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z1231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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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F推: 1.被告說謊不構成犯罪,但可能影響法官信任。10/08 15:31
271F→: 2.現行制度下,被告說謊,法官可能會認為他「態度不佳10/08 15:31
272F→: 」、「沒有悔悟」,因此在量刑上較不寬容,可能會:不10/08 15:31
273F→: 給予減刑、不給緩刑、判處較重的刑度。10/08 15:31
274F→: 我懂原PO認為這太自由心證,應該明訂。10/08 15:31
275F→: 但法律認為,比起強迫被告說真話、可能導致冤案,讓被10/08 15:31
276F→: 告說謊保護自己更重要。10/08 15:31
277F→: 而證人不是當事人,沒有自我防衛的需要,因此不同。10/08 15:31
278F→: 但有趣的是,被告替同案的共同被告出庭作證的時候,如10/08 15:31
279F→: 果說謊的話,仍然會成立偽證罪。10/08 15:31
280F→: 3.為什麼允許說謊?「單純沈默」不夠?10/08 15:31
281F→: 雖然被告可以保持沉默,但有時候沉默可能讓檢察官或法10/08 15:31
282F→: 官誤解為有罪(社會直覺容易覺得「沉默就是有罪」),10/08 15:31
283F→: 說謊可以保護自己,同時迫使檢方拿出其他證據證明犯罪10/08 15:31
284F→: ,這樣才能確保審判只依據證據,不依賴被告的陳述。說10/08 15:31
285F→: 到這,這個制度表面上看起來讓被告擁有說謊的權利,但10/08 15:31
286F→: 反而讓我們也擁有不相信被告的權利,這也是為什麼被告10/08 15:31
287F→: 的陳述通常參考價值有限。10/08 15:31
288F→: 4.不知道你發現了沒有,在被告有罪的前提下,如果他勢10/08 15:31
289F→: 必會被判處有罪,反而是鼓勵他承認,因為說謊只會讓他10/08 15:31
290F→: 的量刑更難堪。10/08 15:31
291F→: 5.不是要鼓勵犯罪,但我們給了他說謊的權利,而他沒有10/08 15:31
292F→: 使用,才顯得他的誠實更加可貴,這也是司法實務上,法10/08 15:31
293F→: 官會在量刑理由裡寫「被告態度良好、誠實認罪」的原因10/08 15:31
294F→: 。10/08 15:31
298F推: 我是認為說謊是人類本能。10/09 08:55
299F→: 你說的沒錯,我國法律確實不會因沈默定罪,所以明明可10/09 08:55
300F→: 以沈默,還選擇說謊,看似大逆不道。10/09 08:55
301F→: 但面對「這件案子是不是你幹的?」的提問時,沒有回答10/09 08:55
302F→: 「不是」,而是沈默,我想在社會上也已認為他有罪了吧10/09 08:55
303F→: 。10/09 08:55
304F→: 關於「被告說謊不受罰」這個制度,非我國原創,是參考10/09 08:55
305F→: 英美的法律制度,起因可能是人道考量。10/09 08:55
306F→: 就是就算被告真的有罪,也不會因為說謊而加之其罪。10/09 08:55
307F→: 因為面對偵訊、審判,被告可能會出於恐懼、本能或混亂10/09 08:55
308F→: 而辯解、否認,沈默有時反而違反人性。10/09 08:55
309F→: 那為何突然提美英,因為我想提個自認有趣的例子XD10/09 08:55
310F→: 在聖經中,該隱殺了亞伯。10/09 08:55
311F→: 耶和華說:「你兄弟亞伯在哪裡?」10/09 08:55
312F→: 該隱說:「我不知道,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嗎?」10/09 08:55
313F→: 這句話是聖經中第一個明確的謊言,明顯是謊話,他剛殺10/09 08:55
314F→: 了亞伯。10/09 08:55
315F→: 那面對提問,一定得說謊嗎?10/09 08:55
316F→: 看亞當的例子,亞當吃了不該吃的果子。10/09 08:55
317F→: 上帝問:「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嗎?」10/09 08:55
318F→: 亞當說:「那女人就是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她把那10/09 08:55
319F→: 樹上的果子給我,我就吃了。」10/09 08:55
320F→: 他沒有說謊,而是試圖轉移罪責。10/09 08:55
321F→: 可見就算不說謊,逃避責任也是人類的天性,就算是人類10/09 08:55
322F→: 的祖先也一樣。10/09 08:55
323F→: 因此訂定這套規則的人,大概不想懲罰人類的本能吧。10/09 08:55
324F→: 這又讓我想到,德國跟瑞士甚至逃獄是無罪的,理由是「10/09 08:56
325F→: 人追求自由的本能是天性,因此,單純想逃離囚禁,不應10/09 08:56
326F→: 被視為道德上可罰的行為。」10/09 08:56
327F→: 只能說老外的想法跟我們亞洲人不太一樣10/09 08:56
69F推: 明明超帥!06/25 18:18
1074F推: 好116.241.209.163 02/20 17:38
552F推: 很好看123.204.237.31 09/03 13:47
341F推: 哈哈哈哈哈哈哈123.204.237.31 08/14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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