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WinDaNcE
作者 WinDaNcE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253則
限定看板:全部
看板排序:
6F→: 不用太擔心,化忌要遇到凶星才會顯兇09/23 10:21
7F→: 不同星耀忌的作用不同,天機忌就是愛專牛角,念經吧09/23 10:22
1F→: 天圓地方? 可以給人錄音? 若是的話,我大概30年前算過08/16 13:54
2F→: 沒學佛之前都算準,學了以後開始有很大改變08/16 13:55
6F→: 對!沒錯,就是她!08/25 11:25
9F→: 抱歉,不知道了08/31 23:09
4F→: 機緣比較遲些,對象可能是公務員。軍警武職類機會高。06/29 11:18
17F→: 這個很聰明,靠創意賺錢。06/03 17:13
1F→: 體質不易受孕,多補腎和胃。體質太冷?03/29 14:46
1F→: 算命和通靈不通,具格的論命師說明會比較全面而有系統01/05 00:05
2F→: 準確性相對也比較穩定(論命者能力足夠的話),通靈相對比01/05 00:06
3F→: 較不穩定,範圍相對算命也不夠全面,但有可能資訊比較深入01/05 00:06
1F→: 請問一下,小組長公然僅因違反組規,且板主己被處罰,與11/17 19:37
2F→: 板主職權無關, 但小組長卻因此要脅板主要退任才願意新增11/17 19:38
3F→: 板主, 此事是否需要另外申訴?11/17 19:38
4F→: 我是針對souldragon小組長資格申訴,並非新任板主資格11/17 19:48
5F→: 事實基礎是質疑新任板主資格,根據組規涵義不明之處確認11/17 19:53
6F→: 這次群組長幫助解釋認定為50篇文章即可,那這樣代表先前11/17 19:53
7F→: polestar板要求新增nightman為助理板主符合資格11/17 19:55
8F→: souldragon小組長卻以windacne板主需退任才可以新增作為11/17 19:55
9F→: 阻卻是由11/17 19:56
10F→: 於法無據,加上溝通過程屢屢出現人身攻擊文字,根據院規11/17 19:57
11F→: 對人身攻擊從嚴認定,但卻放任magic__center其他人對11/17 19:57
12F→: windance進行言詞攻擊,僅因質疑小組長自訂新增第九條組11/17 19:58
13F→: 規。11/17 19:58
14F→: 基於以上種種,故認定souldragon已不適任該組小組長11/17 19:59
15F→: 故提出此申訴11/17 20:00
16F→: 還請群組長根據證據給予適當之判決處分。11/17 20:02
17F→: 所以群組長認定該些文字不適用人身攻擊?11/17 20:11
18F→: 若符合人身攻擊?是否該給予s組長警告之處份為宜?11/17 20:12
19F→: 我可以在此補充訴求為給予警告之處分嗎?11/17 20:13
20F→: 還是需要重新發文申訴? 還請群組長釋疑,謝謝11/17 20:14
22F→: 所以我可以理解群組長認定涉及人身攻擊的描述屬於態度問11/18 12:01
23F→: 題? 還請群組長釋疑。我再重申並強調一次,板主選舉並非11/18 12:02
24F→: 我所申訴的重點,利害關係重點在於souldragon對polestar11/18 12:02
25F→: 板事務處理的方式。一個從來沒在板上發言過的路人,一開11/18 12:03
26F→: 始就針對特定polestar板友發表和polestar板主旨無關的內11/18 12:04
27F→: 容。隨後依組規第九條檢舉,該組規第九條明顯不適用於命11/18 12:06
28F→: 理研究小組,經過調查目前有多個命理看板不符合組規第九11/18 12:07
29F→: 條。換句話說,只要是非該看板特定使用者都可以檢舉。11/18 12:08
30F→: 如果認定命理研究組有專業性可以從寬認定板主,那為何又11/18 12:08
31F→: 開放這條路人條款,影響該看板使用者權益?明顯不符合11/18 12:09
32F→: 比例原則。 應該是要設計符合該看板使用者利益的組規。11/18 12:09
33F→: 該規範的設計應該注重於促進看板繁榮的方式對專業板主進11/18 12:10
34F→: 行處置。11/18 12:10
35F→: 關鍵重點在於該組規第九條設計有明顯瑕疵,souldragon11/18 12:12
36F→: 為該命理組小組長,既然有管理群組的權力,自然也要背負11/18 12:12
37F→: 促進群組發展的義務與責任。 在souldragon痛快使用權力11/18 12:13
38F→: 的情況下,是否應該也要履行促進群組發展之義務? 而促進11/18 12:13
39F→: 群組發展關鍵在於專業的板主群,組規的設計方式應該與板11/18 12:15
40F→: 主群充分討論建置為宜。11/18 12:15
41F→: 院組務規定第三條已經明示人身攻擊從嚴認定。11/18 12:34
