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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rb 在 PTT [ SP1_Baseball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212則
限定看板:SP1_Baseb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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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F→: 這很早就提過了 只是版主都會很委婉的拒絕 上面就是08/05 19:44
33F→: 你整整七個月沒在處理版務 頭痛個屁…很會演 = ="06/12 02:12
34F→: 就單純看顏色而已 可複習一下 #1V6nXKxb06/12 02:15
35F→: 一個字都不敢講 躲起來當烏龜 等組長s就沒事了 呵呵06/12 02:15
6F→: 有證據能證明你有在處理版務嗎?多久?多少?請提出05/24 22:28
7F→: 你的前陣子是整整七個月 喔 好忙喔 就你最忙05/24 22:30
1F推: 法官至少接受過專業訓練,版主還有大學生要做不做07/30 15:34
2F→: 的,要求執法嚴謹一點不會不合理,因為很容易有不07/30 15:34
3F→: 合理的判決出現。07/30 15:34
4F→: 而且你們一直忽略我那些檢舉信花了多少時間,你們07/30 15:36
5F→: 就只是按個刪除鈕就沒了,如果是你,做何感想?07/30 15:36
6F→: 從我的案例已說明你們根本很少一起討論,尤其N版主07/30 15:39
7F→: 的判決我不相信有討論過,所以不要再畫大餅,請尊07/30 15:39
8F→: 重檢舉者,也請尊重版眾給你們的執法權。07/30 15:39
9F推: 們心自問,為何你和t版主鮮少使用B17?N版主愛的要07/30 15:59
10F→: 命,偏偏用做多的居然說很難界定引戰標準,我咧,07/30 15:59
11F→: 那不就代表都在亂判!!!07/30 15:59
12F推: 如果你們沒有能力訂出一致的標準,那就不該有資格07/30 16:03
13F→: 使用b17這條純自由心證的版規,沒那個屁股別吃那個07/30 16:03
14F→: 瀉藥。07/30 16:03
16F→: 主要還是N版主已經把B17用到濫用的程度 所謂濫用是07/31 00:19
17F→: 指「使用率高,且毫無章法」 你們可以看看過去我申07/31 00:19
18F→: 訴N版主他所說過的理由 巔三倒四 毫無組織及標準07/31 00:21
19F→: 他讓我想到大將軍時期 一模一樣07/31 00:23
20F→: 小組長要你們標準一致 你們三個臭皮匠只會說做不到07/31 00:28
21F→: 然後針對我的實驗組和對照組 隻字未提 不敢面對?!07/31 00:28
1F→: 補充一點 B17要不就廢掉 要不就在BM公開審核07/28 23:42
2F→: 立法容易執法難 你們的建議毫無牽制力 不會改變什麼07/28 23:43
3F→: #1V8OMGdE [炸裂] 陳俊秀07/29 23:28
4F→: #1V8OZ5Nt [討論] 兄弟輸是不是天罰?07/29 23:28
5F→: 快喔 棒版這兩篇一堆「崩潰」字眼 啊不是很愛用B1707/29 23:29
6F→: 快維持棒版秩序啊 以N版主的標準 沒問題的~~~07/29 23:30
1F→: 有想法很好 但有個一曝十寒的成員在 就是畫大餅而已07/28 20:34
2F→: 晚點回~07/28 21:44
3F推: 你也吃了我一個案子 開分身的 沒忘吧 討論?噗還在騙07/31 00:34
1F→: 漏看這種LUB也敢講,你以後當醫生漏看了什麼病人是07/28 10:15
2F→: 活該嗎?而且居然還把責任推給檢舉者要“提醒”你07/28 10:15
3F→: ,你以為檢舉不用花時間嗎?你憑甚麼還敢要求檢舉07/28 10:15
4F→: 者當你的秘書?從你的回應得知你根本沒有尊重檢舉07/28 10:15
5F→: 者,也沒有尊重版主這職位,更沒有當執法者的自覺07/28 10:15
6F→: ,等我下班再針對你的荒謬作回應,真的太扯了。07/28 10:15
8F→: 請問小組長 這個叉滴意味什麼o.0a07/28 20:33
3F→: 沒客觀標準 意思就是版主主觀認定啦 這也是B17遲遲07/24 21:35
4F→: 不廢的原因 讓版主有空間去「玩」 看一下這BM版的溝07/24 21:36
5F→: 通 有人因為B17申訴而成功的嗎?就算再不合理 也不會07/24 21:36
6F→: 然後 我個人經驗 他們三個版主 三種標準 而且是三種07/24 21:36
7F→: 差很多的標準 B17基本上都NSJ在玩的 越無能的越愛這07/24 21:37
8F→: 條版規 因為不會被申訴成功 EX:大將軍07/24 21:37
9F→: 然後這NSJ更誇張的是 他是久久才會執行一次版務的那07/24 21:38
10F→: 種 有時一個月 目前最多是二個月 而且只要我說要罷07/24 21:38
11F→: 免他 就會奇蹟似的出來了 讓我覺得棒版跟高雄很像07/24 21:39
21F推: 其實tmlc標準一致 他沒用B17捅過 問題都在還躲著的N07/24 22:29
30F→: 量有大到2個月執行版務一次喔XDXDXDDD07/25 01:30
31F→: 建議以後給N版主的信統一放在BM版上 才會準時工作07/25 01:32
10F→: 是沒出過社會嗎?有夠理想化 紙上談兵 一個沒受任何11/22 19:59
11F→: 制衡的單位 一定會出事 這就是台灣人 更愰論大學生11/22 19:59
12F→: 完全反對有任何理由終止任何人申訴的權利11/22 20:00
2F→: 三個版主有三種標準 個人建議三位都該提出看法10/25 20:08
3F→: 大版不好管 所以更該有制度 而且是一種制度 而不是10/25 20:09
4F→: 一國三制 那國家一定滅亡10/25 20:09
17F推: 睡了一覺 還是少一隊 不是 是少一位 這就是問題所在10/26 09:35
18F→: 有人去檢舉囉 看來不只我一個人這麼想 看不下去了吧10/28 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