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ya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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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F推: 先結了再說,等家人都接受不知道民國幾年06/22 15:17
6F推: 還有團服!06/13 16:25
3F推: 推06/06 15:38
3F→: 請問二樓 個資法當事人不適格 是什麼意思?謝謝05/04 21:17
4F→: 意思是說 提告者非當事者 所以沒有提告的權利嗎?但若這位05/04 21:21
5F→: 老師主張這些學員的mail是他們的資產呢?05/04 21:21
8F→: 樓上大大是說: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適用本法規定:05/04 23:49
9F→: 自然人為單純個人或家庭活動之目的,而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05/04 23:49
10F→: 資料。因為我單純就是個人活動之目的,所以不適用於個資法也05/04 23:49
11F→: 沒有觸法的行為,是嗎?05/04 23:49
30F推: 請問S大,如果同理可證,我是否也能反告對方未經同意洩漏個05/06 13:58
31F→: 資?05/06 13:58
37F推: 請問S大,為何我不是受害人?我的個資在沒有經過我的同意下05/08 08:29
38F→: ,被其他300人取得,這樣不算違法嗎?05/08 08:29
43F推: 理解 我的意思只是 如果對方執意提告 那我們也可以告回去 即05/10 08:34
44F→: 便偵查不起訴 但也是個反擊的辦法05/10 08:34
46F推: 這個我明白,所以對方要告就讓他告,我都不能還擊嗎?05/10 14:08
5F→: 操盤手盤中很忙 無法帶單 XD04/22 21:02
19F→: 秀對帳單其實有點low,但半夜立馬生出來應該也不是假的。放04/23 00:41
20F→: 一個晚上隔天刪掉。誠如內文所說,您有30分鐘試聽的機會,04/23 00:41
21F→: 不滿意的可以離開ok的。04/23 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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