 ,Ptt仍然有"天譴"存在,所以這個方法即可有效的減少正常問題發生。妳是聰 明人,不會不了解我的意思。 CC大,別如此抗拒增修法條,法律是一步一步修整而後漸趨完善的,組規亦如此,共勉之。 -- 甘地說,有七樣東西可以毀滅我們: 1. 沒有道德觀念的政治; 5. 不道德的生意 2. 沒有責任感的享樂; 6. 沒有人性的科學; 3. 不勞而獲的財富; 7. 沒有犧牲的崇拜。 4. 沒有是非觀念的知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28.79.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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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天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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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混沌是女的?(第二人稱拜託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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