42F→: sunray100 你非本案提訴人與告訴人。請問群組長非提案人11/18 12:35
43F→: 與告訴人,可以這樣發言嗎?11/18 12:35
44F→: sunray100,如果你對我在polestar板的處罰有意見,歡迎申11/18 12:36
45F→: 訴。一直不依照合法程序申訴,到處攻擊windance,不就想11/18 12:37
46F→: 滿足你個人對我的不滿嗎? 請依照合法程序來表達。11/18 12:38
51F→: 誰在怕路人。怕路人就不會出來據理力爭。你的態度很好笑11/18 12:52
52F→: 自己訂的組規不讓人質疑,真了不起。11/18 12:52
53F→: 如果你當初在magic_center願意冷靜溝通,我也不會認定11/18 12:56
54F→: 你不適任小組長11/18 12:56
55F→: 不過我會繼續上訴11/18 12:56
56F→: 先看看站方的態度11/18 12:57
57F→: sunray100的事件剛好觸發我對組規第九條的思考,如此而11/18 12:58
59F→: 已。他想怎麼樣我管不著,反正結果如何就是如何,我都沒11/18 12:59
60F→: 意見。反倒是小組長的態度很有趣。11/18 12:59
61F→: 路人連署要200篇。專業性可以由小組長另訂。你不是也真11/18 12:59
63F→: 對本次板主調整? 足見你在內心已經有衡量標準。這樣的11/18 13:00
64F→: 標準如果不公開心證,誰會知道? 況且這屬於組規?難道不11/18 13:00
65F→: 用釋疑? 真厲害!11/18 13:01
67F→: 群組長看到了嗎? 這就是souldragon的溝通模式。11/18 13:04
70F→: 這根本就是你的臆測之詞。你的組規第九條荒謬的地方在於11/18 13:17
72F→: 連引用轉載這種機械式文章都可以。根本是為你自己解套的11/18 13:18
73F→: 設計方式吧? 要我規範就會更嚴格,必須要發相關文章,11/18 13:18
74F→: 屬於板主自己的po文。 看你這樣的心態明顯可知組規第九11/18 13:19
75F→: 條設計上的瑕疵11/18 13:19
76F→: 要做就做到好,不然不要做。不然你專業在哪裡? 專業?11/18 13:20
77F→: 你可以去板上看我補上的文章,有哪篇沒有我的心得分享?11/18 13:23
78F→: 引用轉載? 我不想污辱我自己的專業可以嗎?11/18 13:24
89F→: s,我沒阻止你在板上針對專業討論內容發言,有意見就討論11/21 18:02
90F→: 但你勸阻不聽還針對特定id人身攻擊,被水桶也不申訴11/21 18:03
91F→: 講一些其他無關polestar板事務主題,被桶才說收錄有問題11/21 18:04
92F→: 你很有趣啊11/21 18:04
93F→: 看不慣別人在他板發言,跑來polestar找碴,你管很大喔11/21 18:08
99F→: 工作之餘閒暇回應,口氣急了點,氣定神閒信手拈來,11/21 23:47
100F→: 這禮拜比較輕鬆,你千萬別以為你會影響我,陪你玩玩11/21 23:48
104F→: 你高興就好,沒空理你,祝你幸福快樂11/21 23:51
112F→: 還想請問群組長您這邊是否結案?11/23 17:36
114F→: 又不是群組長可以這樣發言嗎? 有人可以管一下嗎?11/30 14:09
116F→: 了解,謝謝群組長回復。12/01 08:34
117F→: 就是要我再找新證據囉,還是有的。12/01 08:37
120F→: 真是人聲鼎沸啊12/13 15:38
1F→: 爭議和查證無關,而是對於規定的解釋。我問了,你沒回。11/12 22:31
2F→: 反倒指控我惡意栽贓。小組長是這樣子做事的嗎?11/12 22:32
8F→: 我看得懂字,也念過書,明顯不是文盲,souldragon 請注11/18 12:16
9F→: 意你的發言內容。11/18 12:16
10F→: 我很好其中華民國法官對於你的發言內容是否符合妨害名譽11/18 12:18
11F→: 的解釋是否和群組長的解釋相同11/18 12:18
12F→: 好奇11/18 12:18
13F→: sunray100 這證明我有事就會積極處理的態度。用這id登入11/18 12:40
14F→: 代表我處理板務的態度。11/18 12:40
17F→: 你自己也承認不是板友! 人身攻擊而被水桶也屬恰當。11/21 18:00
21F→: 被水桶就是那個爭議很大的aki, 也算是一種"傳奇人物"11/21 23:50
3F→: 歡迎歡迎。11/18 13:25
2F→: 你這根本就是莫須有指控。違反組規後有依照組規處罰處理11/18 12:42
3F→: 板務。後面在群組板上質疑組規有意見也不行?一言堂嗎?11/18 12:43
4F→: 違反組規第九條後,對組規第九條進行思考提出質疑難道不11/18 12:44
5F→: 行嗎?11/18 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