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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rit 在 PTT [ LegalService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5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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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沒有修法律實習 無法申請社員證明? 0_0! 可是在我們那個時代05/20 22:04
2F→:大家都把法服當社團在參加 一半以上的大三生都參加法服 其中05/20 22:05
3F→:只少數人有修法律實習 甚至很多幹部也沒修... 社員證明為何會05/20 22:05
4F→:與修課與否綁在一起? 不是就是有參與法律服務的證明而已嗎?05/20 22:06
5F→:如有修法律實習 用成績單證明就可以了 也不需申請社員證明了05/20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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