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ytm1121
作者 ytm1121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71則
限定看板:全部
47F噓: 不可能讓姐姐誤以為已繼承之後再辦拋棄繼承,查一下拋棄08/26 21:42
48F→: 繼承的手續就知道08/26 21:42
52F→: 被繼承人之配偶與直系血親卑親屬共同繼承08/26 21:46
36F推: 看成如何耍賴08/13 13:04
15F推: 眼睛08/11 19:13
4F推: 為什麼生三胎有四個? 是雙胞胎嗎08/09 01:30
62F推: 就算沒有激情的片段,這些事情也足夠死心了08/08 00:53
30F推: 地址剛好在老家附近........希望不是真的...08/06 00:47
19F→: 什麼?08/06 00:40
7F→: 樓上的意思應該是說:app會壓當下的時間 被檢舉人當然覺08/05 00:02
8F→: 得你照片時間點莫名其妙08/05 00:02
9F→: 換成是你 你星期一做的事被標註成星期五做的還被檢舉 不08/05 00:03
10F→: 覺得奇怪嗎???08/05 00:03我承認是我操作手機的錯誤,但是我真的沒有要讓他被裁處兩次的故意。
34F→: 依該細則第22條第2項:檢舉違規證據係以科學儀器取得,足08/05 00:41
35F→: 資認定違規事實者,得逕行舉發之。 可以直接以你提供的08/05 00:41
36F→: 照片去開罰,同法第22條也有要檢舉人提供時間地點。那你08/05 00:41
37F→: 說的實質審查在那裡?08/05 00:41
38F→: 重點是在明知不實事項,不是在你有沒有要讓對方被開罰兩08/05 00:45
39F→: 次,畢竟你也明知會壓當下時間啊… 你還是好好想想怎麼08/05 00:45
40F→: 次,畢竟你也明知會壓當下時間啊… 你還是好好想想怎麼08/05 00:45
41F→: 說服檢察官,不要花時間在回覆你的人是否有專業性的問題08/05 00:45目前我所查詢到的相關法規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確實法條裡有明文要查證屬實,其實我是比較希望在客觀構成要件就打掉,
24F推: 將軍路過推08/06 01:03
270F推: 如果男友真的是特務 那朋友應該被發現了08/05 0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