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太扯 1女戰18男 包火車開淫趴

看板AC_In作者 (巨沼怪)時間13年前 (2012/02/28 13:17), 編輯推噓7(8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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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201202/201202280946069.html 有民眾,在火車上,開情色趴!鐵路警察局、著手偵辦後、目前、主辦人、蔡姓男子,被 警方拘提到案,他可能涉及了妨害風化罪,而且,檢警查出,主辦人有收取費用,涉嫌媒 介色情,另外,派對的女主角,疑似未滿十八歲,所以,蔡姓男子、可能面臨,最重十年 的有期徒刑。租下台鐵客廳車廂的人就是他。今年38歲的蔡姓男子。誇張的行為引起社會 震驚。警方以妨害風化罪將他拘提到案。面對詢問蔡姓男子。一句話都不肯說雙手被銬上 手銬。兩名員警攙扶把他送進警局偵訊。蔡姓男子堅稱自己只負責訂車廂。而派對中的成 員和女主角雙方都是自願。檢警進一步約談10名關係人就有人指出。性愛派對的女主角還 "未滿18歲"。這項指證可能讓蔡姓男子的罪更重了。因為涉嫌媒介色情收取費用。未成年的 話還牽涉兒童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牽涉刑責最重可判處十年有期徒刑。鐵路警察局第一 段警務段副段長王寶章:「相關存摺匯款記錄,我們都已經查扣,還有包括本項活動所有 的企劃案,都在蔡嫌的住處的電腦主機裡查扣。」。檢警已經對女主角發出拘票。最快就 在今天中午以後到案說明。隨著關鍵證物還有派對主辦人現身。車廂內的真相也越來越清 楚‧。 我突然想到古惑仔的劇情 "你看她完全成年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7.21.237 ※ 編輯: Swampert 來自: 114.47.21.237 (02/28 13:36)

02/28 14:35, , 1F
警察反而對這種案子查得特別勤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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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16:03, , 2F
因為媒體在炒,上面會盯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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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16:15, , 3F
涉及太多法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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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16:26, , 4F
因為違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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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16:58, , 5F
只有高官跟有錢人可以幹這種事...賤民不行 所以被盯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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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17:03, , 6F
高官跟有錢人也不會太高調 就算被爆也有律師團 沒在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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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17:03, , 7F
小老百姓愛分享心得 被爆出來就怕的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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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17:09, , 8F
結果強姦未成年少女也罰不到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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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18:24, , 9F
最重啦...實際上最後應該罰錢保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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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18:33, , 10F
這種事燒那麼多天 主辦真的出名了 老闆跟家人也都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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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19:30, , 11F
這叫假道學+媒體辦案+小案大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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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19:57, , 12F
媒體很煩,爛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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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20:52, , 13F
所以結論就是社會性的抹殺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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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9 01:18, , 14F
樓上www 原來女方是怨屋派去的陷阱ww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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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9 15:37, , 15F
我不覺得是假道學...紳士圈之外其實還是有很多人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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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17:00, , 16F
新聞報是一回事,17歲性交本來就違法為何不能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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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18:13, , 17F
樓上是說性交易還是性交?性交不違法喔.16歲就有性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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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18:14, , 18F
反正到時候法庭上攻防跟法官判決才是最後結果.當然這結果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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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18:14, , 19F
事實是否有差距...誰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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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19:22, , 20F
說不能接受很奇怪 沒礙到人不能接受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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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20:08, , 21F
這就是社會,不是人人都默許社會往自己不認識的地方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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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20:09, , 22F
就好像C洽要給更多性別、年齡層的鄉民閱覽,即便大多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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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20:10, , 23F
鄉民已經習慣或能夠視若無睹...仍舊要做某些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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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20:10, , 24F
不然我也不會被警告了(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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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21:50, , 25F
(舔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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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23:04, , 26F
樓上......用舔的不是用觸手__??
03/01 23:04, 26F
文章代碼(AID): #1FJ6Dq0D (AC_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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