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wolfR3
作者 wolfR3 在 PTT [ Sub_DigiTech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41則
限定看板:Sub_DigiTe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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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1.版規8:手機【已賣出】後請勿修改為空白文12/09 18:23
2F→:2.版規1及14:空白法條,未定義買低賣高的【買】是否要買到12/09 18:25
3F→:3.管版便利與不便利不是加諸罪刑的藉口,而且何來挑戰,12/09 18:28
4F→: 有心營利者多帳號才辦的到,因為一個月賣超過一支就違規12/09 18:29
5F→:4.iphone例子我舉例失當,但不用模糊焦點,把例子換成忽然12/09 18:32
6F→: 想換手機顏色呢?就算隔天就賣又如何?事實上根本沒違規,12/09 18:33
7F→: 難道為了管版便利先扣他一頓?承上,便利不是藉口,這是你12/09 18:34
8F→: 的責任。12/09 18:34
9F推:5.有沒有義務跟有沒有心差很多,你覺得沒有義務應該就直說12/09 18:36
10F→: 而不是像我申訴文裡面說的不斷推諉吧。12/09 18:37
11F→:----------------------------------------12/09 18:37
12F→:以上1、2兩點,版規有解釋空間,是該版版務的責任,不該加12/09 18:43
13F→:諸在網友身上,解決方法應該是定義明確才能讓人心服口服,12/09 18:43
14F→:把裁量權握在手上,只會讓貴版的申訴情形一再發生。12/09 18:44
15F推:補充:您迴避了我雖刪除前面徵機文,卻在後面的賣機文的底12/09 18:47
16F→:下推文澄清"之前的徵機文並沒有徵到"、也迴避了我為了不違12/09 18:48
17F→:反版規,前面刪除的文章都有"留下推文"12/09 18:48
18F推:再者,這兩個禮拜確實有價差,就是手機"變貴了"12/09 18:54
19F→:聯強員工價32g+平板售價才17440,一堆人拿來賣,所以當初12/09 18:54
20F→:才徵21k,但聯強被asus抓包後,價格回到正常22.5k都徵不到12/09 18:55
21F→:了,難道我被前面文章綁死只能賣21k以下,那不是也很奇怪嗎12/09 18:56
22F→:(以下綜合結論)12/09 22:52
23F→:1.從頭到尾沒有觸犯版規8,因為修改的不是"已賣出"的文章12/09 22:52
24F→:2.沒營利未觸犯版規1,版規14買低買高,未明文沒買到也算。12/09 22:53
25F→:請小組長裁示判決12/09 22:54
26F→:1.刪除前文的理由,我很早之前就寄信給您說明,是為了維護12/10 12:54
27F→: 個人權益、避免口舌之爭,所以我有在後來的文章推文說明12/10 12:55
28F→: ,至於留下推文,當然就是為了避免踩"修推文"那條版規,12/10 12:56
29F→: 您也不得不承認,版規8的原文確實只寫,禁止"賣出後"修改12/10 12:56
30F→: ,另外您說為什麼我發賣機文後,沒有第一時間修改前面文12/10 12:58
31F→: 章,這部份我之前的信也有跟您說阿..,我以為鄉民很理性12/10 12:58
32F→: 可以去理解徵機與賣機文相同是有很多可能性的..無奈12/10 12:59
33F→:2.padfone有沒有在版上變貴?只看價格確實有阿!您看現在都賣12/10 13:01
34F→: 多少= =,我當然知道跟他原始售價無關,重點就是實際上確12/10 13:02
35F→: 實在版上徵機和賣機價都提高了。12/10 13:03
36F→:3.最後您說的"只要說我沒徵到"就可賣高,這部份我可以理解12/10 13:05
37F→: 但是要想辦法解決這個問題的人是您阿,例如明確定義版規12/10 13:06
38F→: 真的有心的人,開另一個帳號賣不就好了,也避免不了不是?12/10 13:08
39F→:4.最後,建議修改版規8移除"已賣出"三字,重新定義版規1和12/10 13:09
40F→: 14,全部條文定的清清楚楚,限縮裁量權,您也不需這麼辛12/10 13:10
41F→: 苦處理這麼多申訴文章了,感謝!12/10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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