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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VXN 在 PTT [ LAW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6則
限定看板: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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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借用他人8591帳號盜賣第三者帳號之後盜回 裝死不還錢
[ LAW ]23 留言, 推噓總分: +4
作者: VXN - 發表於 2011/05/03 10:27(13年前)
2FVXN:買家傳的簡訊內容表示 不願意接受和解 我意思是說 怎樣比較好05/03 10:58
3FVXN:畢竟 為了1萬去跑法院 似乎開銷更大05/03 10:59
4FVXN:另外問 還有其他更適合的版嗎 一開始用PTT的時候連遊戲版都找05/03 11:00
5FVXN:好久 真的不太熟 請求指教05/03 11:00
7FVXN:拖了快兩個月又裝死不還 所以買家現在超不爽 已經寄存證信函05/03 13:23
8FVXN:最主要是想知道 要準備什麼東西 才能證明A是受害者 B才是罪犯05/03 13:24
9FVXN:目前似乎只有當初B貼8591文章的照片 可以查IP查到是B貼的嗎?05/03 13:25
10FVXN:當初B借8591帳號的時候 SKYPE聊天群組裡面有5個人以上 雖然沒05/03 13:26
11FVXN:錄音 但是我們其他人可以當人證嗎 單純的網友沒利害關係05/03 13:28
12FVXN:我們幾個人討論是想給B一個教訓 B幹了這事情之後就跑去玩別的05/03 13:28
13FVXN:網路遊戲 還跟那邊的人說錢早就還了 買家還說B給的帳號資料是05/03 13:29
14FVXN:假的 總之 重點在買家現在表示不願和解 堅持提告 要如何幫A05/03 13:30
19FVXN:8591交易紀錄 跟skype親耳聽到的人證 都算有效的話 才算有證據05/03 15:54
21FVXN:印象中是買家匯給A在匯給B 因為8591的帳號跟銀行帳號是對應的05/03 16:21
22FVXN:所以跟A的8591帳號買東西 錢會在A那裡 好像是這樣...A在上班05/03 16:22
23FVXN:晚點再問看看05/03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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